脱贫感恩奋进心得体会实用 脱贫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六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脱贫感恩奋进心得体会实用一
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党执政之基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习近平同志强调: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全体人民,只有这样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党的十八以来,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一千三百万人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通过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
以百姓为牵挂,厚植源于人民之根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事关人心向背,中国共产党就是要为民造福,而只有做到为民造福,才能不断强化党和人民的血肉关系。反贫困是古今中外民生领域的一件大事,以我的家乡龙胜各族自治县为例,它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17.2万,其中,少数民族占80%以上。_年底,全县有贫困村5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680户29415人,贫困发生率为18.7%。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精准施策,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龙胜生态优势,引导贫困户发展中草药材、富硒生态水果、高山蔬菜、油茶和特色养殖等优势主导产业,形成了以“两茶一果加特色养殖”为主导产业的格局,全县97.9%贫困农户均有一项以上产业。并全力打造“世界梯田原乡、多民族生态博物馆、中国红玉之乡、康寿养生圣地”四大旅游品牌,创新旅游扶贫模式。_年、_年实现26个贫困村脱贫摘帽,_年脱贫19个贫困村,三年共减贫28931人,_年底贫困发生率降至1.85%,
使民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给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得到了人民的大力支持,密切了党和人民的关系,将党的根系深植到人民的沃土中。
以时代为契机,实现民族复兴之梦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小康生活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一直期盼的生活。习近平同志指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键一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推出一千五百多项改革举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中国共产党吸吮着五千多年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十三亿多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定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推荐脱贫感恩奋进心得体会实用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
目前,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称两项制度),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的,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在总结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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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通过探索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全面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坚持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和不同地区两项制度标准的差异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三)试点范围。
中西部地区应将试点范围扩大到80%以上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到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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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扶贫标准,以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扶贫标准。
(五)对象。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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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程序的衔接。
要统一组织,使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
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
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扶贫部门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
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七)政策的衔接。
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
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以及被拐卖后获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
要坚持依据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扶贫对象,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确保政策兑现。
因地方自定扶贫标准而增加的扶贫对象,由省(区、市)人民政府安排落实扶持资金。
(八)管理的衔接。
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
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
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各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法。
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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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切实加强领导。
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试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十)周密制定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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