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调研心得体会实用 企业信息化培训心得体会(8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企业信息化调研心得体会实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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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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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订立如下条款: 乙方同意为甲方向 银行 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根据银行要求,向银行出具担保函或者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担保贷款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银行核定并实际向甲方发放的贷款金额)。
担保期限:期限为 年。 担保费以担保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 %(百分之 )计收,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担保费在甲方、乙方与银行签订的三方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为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债权能得到清偿,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甲方法人代表 提供不可撤消的、负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路 号房产抵押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将其在 获得的租赁收益权作为对乙方的反担保,一旦甲乙双方出现无法清偿的债权,甲方无条件将上述权益让渡给乙方。 甲方保证: 使用银行贷款的方式、用途等符合《贷款合同》等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 在担保期间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进展情况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保证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或落实其反担保责任并经乙方确认。乙方可视情况取消担保,或者要求甲方履行反担保义务: 甲方与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清偿前,甲方产生(已承担或将承担的)新的债务、或有债务,或者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甲方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的重大调整; 与甲方或甲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以及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或以承包、租赁、联营、托管等方式改变企业经营权的活动; 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 甲方发生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动事项; 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件。
甲方保证按时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的所有本金、利息及各项费用。 除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外,乙方还有以下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保密; 乙方履行担保义务后,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影响。
4. 若甲方到期未能清偿乙方的债务,则乙方以其对甲方的债权置换甲方股权(股份),置换价为按甲方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报告)计算的每股(份)净值的50%;在乙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前,甲方应出具相关股东会决议、办理授权委托书(股权置换、工商变更)并予以公证,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规则进行仲裁。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银行拒绝贷款或者生效后三个月内银行没有批准贷款情况下自动失效。 附则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相互之间或者与第三人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企业信息化调研心得体会实用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同样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在实践中,确实也有许多企业喜欢运用这一条款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同时,企业在这一条款上败诉的也最多。究其原因是企业对该条款的理解存在误区或者任性适用该条款,又或许是对该条款的应用存在程序上的问题。那么,企业如果想利用这一条款辞退员工,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要有规章制度,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根本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如此任性,败诉肯定是必然的。
2、要审查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是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理,是否显失公平;
3、要审查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
4、要明确规章制度是否依法公示。
5、要审查在规章制度里是否对严重违纪做出界定。
6、要获得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7、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必须在送达解除通知前固定。
8、要避免规章制度自身相互冲突。
9、要避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冲突。
企业操作流程
step1:发现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
step2:保留相关违纪证据;
step3:判断是否属于“严重”的情形;
step4: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
step5:企业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
step6: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疑难案例
经常有企业hr提出咨询,单位内会有三期女员工仗着自己怀孕或者哺乳期的身份,经常迟到、早退、不请假自行决定不上班,企业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律师答疑
这是实践中hr经常困惑的一个问题。其实,为了充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劳动合同法》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给予特殊保护,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绝对权利。
如果该女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在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况下,企业才能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企业要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女员工经常迟到、早退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纪。具体来讲,首先,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应该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构成违纪有明确的规定,并应该明确经常的迟到早退、旷工累计多少次构成严重违纪;其次,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制定并合法公示,并且该员工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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