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实践心得体会简短 互联网的感悟与体会(6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互联网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一
为促进互联网相关应用服务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企业邮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期限
1.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后, 即表示甲方已经确认并接受该些费用,如下:
项目 单价(rmb) 数量 费用(rmb) 维护服务期限
总计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作费用,即(大写) 元人民币
2. 甲方通过票据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静安*石门二路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司
账户:-
3. 如果在合同签定后履行过程中,甲方终止合同而构成违约行为,则对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以不予退回甲方,并且如果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大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部分,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的标准以第一条中的费用报价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有权使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2. 甲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 甲方为建设网站而向乙方提供的素材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的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并保证将乙方提供的服务用于合法目的;
4.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的相关内容;
5. 乙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甲方自身使用,甲方的投资公司、子公司及其它关联公司均不得使用该些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服务;
2. 甲方在乙方开设虚拟主机,乙方保证于合同签定后 3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企业邮局任务,并通知甲方进行调试;
3. 乙方在建设网站服务中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组成部分均不侵害第三方的权益且合法;
4. 乙方有责任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安全可靠性,但由于互联网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计性,乙方不承诺所提供的服务绝对不出错。如属乙方系统故障,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
5. 乙方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客户支持、提供常规的维护;
6. 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费用,甲方付清合同款后,乙方交付甲方企业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关于其他
1. 本合同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将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同意,若由于法律、政策的变动或不可抗力,使乙方丧失提供服务的权利或能力,乙方将免除因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应与乙方协商拟定补充条款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享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期限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期限,到期合同自行终止;到期后若甲乙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则另行签订。
4.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 甲、乙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经办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司联系电话:联系传真:经办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互联网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二
此次青岛之行,真的令自己眼界大开,脑洞顿开,因为此行让我了解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也让我真正意识到“互联网 教育”思维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明白了翻转课堂它不仅是模式,它更是提高课堂效率的不二法门。
我一直认为互联网 教育它只是一种高大上的东西,我们只能对它敬而远之,并不实用。现在才真正认识到,互联网 教育=智慧教育。智慧教育内涵丰富,我们又该如何理解,窃以为我们首先应该理解何为互联网 教育,真正意识到信息化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教育领域中,一场信息化的颠覆性变革正悄悄地发生着。著名经济学家汤敏曾有这样一个设想:如果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课程被大部分印度年轻人掌握了,10年后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印度年轻人都是哈佛或斯坦福毕业的。而中国的青年人才还是传统教育教出来的,怎么跟人家竞争?
时下,上网逐渐成为中小学生们学习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青岛开发区实验中学,昌乐二中哪里的学生在学校网站上下载作业,在qq群里讨论功课以及上网搜寻资料等等已成为中小学生们学习和生活的习惯。可以说,随着时代的变迁和高科技的发展,以及家庭电脑和网络越来越普及,网络已成为中小学生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好帮手。通过网络,既有利于同学与同学之间的互相讨论、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同时,还可进一步增强
与老师以及父母之间理解、沟通与交流,让他们健康茁壮地成长。是的这些东西我们我们不能复制,但我们是否可以借鉴一些呢? 互联网具有高效、快捷、方便传播的特点,这一特点我们不能否认。互联网在中小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成为中小学生们学习的好帮手。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生上网学习和交流的能力,帮助孩子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启迪智慧,而且还能更有效地刺激孩子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更能有效地养成中小学生独立思考、勇于探索的良好行为习惯。这样的一个好工具我们应该怎样利用,怎样开发,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截止20xx年底,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5.57亿,占中国网民的85.8%。互联网用户从pc端向移动端迁徙已成定局。在线教育从pc到移动再到智慧互联也已是可预见的未来。”我们是否也能在这方面做些文章呢?我们实验小学也作了尝试,例如:我们建立了各种群,教师群,班主任群,家族群。我们是否还能向更深更广的维度开发呢?
我们应让“互联网 教育”托起实验小学未来和希望。我们学校要想成为更广区域的名校,强校,我们可以制定“互联网 教育”计划,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大力发展智慧教育,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影响,增强孩子驾驭网络和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和交流的能力,教育他们逐步掌握从网络获取、传递、加工和处理各种有益信息的能力,从网络上获取新知识,不断增强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互相
交流学习和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以达到学习和教育的目的,真正让网络为我们的孩子所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茁壮地成长。
我们要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教师要适应这种要求。首先,教师应该摆脱传统教育模式的心态和思想。互联网教育时代,教师应调整好心态,应该以学生的视角,以服务者的姿态进行教学,打造互动、个性、灵活的课堂氛围。其次,不排斥互联网技术,把互联网做为提升教学质量的方式。个性化教学,是互联网教育区别于线下教育的最大特点之一,教师要善于主动运用大数据进行个性化辅导。可以预见,未来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教学,必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教师需要善于利于互联网技术,让自己重塑,使教学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这样教师的竞争力才会不可撼动,才会使教师的职业得到不可想像的发展空间,让互联网技术回归为教学辅助利器的本质,终归人的智慧是一切新事物的起源。
我们的每一位教师具有了互联网 教育的思维,技术层面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但这还不够,我们还应该有新的教学理念,我们不照办翻转课堂的模式,但我们可以引进翻转课堂的观念。观念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教育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行为。只要我们去做,我们还是大有可为的,我们的学生在预习 的时候把预习部分转化为观看视频,其效果我相信会更好。其实这就是先学后教的预习化,仔细剖析该教学模式,基本上与我们的先学后教非常相识。,从这点上看,翻转课堂有相识之处,异曲同工,形式相识,目的一样。最终还是让学生先预习,只不过是学生预习的材料丰富一些,伴有教师的指导和
建议,把预习的内容形象化、具体化,更有利于学生的预习罢了。从课堂教学的流程来看,都是先学后教,然后课堂上学生探究,体现了学生学习的小组合作化。从教师的角度来看,教师就是布置好任务,然后有学生进行研究讨论,合作探究,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教师只是一个任务的安排着,学生是任务的研究者、执行者和探索者。 从该种教学模式来看,他的起源还是源于我们的杜郎口。俗话说:“懒人推进了世界的发展”。正是这种原因,由于“懒教师”的出现,才产生了“勤学生”。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以学为本的教学观,以生为本的学生观。只有定好位,才能做好“在其位谋其政”。才能真正在课堂上把老师解放出来,让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才能让以学定教得以实现!
翻转课堂它是一种理念,它是是对传统课堂的一种翻转,只要我们去不断探索,我相信我们会找到我们独具特色的翻转课堂。而对互联网 教育思考和利用则会为我们的教改插上腾飞的翅膀。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一定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学习,特别是网络新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 教育在教学中的应用,我将尝试一下微信与教学的融合,探索出微信的潜在的教学资源。同是要充分利用家庭教育资源和技术支持。在教学中要深入贯彻“以学定教”的理念,加大预习环节的力度,努力提高课堂效率,积极探索翻转课堂本土化融合。
关于互联网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三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企业信息化应用领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使用mas(移动代理服务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利用乙方通信网络的资源优势,建设甲方移动信息平台,为使甲方移动信息平台快速建立,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mas一台,租给甲方使用。mas每台价值 元人民币,产权属乙方所有,由乙方对mas进行维护。
2、甲方移动信息应用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应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移动电话用户。
3、乙方向甲方开放短消息端口,提供特定的服务代码 给甲方单独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信息服务。
4、乙方提供给甲方mas机身序列号为 。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在乙方授权下负责连接乙方短消息网关(短信中心)的业务前置机的开发调试工作,并保证所开发业务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不得影响、损害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营,甲方所开发业务系统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
2、甲方应对通过其mas(移动代理服务器)系统发送给用户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由于甲方的信息错误、滞后或其他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和用户协商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发送的信息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导致受处罚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向乙方明确其信息服务的业务范围,在业务开通前一周将有关服务范围资料提交乙方客户服务部门,并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4、甲方保证其在使用mas(移动代理服务器)信息发布集成服务中所提供或使用的信息和功能服务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不损害乙方的利益,不侵犯合同方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名誉的;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由此引起的索赔、纠纷及诉讼,均由甲方负责解决,甲方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业务合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追究甲方相关责任。
5、甲方通过mas(移动代理服务器)向用户发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wap push),必须事先征得接收者的同意。因甲方未经接收者同意向其发送信息造成客户投诉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业务合作,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追究甲方责任,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作为信息源接入乙方的网络,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关于信息安全之各项规定,与乙方签署《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7、用户上行短信至甲方短信端口费用按中国移动短信标准资费收取,由用户自行支付该费用。
8、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详细配置。甲方须妥善管理、使用好乙方提供的mas设备。若出现非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甲方需按设备配置及实际损坏情况进行赔偿;若发生设备丢失,赔偿金额以每台人民币 元计算。
9、甲方负责其信息服务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配足设备管理、信息处理所需的人力和物力,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应在发送给用户的每条短消息中添加甲方名称缩写作为签名,签名必须与甲方注册名称或注册品牌保持理解上的一致,不得使用虚假签名。
11、甲方不得以转售、转租、借用、代发等方式将短消息服务代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以相同ip使用多服务代码或帐号,不得以任意方式将服务代码提供给与移动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如果甲方违反以上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其通讯传输系统的维护,保障乙方短消息网关(短信中心)到移动电话用户的传输通畅和数据包路由的准确性、及时性,并在合作所获得直接利益范围内承担因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滞后给甲方或注册用户造成的直接损失,但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可以合理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滞后的情况除外。
2、乙方在正常合作中不得以提供给甲方的特定服务代码名义向移动用户发送任何短信息,但出于维护公共利益、乙方、甲方或甲方客户利益的情况除外,由此引起的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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