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合同简单版 简单设备维修合同范本(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设备维修合同简单版(精)一
一、改造检修设备:
二、改造检修项目:1、更换10t天车普通电动葫芦,改造为10t天车冶金专业电动葫芦;1t悬臂起重机普通电动葫芦,改造为2t冶金专业电动葫芦(冶金葫芦,最小起重量为2t)。
2、检修16t天车、10t天车、电动葫芦,如有更换配件,由甲方负责购买。
三、乙方负责以上设备的检修、改造,以及负责以上设备的检验、验收。甲方拿到设备检验合格证后,支付乙方剩余50%的款项,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剩余50%的款项。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首付50%,余款待检修、验收合格后付清。
五、有关费用:
(1)10t天车普通电动葫芦更换为冶金专业电动葫芦,费用为
23000元。
(2)1t悬臂起重机普通电动葫芦更换为2t冶金专业电动葫芦,费用为9000元。
(3)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的检验费用为14000元。
(4)此次维修、改造发生的费用共计46000元(不含发票),大写:肆万陆仟元整。
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乙 方: 代理人:代理人:
关于设备维修合同简单版(精)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上海大宇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及相关设备达成维护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使用者,即维护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维护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1、电脑硬件故障排除;软件故障排除;电脑外设联接及故障排除。
2、系统软件的安装、恢复、优化;病毒清除及防范。
3、上网及电子邮件设置;局域网组建;互联网共享;打印设备共享。
4、客户数据资料的备份及最大限度的修复。
5、常用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安装、升级、操作使用指导。
6、客户自有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操作使用指导。
7、客户自购的维修零部件的检测安装。
8、设备内部机件的定期除尘保养、设备外部的定期清洁保养。
专业维护人员可以为客户提供不限时电话咨询、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方式如下:客户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每月电脑技术维护人员固定上门服务一次。
三、本合同签定所适用之服务内容为:
甲方适用本次服务协议的电脑数量为______台,周边办公设备有______台。 共计______台,详细清单附在本协议之后。
四、服务标准
1、保证甲方电脑设备运行正常。
2、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不对以下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而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进行维护:
a、甲方设备使用人不按正常操作程序、自行拆机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b、甲方用电系统未有良好接地,因雷击或用电系统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c、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坏。
五、乙方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乙方承诺从报障时起24 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乙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 8:30-晚 18:0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如甲方要求加班服务,则甲方需付 ______ 元 / 次。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乙方承诺在 4 8 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乙方工程师在甲方场地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收费及结算方式
1、维护期限:自200___年___月___日至200___年___月___日止。
2、每年所需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甲方以年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维护费用,以季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季的维护费用,以月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月的维护费用。
以上收费事项均为技术服务和硬件设备的维修费,不包含配件材料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如有增加维护的电脑,双方可另签维护合同。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维护费。
七、合同终止条款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存在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等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若无法在本合同执行期内按合同有关内容进行服务和接受服务,且双方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设备维修合同简单版(精)三
【合同案例】:大学毕业生小贝承租一房,房内有天花板脱落危险,小贝多次要求房东老陈修理未果,只好向虹口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虹口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该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已危及到小贝的安全,支持诉请。
小贝去年从上海某高校毕业,通过中介租了老陈的房子。看房时,小贝发现屋顶天花板有脱落迹象,但考虑到租金相对便宜,仍愿意承租,只要求房东修理天花板。房东对修理一事口头表示同意。等到签订租房合同入住后,小贝才发现房东只是用透明胶带将有裂痕的地方粘贴了一下。
某天下班回家,小贝发现天花板的水泥掉落下来砸了一地,他立即通知老陈要求重新维修天花板。老陈同意修理,人却迟迟不来。其后,小贝及其同学趁着酒劲找老陈理论,打伤了老陈,为此,小贝还赔偿了老陈医药费8000元。对于伤人一事,老陈耿耿于怀,百般拖延对房屋的维修。小贝最终起诉至虹口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房屋已经危及到小贝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即使小贝在订立租房合同时明知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他仍然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所以,对小贝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建议】: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租房时应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修缮责任等内容,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某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某,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某的装修方案,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
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
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
关于设备维修合同简单版(精)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安装有限公司经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3台搪瓷釜修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内容
1.1、乙方承接甲方3台搪瓷釜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2、项目内容见技术协议书。
1.3、项目施工地点:有限公司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元整,¥元,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甲方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周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4.1、详见双方技术协议书(合同附件)。
4.2、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向乙方提供设备改造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甲方负责管道的蒸、吹、洗等管线的置换,以及物料管线内的物料退返、隔离工作。以防拆除过程中生产物料的跑、冒、滴、漏的发生,或可能因物料的跑、冒、滴、漏的发生造成危险。有必要提供维修时的环境因素。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已员工的安全负责。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7.1、由乙方调试人员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7.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7.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八、违约责任
8.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
8.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关于设备维修合同简单版(精)五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详见电厂维护管理制度之《检修现场管理制度》。
9.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合同简单版 简单设备维修合同范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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