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预防措施范本 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四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新冠疫情防控预防措施范本一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最新新冠疫情防控预防措施范本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主要是分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集中统一领导。1月7日,我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就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1月20日,我专门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大年初一,我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决定成立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中央指导组,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之后,我又先后主持召开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1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2月10日,我到北京市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连线湖北和武汉抗疫前线,听取前方中央指导组、湖北指挥部工作汇报。我还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等会议,从不同角度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我时刻关注着疫情防控工作,每天都作出口头指示和批示。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中央指导组积极开展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作为,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形成了抗击病魔的强大合力。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医务工作者义无反顾、日夜奋战,展现了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人民解放军指战员闻令而动、敢打硬仗,展现了人民子弟兵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守望相助,特别是武汉人民和湖北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展现了坚忍不拔的顽强斗志。广大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坚守岗位、日夜值守,广大新闻工作者不畏艰险、深入一线,广大志愿者等真诚奉献、不辞辛劳,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贡献。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外交外联、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财政金融、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市场监管、社保医保、资源环境、国资林草等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战线各司其职,人大、政协以及各人民团体等主动担责,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抗击疫情斗争。社会各界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纷纷捐款捐物,展现了同舟共济的深厚情怀。
近一段时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战略策略。打胜仗首先要有正确战略策略。党中央审时度势、综合研判,及时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明确了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总目标。我们依法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措施严格管理。我们把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各方面力量支持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保障,把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作为关键着力点,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们提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要求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救治要求,把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作为突出任务来抓。我们立足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因应施策,把武汉和湖北作为全国主战场,对其他省份加强分类指导,严守“四道防线”,步步推进、层层深入,形成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战略格局。
二是加强对武汉和湖北防疫的统一指挥。1月22日,党中央果断要求湖北省对人员外流实施全面严格管控。作出这一决策,需要巨大政治勇气,但该出手时必须出手,否则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党中央把武汉和湖北的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提出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采取更加严格、更有针对性、更加管用有效的措施,把疫情扩散势头遏制住。中央指导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湖北和武汉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我们举全国之力予以支援,组织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队等调派330多支医疗队、41600多名医护人员驰援,迅速开设火神山、雷神山等集中收治医院和方舱医院,千方百计增加床位供给,优先保障武汉和湖北需要的医用物资,并组织19个省份对口支援。针对湖北和武汉前期防控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党中央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湖北省委和武汉市委领导班子作出调整充实。
三是统筹抓好其他地区防控工作。各省区市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控体系。疫情发生时恰逢春节返乡高峰,为从全国层面控制住蔓延态势,我们向社会发出减少人员流动、协同抗击疫情的号召,并及时延长春节假期,为可能出现的春运人潮踩了“急刹车”。同时,对北京、浙江、广东等人口流动大省大市及湖北周边省市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针对节后人员大范围流动可能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我们提前部署延迟开学、灵活复工、错峰出行,在健康监测、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严格措施。
四是加强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应急
新冠疫情防控预防措施范本 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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