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班子磨合心得体会怎么写 法院领导教育整顿心得体会(8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法院新班子磨合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说的,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大三的实习经历,对于每个法学生来说都可能是一个颇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与许多同学聊天所说的那样: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
法学专业的扩招,学生多了,实习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而没有“相应增加”的实习单位面对一拨拨将来不太可能从事法律职业,尤其是司法业务的学生自然也没有以前热心了,于是实习工作越来越简单,要求不断降低,许多学生只能来法院等单位“见习见习”而已,而是调侃说原来大学近三年的理论学习实在只是学习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维等完全说不上),说起什么部门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通过实习时主动选择或是被动调配的机缘,可以更多地了解某个部门法的法律文本在实践中适用,便觉得除了对这个部门法比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实在是让人感到陌生,从而产生了对这个部门法方向的某种类似于初恋情结的好感。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周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关于法院新班子磨合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因张磊诉答辩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针对原告的起诉,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请法院对双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20xx年10月01日20时19分许,答辩人驾驶低速自卸货车在251线张庄路口处由北向南行驶时,避让行人刹车后,答辩人的车辆几乎接近停止的状态,张磊由南向北高速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撞上答辩人车辆,致使张磊受伤,两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答辩人避让行人占对方车道一小部分,张磊驾车在视线不清,通过村庄附近丁字路口时严重超速行驶,以致前方出现情况时,张磊不能正确处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张磊所驾货车撞上答辩人货车后,又行驶150多米撞上障碍后侧翻才停下,导致张磊二次受伤;张磊未系安全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腰部撞击方向盘,也是张磊脾部受伤的原因,由此证实了张磊超速及处置不当的事实真相。在张磊询问笔录中说发生交通事故时自己的车速有60公里/小时左右,从道路交通事故勘查情况来看,张磊当时的车速能达到80至90公里每小时,张磊所驾货车撞上答辩人货车后,又行驶150多米撞上障碍后侧翻才停下,就非常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当时夜间无路灯照明,且是村庄路口,张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在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内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每小时为四十公里。”张磊驾驶的黑豹牌农用车车速不应超过每小时四十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答辩人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刹车,导致偏刹才占对方车道一小部分,答辩人以前从没出现过偏刹,偏刹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是答辩人不能预见的,也是答辩人不希望看到的,答辩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应减轻答辩人的责任。
答辩人认为张磊应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而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答辩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张磊不承担事故的责任,答辩人认为该认定是严重不妥当的,答辩人申请行政复核,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并受理了本案,因张磊向贵院提起诉讼并经贵院受理,复核终止,答辩人已为张磊交了9000元医疗费,请法院查明事实真相,重新认定责任。
此致
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鹏
20xx年4月11日
注:法院判决改变了原来的责任认定,责任重新划分,李鹏承担80%的责任,张磊承担20%的责任,从而使受伤者在医疗费用方面更加谨慎,不会过度开支。
关于法院新班子磨合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法人单位用)
委托单位:北京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北京 xx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北京 xx有限公司
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劳动争议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 行和解、提出反诉、上诉。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委托单位:北京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院用)
关于法院新班子磨合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人民法院裁
法院新班子磨合心得体会怎么写 法院领导教育整顿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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