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廉政专题心得体会 廉洁司法心得体会(五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法制与廉政专题心得体会一
我中心明确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普法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有关工作,解决实际困难。根据中心班子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中心主任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明确一名办公室成员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具体做好日常工作,形成了纵向成线、横向成面、点面结合的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按照县普法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普法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计划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和督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事抓,有人抓,较好推进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教育是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重要举措。我们把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学现代办公技术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在学习内容上,除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外,还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利用周一夜学、编前会等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宪法》、《刑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今年来,我们主动承担“六五”普法的社会责任,利用传媒窗口,开展全社会的法制宣传工作。《xx报》、《xx新闻网》通过新闻和专栏等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与司法局联合推出《以案说法》栏目,以案论法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法、宣传法律,通过有效的宣传,让广大干群知法懂法,做守法公民。同时与县有关单位协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3.22日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6.8日文化遗产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开辟专栏宣传专业法知识,不断提高新闻媒体法制宣传力度。
主题法制与廉政专题心得体会二
1.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2. 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3.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 平安情系你我他 综合治理靠大家
5.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7. 弘扬民主法制精神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8. 高举宪法旗帜 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9.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0. 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1.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12. 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环境
13.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14.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繁荣稳定
15. 法治是稳定的前提 平安是社会的根本
主题法制与廉政专题心得体会三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实现我市晋位升级目标的攻坚年,全市系统法制工作将按照省**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为全面完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贯彻落实《20xx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公布系统20xx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方案,适时集中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制度、措施和效果,提高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三、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月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落实《“法治春风行”活动系统实施方案》,牢固树立法治工作服务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机关办公网络、公务员网络培训学校及局机关购买的普法音像、普法漫画、普法挂图等普法读物,抓好“法制讲堂”建设,精心组织实施,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的能力。
六、认真组织参加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培训班,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其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及网站信息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法制机构信息化水平。
八、结合全市系统法制工作实际,做好有关其他法制宣传工作。
主题法制与廉政专题心得体会四
同学们:
下午好!我是沙头角派出所东和社区民警彭佛填。寒假生活就要开始了,我十分高兴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制、安全知识。下面,我就结合平时工作中的案例,跟同学们谈谈,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一、打架斗殴的案例
1、xx年10月,李某某同学,刚满16周岁,某校高中生,与王某某同学在学校因小事发生矛盾,李某某同学在下课后找了3个朋友在诗宁大厦楼下殴打王某某同学,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某同学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某某同学等四人2——1年的有期徒刑。
2、xx年12月某日,陈某某同学,男,15岁,初三学生,在海涛路步行时与同校赵某某相互碰撞了一下,并发生了争吵。随后,赵某某同学打电话叫来了3名朋友(均未满16岁),将陈某某打成轻微伤,虽然司法部门因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但赵某某及其3个朋友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赔偿陈某某医药费共8000多元。
3、14岁的刘某是深圳市某学校学生,xx年12月1日与同班同学罗某某、钟某某等人为了报复,到深圳市南山区某学校找人打架,未找到要报复的人,却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继而对张某实施殴打,致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张某受伤程度为重伤。结果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某及参与打架的罗某某、钟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合计119744.64元。
4、xx年3月6日下午17时,17岁的王某携带一把砍刀,在中英街门口被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王某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条例,结果王某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5、xx年我区有2名青年报名参军,体检合格,本人也十分希望能够参军,但政审时,查到学校与派出所有记录该2名青年以前在学校打架斗殴,将学生打伤,因当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父母赔偿了医药费的案底,所以政审未能通过,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
以上几个案例中,结果有的赔钱,有的判刑,轻则拘留,严重的影响一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懂法,就是不学法,讲哥们义气,随意殴打他人,结果连人带友都打进去了,害人害己。同学们,以后碰到危难,请报110,求助警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危难。
二、敲诈勒索的案例
彭某某,龙岗某职校学生,沙中初中毕业,案发时未满16周岁。暑假常在某游戏厅打游戏而上瘾,但因为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其玩乐,产生了歹念,通过其妹(未满12周岁)认识了一名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小学生,遂多次向该小学生索要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数额较大,在去年9月某一晚,受害人的家长报案,彭某某在又一次勒索钱财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拘留。按侵犯罪第274条规定,彭某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案发时彭某某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只在盐田看守所里拘禁了两个多月,在司法部门多方调解、教育下释放了,但彭某某的父母须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及作出赔礼道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启示是: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三、关于偷盗、抢窃财物的案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从小就应树立起对财物价值的正确认识,如果爱财如命,那就容易出轨了。
何某某同学,男,18岁,是某学校高三学生,从小有小偷小摸的陋习,好吃零食。xx年暑假补课期间,某日中午13时左右,在教室里偷了同班同学的手机一部,价值800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此案例中的何某某同学,在人生道路上摔了一大跤。前几天,高考报名,学校以该生高中不能毕业为由,断然拒绝办理报考手续,不能参加高考。十二年寒窗苦读考大学的美梦就应为自己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禁不住诱惑而断送了。同学们,当你想伸出贪婪之手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前车之鉴。
因时间关系,案例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学习。下面,就安全、法制两方面问题谈谈。
四、请同学们在假期里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有时,一些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周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殴打学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顺便提醒大家,最近,公安部门将110、119、120、122统一为110,所以以后报警就打110。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3、请不要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4、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某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奸杀,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5、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迷魂药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6、发生抢夺,要大声叫,以便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并取得帮助,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以借手机的方式使用你的手机,不要外借。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在完成好假期作业的同时,应该参加健康的活动,应该利用假期学一些感兴趣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主题法制与廉政专题心得体会五
同学们:
今天我给大家上节法制课,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
学校法制副校长讲话稿(二):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大家共同学习一堂有关毒品知识的讲座,说是讲座,更是一次交流。今天的讲座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同学们,今天主要与大家交流的以下几个问题。
1、毒品的基本知识。
2、我国目前的禁毒工作现状。
3、涉毒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
4、我们青少年学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下面先同大家交流第1个问题。
1、毒品的基本知识。
1.1、毒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可以通俗的讲,一切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旦被非法使用便是毒品。
1.2、目前国家规定的毒品数量。
1996年1月16日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共列出被管制的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计237种,其中麻醉药品118种,精神药品119种(一类47种、二类72种)。
1.3、毒品与药品的区别。
毒品与药品没有本质的区别,往往具有双重属性,用于医疗目的就是药品,反之违反法律规定生产、使用的就是毒品,如可卡因、杜冷丁。但部分毒品没有任何药用价值,如海洛因、大麻、冰毒及摇头丸。
1.4、毒品的分类。
毒品主要有三种分类方法。
第一种: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a、麻醉药品包括鸦片类(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类(古可碱、盐酸可卡因)、大麻类(大麻烟、大麻脂、大麻油)、合成麻醉药品类、药用原植物及其配剂。
b、精神药品包括苯丙胺类药物,催眠药、安定药等。
第二种: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海洛因、冰毒、可卡因)和合成毒品(杜冷丁)。
第三种: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制幻剂。
1.5、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毒品介绍。
日常生活中常见毒品主要有:摇头丸、海洛因、冰毒、k粉、鸦片、古柯碱(可卡因)、杜冷丁等,另外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有罂粟、大麻。
1.6、毒品为什么会上瘾。
毒品上瘾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生理因素。人脑中本来就有一种类吗啡肽物质,维持着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吸毒者吸食毒品后,外来的类吗啡肽物质进入人体后,减少并抑制了自身的分泌,最后自身的类吗啡肽物质完全停止分泌,只有靠外界的毒品中的类吗啡肽物质来维持人体的生理活动。那么,一旦外界也停止了供应吗啡肽物质,则人的生理活动就出现了紊乱,出现医学上说的"反跳"或"戒断症状",此时,只有再供给吗啡物质,才可能解除这些戒断症状,这就是所谓的"上瘾"。
第二是社会因素。包括社会环境能否获得毒品,社会动荡不安对人的影响,社会文化背景决定哪些人易成为毒品的俘虏,社会法律对毒品的态度等等。
第三是个人的心理因素。研究结果倾向于认为在不同性格的人群当中易冲动、对社会常规模式具有反抗性以及对挫折忍受差者这三类人,有着相对较高的危险度,即具有较高的滥用药物成瘾的易感性。
1.7、多长时间会上瘾。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毒品成瘾的快慢,与其所使用毒品的性质、类别、毒性的强弱、吸毒的方式、吸食的剂量、次数和吸毒者个人的心理素质、身体耐受程度以及文化素质、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直接有关。一般来讲,毒性强的成瘾快,毒性弱的成瘾慢。吗啡、海洛因等绝大多数毒品一次吸食就可成瘾,更有甚者第一次吸食就导致死亡。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成瘾的快慢不是仅局限于个人的身体素质,不要以为我的身体挺棒的,吸一次没有关系,这是极为错误的理解,往往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所以拒绝毒品必须要从第一口开始。
1.8、吸毒究竟能不能戒断。
这个问题,我想请大家引起重视,认真听一下。
毒瘾能不能戒断要一分为二的回答这个问题,一方面回答是肯定的。我国在解放后仅用三年时间,就使2000万个瘾君子戒除了毒瘾,就是雄辩的事实证明。戒除毒瘾关键在人,只要横下一条心,坚决同毒品决裂,吸毒时间再长的人也能戒除。
“云南王”龙云1950年响应新中国号召决定戒毒,当时他已吸鸦片成瘾至少有50年的历史。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告成功。现在国内的吸毒者吸毒时间没有比龙云长的,龙云能戒除,其他吸毒者就没有不能戒除的。
但回答这个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我要与同学们着重强调的。我郑重的告诫大家,一日吸毒,终身戒毒。目前世界上众多科学家与医生虽经数十年努力,但目前吸毒成瘾者的戒断率很低,戒毒之路异常艰难。据资料研究,第一次吸毒可脱瘾的达20%,第二次吸毒可脱瘾的达10%,三次以上吸毒脱瘾的仅达1%。因为吸毒成瘾主要有二个方面,身体毒瘾与心里毒瘾。身体脱毒一般通过三到六个月的强制戒毒及医疗,就可以脱瘾。但毒品在心里的依赖作用将潜伏在身体里相当长的时间,甚至可以说是一辈子。就是说身体戒了毒,但只要生活中在有毒品的环境,几乎任何人都难以抵御其心里上的诱惑。用吸毒者的话说,仿佛有一种无形的魔力在控制着他们。
还有一个问题,我想请大家注意一下。我国解放前,吸毒者大都是吸食鸦片,而现在海洛因等毒品毒瘾较大,戒毒的难度是有所区别的。
1.10、导致吸毒的原因是什么。
导致吸毒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是:
(1)、好奇心驱使,逐渐发展成瘾。
(2)、思想空虚,摆阔显富,寻找刺激。
(3)、不相信吸毒上瘾后戒不了,结果不能自拔。(这一点青少年引起足够重视)
(4)、不知情被欺骗、引诱吸毒。
(我想请同学们加以注意,绝大多数初吸者,都是被蒙蔽而染上毒瘾,有时一些不好的朋友,给你一支香烟,说“这支香烟特有劲”,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一定首先要考虑是不是毒品,往往贩毒者,或居心叵测的人,就是用这种方法,拉你下水。)
(5)、亲友间的相互影响或他人引诱、胁迫、教唆。
(6)、精神苦闷,情绪低落,以吸毒麻醉自己,解脱苦恼。
(7)、因治疗疾病,长期服用某种产生依赖性的药物而成瘾。
2、我国目前的禁毒工作现状。
我国在解放前,毒品问题是相当严重的,有吸毒人员2000万人,以贩毒为业者30万人。解放后,党和政府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禁毒运动,用了三年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消除了吸毒现象,毒品在中国大地上基本绝迹。中国也成为全世界首个成功消灭毒害的国家。
但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末,毒品问题又开始在我国死灰复燃,从西南地区向全国蔓延。截止到1999年全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081个。到2004年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110万。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1999年确立了“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江泽民、胡锦涛等多位中央领导人对禁毒工作做出批示。
3、涉毒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
涉毒违法犯罪近年来一直是我国法律打击的重点,对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盗窃罪在新刑法修订中取消了死刑,而涉毒犯罪的死刑仍然被保留,足以看出我国对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4、我们青少年学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同学们,这是今天交流的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与最关键的问题,请同学们认真听一下。我们青少年学生究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我想应该从三个方面来与同学们交流。
4.1、坚决不要吃第一口。
同学们,毒品有时会穿上特殊的外衣,有些居心叵测的人会说这不是毒品,是一种另外什么东西,诸如兴奋剂、兴奋药之类,或者会告诉你,这种毒品是新产品,不会上瘾。对这些请同学们要有起码的识别能力,我可以告诉同学们,是毒品都会上瘾,都必然造成对身体的伤害,否则国家也不会通过法律来强制管理。同学们,有些毒贩为了利益的需要,有时会通过前几次免费提供的方式,让你染上毒瘾后,他就可以源源不断的销售毒品。今天我向同学们发出呼吁,拒绝毒品必须要从第一口开始,甚至要从不抽陌生人的香烟开始。我个人奉劝大家最好连香烟都不要抽。
4.2、时刻告诫自己,一日吸毒,终身戒毒,吸毒必然毁灭一生。
同学们,前方有许多许多的发展的机会在等着你们,等着你们成为mba、外交家,等着你们成为科学家、教授。你们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学习文化、锻炼身体、提高修养。我到不担心同学们在学生时代就会被毒魔侵蚀,而是担心在走上社会以后,因为社会的环境,工作的压力,或者因为事业的成功贪图享受,抑或生活的变故而把持不住自己而吸食。不管是何种情况下吸食,请同学们记住,毒品找到你第一次,必然会找你第二次、第三次。只要你沾染了第一次毒品,你的人生将会改变,不会变的前途似锦,而是被“鬼魔缠身”,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事实就是如此。大家也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过某种特殊身份的人,如警察、医生、记者不相信毒品的成瘾如此巨大而尝试,但结果都是毁灭了自己。所以说,同学们,在拒绝毒品的问题上,一定要时刻告诫自己,一日吸毒,终身戒毒,一旦染上毒品必然毁灭一生。
4.3、机智地与毒品违法犯罪做斗争。
毒品问题已经侵入高邮,而且就在我们身边。同学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直接发现并面对毒品,应该怎么办?回答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不与违法犯罪分子正面斗争。要装出没看见或根本不懂的样子,设法脱身报警,当然在报警前,要注意嫌疑人的特征,越特殊越好的特征,比如特殊的衣着,车辆号牌,联系方法等等。报警后最大限度的协助警方抓获涉毒犯罪分子。这才是同学们智勇双全的表现。
同学们,你们都将拥有五彩斑斓的人生,现在是读书学习的大好时光,也是同学们成长的关键时期。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拒绝毒品,我再与同学们交流几点想法:
(1)慎重交友,少结交社会中有劣迹人员。
(2)尽量不要涉足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可能涉毒的场所。
(3)尽量不抽香烟,特别是不要抽陌生人的香烟与不吃来历明白的食物。
(4)健康生活态度,正确对待人生,遇挫折不气馁,遇成功不骄傲。我奉劝大家,在对待毒品问题上,一定要警示自己,坚决拒绝毒品,千千万万不要尝试第一口。
最后引用东汉时期政论家、史学家荀悦在《申辩》中一段话结束今天的讲座。“进忠在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为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同学们,拒绝毒品,预防第
一。时时告诫自己,一日染毒,终身戒毒。
学校法制副校长讲话稿(三):
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和同学们谈谈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问题,希望能对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帮助。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等。一旦碰到了这些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要学会分辨美与丑,懂得欣赏美好的事物,同时也要知道如何对付丑恶的现象。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该法还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就要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我们中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既要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又要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第三、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违法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们,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因为你一旦到了违法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或者其他违法活动,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类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女孩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
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
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
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四、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也不要公之于众,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压力,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当然,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看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那就遭了。
五、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家门钥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也不要放在书包或挎包里,即使被抢了,你仍可进家门。
六、当有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戏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七、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坐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八、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我们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也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强行。
4、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6、在僻静的马路上,要面对车流行走,不要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7、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特别是暑假将至,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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