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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防疫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防疫实训心得体会范文

一是迅速响应,周密部署。

疫情发生后,学生工作部(处)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安排部门工作任务。向各学院发布《某某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学生疫情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向全体学生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致学生的一封信》,告知全体学生高度重视疫情,做好个人防护,理性对待疫情。

二是实时摸排,做好管理。

建立“学生工作部(处)—学院—辅导员”的防疫工作三级联动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和信息统计有效、畅通。全面排查寒假学生去向,及时掌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学生情况,重点摸排学生假期与疫区及疫区人员的“接触史”,做好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统计,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同时告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严格落实了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是签到打卡,精准施策。

考虑到学校目前仍处于放假阶段,传统的信息收集方式难免出现学生漏报、瞒报等现象,为确保准确收集学生疫情数据,在努力做好各类信息摸排统计的同时,通过“今日校园app”,利用大数据手段每日摸排监测学生健康情况。每日下发签到任务,学生每天打卡签到并上传地理位置和所处地点合影影像,对于未及时签到的同学,系统自动推送短信提醒,确保学校了解每一名学生的真实所在地信息和身体健康状况。

四是思想引领,筑牢信心。

寒假期间,学生分散在全国各地,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矩阵,全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学生舆情引导。通过“新医微学工”微信公众平台、辅导员工作群、学生班级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发布多篇工作通知、温馨提示,提醒学生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增强广大学生的思想认同、防护意识和必胜信心,将防疫与思政育人相结合,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担当抗疫宣传员,共同汇聚疫情科学防控宣传的正能量。

五是心理援助,消除恐慌。

为引导广大学生客观理性面对疫情形势,做好个人防护和心理引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搭建“某某学院网络心理支持和互助平台”,组织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咨询队伍,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电话、邮件预约等方式,为全校师生和社会民众提供专业心理援助服务。心理援助服务开展以来,不断有来自校内外的热线咨询、邮件咨询,社会反响良好。

六是精准资助,关爱学子。

在全力遏制疫情蔓延的关键时刻,为保障我校困难学生正常生活,立即启动疫情紧急救助机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对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期间外出打工学生、因为疫情目前家庭生活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摸排统计,将对有现实生活困难的同学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资助支持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渡过难关。

主题防疫实训心得体会范文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主题防疫实训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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