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登记表心得体会及感悟 常住人口登记表有什么用(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我乡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确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各村和企业也都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此外,我乡结合实际,通过与各居住出租房房东签订了居住出租房管理责任书及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1500余份,使工作网络更为细密,杜绝了死角漏洞的出现。
二、推行亲情化管理,提升外口归属感一是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确保不发生一名外来适龄儿童失学,解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目前在就学的外来青少年280余人。二是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全乡妇女“同管理、同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
三是转变外口管理工作观念,由管理为服务,通过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法,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信任感,主动配合管理工作。四是通过和谐促进会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以“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工作策略促进外来人口与本地人的融合,并且扎实开展“外来人口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外来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
三、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我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乡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乡外口办与边防派出所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建档管理。现全乡已基本实现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科技含量,实现暂住人口信息快速查询和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坚持“因人而异、因地施策“,作到以房管人。
我乡结合实际,对于居住地相对固定的流动人口,我们坚持“以房管人“,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狠抓居住出租房屋的管理,明确房东在出租中是第一责任人。并切实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居住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居住出租房屋的档案。
三是组织消防检查,强化安全管理。为推进居住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给外来工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我乡以建设消防平安村镇活动为契机,对全乡出租房屋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较大的出租房,使我乡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性得到了提高。
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压缩流动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我乡外口办会同边防派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出租房屋密集、流动人员繁杂的治安混乱区域,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威慑违法犯罪。
四、宣传政策法规,维护外口权益
我乡将流动人员普法工作纳入了xx普法工作规划,采取板报展览、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他们自觉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做一名守法公民。半年来,共举办计生、社保学习班5次,开展法律咨询及宣传4起。同时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确保不发生一起欠拖薪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随着我乡经济的发展,规模企业的增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外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流动人口中部分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法制意识淡薄且流动性较强、居住较为分散,居住环境较差,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劳动用工不够规范,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业主存在乱招工、乱用工现象,不和外来人口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给外来员工缴纳三金,导致劳资纠纷等事件频频发生20xx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20xx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费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足,外口专管员的队伍已适应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六、下步措施
1、不断推动流动人口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流动人口的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强协管员建设,加大居住出租房屋的依法管理工作,抓好重点场所日常检查,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依法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对隐藏在合法暂住人口中的不法分子进行坚决的打击处理,确保我乡社会政治稳定。3、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通过居住出租房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使流动人口纳入到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遏制流动人口流窜犯罪,确保社会稳定。5、继续加大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员招募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软硬件都过硬的专业管理队伍。
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来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市在本市居住的人员,以及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跨县(市)、乡(镇)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苏州市外来人口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是外来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外来人口的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居(村)民委员会及外来人口较多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外来人口应当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第二章登记
第六条外来人口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的,须在到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年满十六周岁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居住一月以上的,必须同时申领《暂住证》。
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育龄妇女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第七条外来人口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持户口簿,陪同外来人口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外来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造册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三)个体工商户雇用的,由业主登记造册,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四)外地驻苏机构、外来成建制单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登记造册,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五)租住房屋的,由房主带领外来人员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六)投宿宾馆、旅社、招待所的外来人员,设立《旅馆住宿登记簿》进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其中投宿超过一个月的,须到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七)劳改、劳教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回家的,必须在到达暂住地二十四小时内,持劳改、劳教机关的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探亲、投靠亲友、寄养寄读、就医等外来人口,由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登记管理,不发《暂住证》。
第八条《暂住证》是外来人口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明。
《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暂住期满须继续暂住的,应当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暂住证》遗失、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换领手续。离开暂住地不再返回的,应当申报注销暂住登记并缴销《暂住证》。
第九条外来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遵守当地政府和所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二)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或者注销暂住登记,申领或者缴销《暂住证》,不得伪造、冒领、涂改、转借或者过期使用《暂住证》;
(三)遇有公安、管理人员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四)不得让未办理暂住登记的外来人口留宿;
(五)不得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常住人口登记表心得体会及感悟 常住人口登记表有什么用(5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