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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气整肃治理心得体会和感想 基层风气建设心得体会(三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6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基层风气整肃治理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应了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现状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整和变革,如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被征收;农村和城镇的生产经营形式日趋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较大改变。因此,基层社会的现实情况迫切需求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和机制来解决纠纷。

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已现端倪:基层社会阶层的细化带来利益和文化冲突的加剧;基层社会流动性增加使得社会治理呈现出开放性与多元性的特征;外来文化冲击使得基层社会价值出现真空和失范的情形。与此同时,一些社会治理的难题在基层社会不断积聚,如与土地相关的社会矛盾、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不公正现象增强、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等。若不及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难题,农村与农业生產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必将危及基层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问题,必须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因而,分析和梳理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困境成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给农村、城镇带来了巨大变化,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多重挑战。因此,分析和研判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实践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表现为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形态和运行机制存在较大差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在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公平、户籍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差距增大、人口流动性大等具有时代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收入差距为例,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以及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法律运行和制度设计在城镇和乡村存在差异性。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社会阶层细化的现象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从而形成了农民工阶层。农民工阶层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事非农业劳动。然而,他们多数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也很难享受城镇教育资源。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农民工阶层正在被细化的现实,进而满足这一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由于大量农民离开农村集体进城务工或创业,乡村治理很难有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机制,并且农村和城镇都缺少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建设的阵地。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满足人们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以及得到行政机关提供更为公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如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村民选举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事务和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认真对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直接关系到人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网络诈骗、村霸恶霸、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社会治理领域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由于基层工作分工细、事务繁琐、人员不足等问题,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瓶颈问题。《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问题。”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们普遍存在相信上访而不相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访不信法”现象。由于人们权利意识觉醒并开始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法律知识有限、法律途径时间长且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人们往往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信访途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难题。究其原因,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致使人们相信权力大于法律、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压过下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人认为单纯依靠法律无法解决纠纷,而信访可以解决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基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以此扭转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和现象。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不足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专业的工作机构。一是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构设置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需要,致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无法全覆盖和效果打折扣,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执法。尽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点和终点在基层,但是在基层行政机关中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二是由于基层工作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等因素,致使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工作,而是选择辞职或调离基层工作单位。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习惯依照惯例、传统方式和行政方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部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各村居委员会虽然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但多数形同虚设,如仅仅有几名老同志,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因而倾向于依靠经验和人情来化解法律问题,以至于出现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在基层化解,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1]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基层群众自治的终极目标是达到自我管理和服务,并且基层群众自治应当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现实运行中,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现目标偏差和路径偏离。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政府干预、宗族派系主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现象大量出现。二是村居两委职能问题。村居干部滥用權力、村居财务缺乏监督、集体财产被侵吞、权益分配讲关系等问题导致群众自治性组织内部矛盾增加。三是村居两委民主决策形式化。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机制替代成村居两委干部的内部会议和宗派势力的私下决定。在特定时期,乡镇政府干预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以实现特定目的,以至于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虚化。从法律规则和顶层设计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归属者,但事实上村居两委基本代表其行使了基本权能。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致使参与人数少和没有规范化的制度保证。由上可知,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不足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但是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一是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性组织而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并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覆盖面窄。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异性,即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优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队伍缺失、水平低、服务差等现实问题。三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载体,但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表现为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尚不完善,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需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指标。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解决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问题,因为基层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和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综合协调制度、工作机制创新、合法性审查等规则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由于人口流动性过大,基层行政机关难以监管社会流动性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偷盗问题、赌博问题、黑恶势力问题。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的大数据平台存在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例,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存在数据不开放、不能整合利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的法律问题。四是社会治安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如“雪亮工程”建设仅为中央出台的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治理信息化的推行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落后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即重视权力轻视规则、重视维稳轻视引导、重视管控轻视法治。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社会治理观念下,基层社会治理以地方稳定为第一要务,从而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因此,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将基层社会治理陷入非法治化的治理怪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后体现为:一是价值导向上重视管控而轻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应当体现出平等、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精神和服务精神。二是社会治理主体上重视政府职能而轻视社会组织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而非仅仅由党委政府完全负责。三是治理方法上重视行政方式而轻视法律方式。在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下,基层社会治理习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轻视运用法律法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四是社会治理理念上重视应急治理而轻视制度化治理。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基层社会治理往往容易形成在纠纷产生后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的理念,而非提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化治理理念。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定位不准

尽管中央已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定位,但是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单一社会治理现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定位不准表现为: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党委和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实问题。党委和政府负责提供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党委和政府往往容易忽视村居文化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事项,从而出现党委、政府缺位的问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不够。村居两委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从法律上看,村居两委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当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助,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村居两委与党支部之间的权责关系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形成党支部掌握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村居两委缺少民主化的程序机制,即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容易被剥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缺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制度困境;农村生产合作社、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数量和程度有限。此外,村居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也陷入尴尬境地。

2022基层风气整肃治理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干部是党在农村的代言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政策和形象,党风廉政建设好坏更是事关发展、稳定和民心,所以,村干部要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党风廉政放在心上,把勤廉从政体现在行动上。

首先,大家要看准“风向”、把握“火候”。咱们村干部都比较关心国家大事,十九大以来谈论最多就是改革和反腐,感受最深的就是反腐败形势越来越严,力度越大越大,效果越来越好。用中央的话说就是:反腐败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也就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在这种大气候下,有的村干部还是认识不到位,或者认为村干部官微权小,九品芝麻官,别说老虎、连苍蝇都算不上,不是案件查办重点,反腐败涉及不到自己,有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想法;或者认为农村是山高皇帝远,大规模反腐一时半会到不了村一级,只要不出大格就没问题。如果这么想,你就错了,村一级不但会反腐败,而且力度也会很大,所以大家一定要认清大方向,看出点火候,不要错误判断形势,自己主动往枪口上撞。

其次,大家要懂得红线是不能碰的。现在的社会还不是一片净土,处处充满了诱惑,对于村级来说,每年面对几十万上百万的各种扶贫款、救助金、转移支付等资金,以及老百姓求情办事送来的红包礼品,没有点党性原则,没有点抗腐蚀能力,很容易抵挡不住诱惑而犯错误。所以,每个村干部都必须提高政治修养,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把权力看的小点,把利益看的澹点,把责任看的重点,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和定力,看出轻与重,分清大小头,把持好自己,做人做事都有底线,才不会被蝇头小利冲昏了头脑,被灯红酒绿晃花了眼睛,做出后悔一辈子的事。

再次,大家要知道什么是害怕。老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从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党员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主要是出于四种心理:无知心理。有山高皇帝远、我是农民我怕谁的想法,官不大胆大,无知者无畏,不把纪律放在眼里;侥幸心理。认为抓到的都是点背和胆大的,自己手段高明,动作隐蔽,不会出啥事;攀比心理。看到别人吃喝玩乐、贪钱收礼心里不平衡,觉得自己吃亏了;从众心理。别人收我也收,别人吃我也吃,反正很多人都这么干,法不责众。利益的诱惑是巨大的,做为村干部,如果不打消这种念头,没有纪律意识和敬畏之心,就很容易犯错误,所以大家一定要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诫,不但心中有党,心不有民,还要心中有纪、心中有惧,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以卵击石。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情况复杂,难点较多。要抓好这项工作,既不能忽视某一个环节,也不能靠哪个部门单打独斗。为此,乡镇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组织都要主动担起责任,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安排、齐心合力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要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中纪委全会要求,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还特别强调: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村书记一定要领会中央精神,把落实真正当回事,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说白点,作为支部书记,抓村里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你推不了的活,不抓不行,抓不好也不行,底下人出事了,作为村里主要领导领导,你也脱了干系。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也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定期研究推进工作、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等方式,把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到位,不空转。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县乡纪委、派驻室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村主要领导进行严肃问责,情节严重或多次发生的还要追究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第二,要不放松廉政教育。事实证明,党员干部腐败堕落、违纪违法,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一步一步走向深渊的,为此,乡镇党委必须强化村干部的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必学内容,利用讲党课、支部会议等形式,抓住教育重点、难点和弱点,经常对村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形势任务、党纪条规、工作作风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使村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德、心中有纪。另一方面,要改进教育方式,多采取灵活多样、深入浅出的教育方式,比如收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案例剖析、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典型案例图片展、开展廉政谈心提醒等,多开展一些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不在于声势多大、载体多新,重要的是要有效果,要让廉政观念入脑入心。

第三,要用好权力管控措施。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要靠自律,另一方面要靠他律,通过扎紧制度和“笼子”,实行全方位监督控制和约束权力,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和土壤。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一套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规范统一管用的制度体系,并突出抓好制度落实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村干部知法懂法,按章办事,依法行政。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村纪律监督组、村民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作用,让群众参与到对村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中来,逐步形成乡镇纪委、派驻室、村纪律监督组、民主理财小组等互动的立体化监督格局,全面强化对村干部和村级组织的监督管理。

第四,要全面推进民主公开。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村内缺乏民主环境,一些应该召开村民议事会、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村“两委”班子一研究就定了,甚至搞书记个人说了算,一些村的村务公开也不到位,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这方面,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组织的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农村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农村“三资”处理等有关事项,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受乡镇纪委、派驻室监督,决不允许搞“暗箱”操作和越权决策。各行政村要重视村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都要按照规定全面及时进行公开,公开内容要细、要实、要全,真正让老百姓看得到,看的明白,看的及时。乡镇纪委和派驻室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不公开、半公开和假公开的村严肃问责,确保党员和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

第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纪律法规不能是摆设,执行才是关键。要通过严格执纪和严肃问责,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是一条绝对碰不得的高压线。在这方面,乡镇纪委、派驻室要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动出击,敢于碰硬,对作风漂浮粗暴、偏亲向友、庸懒散奢的村干部要及时教育纠正,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村干部要“零容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农村的发展稳定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需要一支廉洁奉公的乡村干部队伍。通过这次活动,希望大家牢记自己的使命、责任和承诺,以实际行动让家乡父老乡亲放心满意!

2022基层风气整肃治理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市委从相关部门抽调16人组成四个基层党建调研组,深入9个县(市、区)、52个市直党委、66个基层党组织,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座谈会16个,座谈212人次,发放1100张调查问卷,对全市乡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及“两类”组织等不同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

佳木斯市现有9个县(市、区)委,67个市直党委,46个市直党组;有530个基层党委、523个党总支、7127个党支部。现有62个乡镇党委,908个村党组织;31个街道党(工)委,342个社区党组织;207个“两类”组织党组织;全市共有党员149015名。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两区两带一城”发展战略和“十项重点工程”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统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坚持保障大局,紧扣发展,突出特色,强化服务,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科学发展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固本强基工程。

深入开展“争发展排头、当服务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通过在产业项目中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活动,在工业三年再翻番中开展“为企业献良策、做贡献”和争创“生产标兵、技术能手”活动,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开展“争做带头致富标兵”、创建“场县共建、小城镇建设”示范单位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2、深入开展“百部联百村”活动,城乡统筹的党建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组织中省市、县(市、区)直部门党组织与全市957个农村(含抚远县)基层党组织开展“百部联百村”活动,积极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通过组织体系联建、组织活动联搞、党建资源联享、服务党员群众联办、城乡全面发展联促“五联”方式,巩固了村党组织的核心地位,拓宽了城乡交流渠道,促进了城乡各类资源的合理流动,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xx年5月,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对全省开展“百局联百村”活动进行报道,专题选取我市“百部联百村”作为全省的活动典型进行采访报道,并在《国内动态》中刊发经验做法。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批示:“百局联百村”活动很好,既加强了农村基层党建资源,又让机关干部“接地气”。似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普遍鼓励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党组织“联创联建”。中组部部务委员、组织二局局长陈向群来我市调研“百部联百村”活动时,对活动的开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3、全面推行新型民主治村模式,基层民主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为加快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有效解决农村“一事一议”难议成的问题,我们借鉴“四议两公开”做法,积极实践以村党组织、村代会、村委会为基本组织架构的农村新型民主管理办法,探索构建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策并监督、村委会落实的新型民主治村模式,将领导、决策、监督、执行“四权”分离,建立了权责明晰、决策民主、运作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目前,全市96.3%的村结合村委会换届,推行了新型民主治村模式。

同时,在全市62个乡镇全面推行了以“广开渠道提建议、党委科学定决策、政府实施干实事、社会监督评优劣、组织考核问实效”为主要内容的“五环工作法”,加快了乡镇基层民主建设进程。我市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经验在全省组织部长座谈会上交流,并在《黑龙江日报》、《党的生活》杂志、省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刊发。

4、发挥非公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双轮驱动”作用,努力实现“两类”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xx年,我们依托市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截至目前,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新建党组织172个,市社会组织党工委新建党组织33个,初步形成了市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专业部门和县(市、区)条块结合,合力推进的“两类”组织党建工作机制。

同时,我们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缺少懂党建人员的实际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再就业的愿望需求,开展了选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建设覆盖和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这一创新实践得到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和李源潮等同志分别就此项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这一做法获得了“全国首届基层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奖”,《民企来了“党代表”,发展添了新活力》一文被推选为全国组织系统优秀组工信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等栏目及有关报刊进行了专门采访和专题报道。

5、实施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工程,有效提升了农村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三年攻坚战,共落实资金5947.8万元,新建和改扩建428个场所,使全市957个行政村(含抚远县)实现了活动场所全覆盖的目标,为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活动提供了场所保障。

不断加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力度,先后投入资金685.8万元,建成远程教育终端站点1048个,实现了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全覆盖。去年我们与市农委、佳木斯联通公司联合实施农村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创造性地开展了“专家进现场远程联万家---专家流动讲堂”活动,创新应用了3g无线网络平台,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农民家中现场答疑解惑,激发了广大农民学习热情。

实现了授课效果的最大化。截至目前,通过3g远程教育流动讲堂,完成了4名省级专家和25名市级专家的授课直播任务,并在全省率先对全市换届后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了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省委组织部领导对我市“流动专家讲堂”给予了“3g讲堂,全国首创”的高度评价。

1、基层党务工作者隐忧较大,无人干事问题日益突显。行政机构改革后,全市只有3个市直党委保留1名副书记职数,县(市、区)直党委全部取消了副书记职数,党委工作归入直属机关党委;207个“两类”组织党组织中,仅有专职党务干部48人;230个城(郊)区社区党组织均没有专职党务干部,基层抓党务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受财力制约,基层党务干部工资普遍较低,社区党组织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全年平均工资9600元,低于全市xx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3892元/年和社区协理员14400元/年的工资标准;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没能全部按时发放,资金缺口较大。全市党务干部平均年龄47.8岁,35岁以下的党务干部占34.5%,党务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断层严重,工作岗位不受重视,个人政治成长相对较慢,大部分党务干部一干就是20来年,“靠经验吃饭,凭党性工作”,多数年轻党务干部临时思想严重,缺少工作激情。

2、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正常工作缺乏足够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两类”组织党建经费主要从行政经费调剂,一事一请,金额不固定;城(郊)区社区没有党建经费;个别经济效益好、领导重视党建工作的国企,能在年初企业利润中列支党建活动经费,但随意性很大;9个县(市、区)中仅有富锦市和同江市以“培训经费”名义每年拨付党建专项经费40-50万元。全市908个行政村虽然村村有活动场所,但还有6.2%的村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54.3%的村级活动场所因取暖问题冬季“半年闲”;

230个城(郊)区社区中只有6.5%的活动场所达标,还有37.4%的社区没有办公用房;“两类”组织基本没有活动场所。以桦川县创业乡西冯村为例,每年财政转移支付7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文书的工资补贴约3.5万元,妇代会主任、治保主任等人员的误工补贴约2.4万元,治安管理、卫生防疫、公共卫生、书刊订阅约1.2万元,维持日常办公已十分困难,更难提供党建工作经费,村活动场所因没有取暖费用冬季被迫“闲置”,组织活动只能在村干部家或租借村里个人服务大厅进行。

特别是合乡并村以来,几个自然村“合并”的行政村,因各村债务、土地面积不同,各村相距又比较远,村民和党员相互来往不多,了解较少,村屯合并,实际上是明合暗不合,各村都有自己的一套班子。村党支部组织活动难、发展党员难、干部选举难等问题较突出,一时不易解决。国家拨付给这些行政村的转移支付一般每年7-9万元,一村使用尚且不足,各村分摊使用,更是“捉襟见肘”、“雪上加霜”。

3、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削弱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调研中,85%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村级组织帮助和支持农民生产生活不够。目前,全市60.46%的村是负债村,村集体经济薄弱,群众关心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五保户、贫困户帮扶等工作无力办、无钱办,导致村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如汤原县太平川乡太安村,由于多年来村里修路、建校舍、环境卫生整治、发展奶牛、种植烤烟、秋整地等欠款50多万元,村集体又没有经济收入,村“两委”在举步维艰中勉强生存。

目前,全市还有24个村党组织未能完成换届选举,严重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党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和发展党员难的现状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截止xx年底,全市建制村党员23915名,其中60岁以上的占26.7%,初中以下学历的占69.7%。全市社区党员11237名,其中60岁以上的占52.9%,初中以下学历的占31.8%。xx年,全市有近百个行政村没有发展党员,有的村即使发展了年轻党员,大都外出打工创业,留在村里的甚少。党员结构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部分群众对党组织缺乏了解,认同感不强。

4、党建活动载体类型较多,基层党员干部不能完全适从。近年来,中央、省、市、县、乡各级党建载体多达十几种,而且还存在旧的尚未抓好、新的已安排部署,基层的党务干部多为兼职,抓实抓好党建载体建设抽不出精力、疲于应付、难以适从,致使不少党建活动与群众需求脱节,产生“水土不服”现象,达不到预期效果。

通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重视不够,客观约束不力,导致基层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位置。一是形不成合力。一些地方和部门重经济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全党抓经济已是普遍共识,经济工作与党的建设“两手硬”,在一些地方只是说在嘴上,没落到实处,全党抓党建格局尚未形成,组织部门在抓党建工作上处于“孤军奋战”状态。二是纳不上日程。

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委主要领导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缺少抓基层、打基础的意识,对基层党建研究少、指导少、督查少。一些基层党务干部直言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要可不要”,比较形象地描述了基层党建工作“被虚位”、“被弱化”的处境。

三是兑不了奖惩。现有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缺乏刚性要求和严格的考核,管党责任制执行不到位。从实际工作上看,凡是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实绩考核体系的,其基层党建工作就好。由于党建工作没有科学的“gdp”,考核指挥棒“失灵”,触动不了领导的“神经”,奖优罚劣得不到体现,难以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责任制的积极性。

2、内生动力不足,外力推动不强,导致基层党组织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一方面,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低。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后进基层党组织的差别,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机制。从调研情况看,党建工作抓得好的基层党组织,其他各项工作都先进;党建工作抓不好,其他各项工作都落后,这是一条规律。

创新载体落得不实,导致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活力。一是传统方法迷失。党建工作的许多优良传统和务实管用的制度没能很好地继承下来。实际执行越来越不好,其他如组织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必需的组织活动,越来越趋于形式化,党内生活既不严肃、也不活跃,一些党员反映,现在是“上边会太多,下边会太少”,党组织不能把党员有效地“拢”起来,党员归属感不强。

一些领域的党员出现游离党组织之外的现象,基层党组织负有重要责任。二是基层负担过重。调研中,汤原县一位基层派出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介绍,xx年参加上级相关会议188个,大多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总结,连工作安排都顾不过来,更不要说经常性开展党组织活动了。上级单位安排的活动过多、一些党务干部的个人素质较低,致使基层单位忙于应付、载体“水土不服”,是影响基层党组织活动效果的重要因素。

三是急于“标新立异”。我们的各项工作都需要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需要创新,载体创新是基层党建创新的重要标志。一些部门为了创新而“创新”,致使一些很好的活动载体坚持不下去,“热闹一阵子”、“雨过地皮湿”,超不过三年就另搞一套,而且,出于这种思想创新出的载体,大多实效性不强,有的脱离实际,方案上写的与工作中做的“两层皮”,不能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甚至产生反感,疲于应付,导致一些好的创新载体也很难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我市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并借鉴外地经验,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全面落实“党要管党”要求。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探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解决当前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调研结束后,市委召开了全市基层党建暨“百部联百村活动”推进会议,市级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书记王兆力同志作重要讲话,对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基层党建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并与各县(市、区)委签订xx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将党建经费保障、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党务干部待遇、在“两类”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后进党组织转化提高、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建活动等内容纳入责任状,与经济目标同考核、同奖惩,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千方百计壮大集体经济,变“输血”为“造血”。在调研中发现一个普遍性规律,即集体经济强的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相对较强,作用发挥明显。反之,则一弱多弱,问题凸显。全市36%的村有集体积累,绝大部分负债村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好。调研中感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治本措施。

3、拓宽稳定的投入渠道,为基层党建工作和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要强化党建经费保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机关、事业、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按照每年每名党员不低于5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数额,其中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30%,企业承担40%,经费直接拨付到县(市、区)委组织部,专款专用。市直各单位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也按党员人数,以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列入市财政预算,由市委组织部监督执行。

4、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一是改进党组织设置方式。深入推进“融入型”党组织建设,科学、灵活设置基层党组织,加大“两类”组织、产业链、专业协会、商会、重大项目、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党组织组建力度。突出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活动,7月底前实现应建必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对新成立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采取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方式,同步开展党组织组建工作。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群团组织的方式开展党的工作。二是对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要持续抓。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一是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队伍。针对我省机构编制改革后,基层党建工作部门撤并、人员缩减的实际,探索通过招录大学毕业生、增设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等方式,充实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采取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成立驻村蹲点工作组、下派得力党员干部任“第一书记”等办法,年底前解决24个重点村党组织书记“难产”问题。

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把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由市、县(市、区)分级分领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农村、社区、非公、机关单位一线党务干部素质能力;各级党组织积极创造进修学习、外出考察、参观交流的机会,让党务工作者开阔眼界、拓宽思路,把他们培养成一支钻研党务、精通业务的骨干队伍。

三是兑现激励保障措施。按照社区工作者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要求,将社区党务工作者的工资收入由每月800元调整到不低于1200元,增长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按照个人40%,市、区两级财政各匹配30%的比例,落实社区党务工作者“两险一金”,条件成熟的地方,力争实现“三险一金”、“五险一金”,解除社区党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机制的落实。

要保证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工资待遇,及时兑现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待遇,3年内分期分批解决其他离职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制定《城区社区“星级评定”绩效管理办法》,由区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星级社区工作人员增补工资,调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坚持开展从优秀农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加大组织推荐力度,搭建其成长进步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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