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家风心得体会分享怎么写 廉洁风气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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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廉洁家风心得体会分享怎么写一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道德滑坡,政治觉悟不高,缺乏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奉献和牺牲精神。2、缺少经常性、针对性学习和思考,进取创新精神不够,政策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需要。3、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缺乏热情,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虚心听取残疾人意见,创新发展意识不强,工作业绩不佳。4、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管理不严或是没有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可能产生拉帮结派、各自为政、相互扯皮拆台等歪风邪气。5、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关键性没有充分认识,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造成单位或干部个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防控措施: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监管、公正廉洁执法理念,构建起“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2、加强理事会班子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单位机关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3、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
切实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4、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决策程序和办事程序,凡“三重一大”均实行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防范堵塞漏洞,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一)人事管理风险点:在人事管理、干部选技任用、考核、评先等方面,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深入基层调查,偏听偏信,失察失误,弄虚作假,泄露相关信息、私下许诺先进称号等,导致人事管理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防控措施:规范人事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定职、定级等方面的各类规定,落实广泛征求意见、民主集中和议事决策等各项制度,凡涉及干部人事调整,均须按程序和权限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的调整、提拔、任用,按照民主推荐、能力政绩考核、讨论决定等程序确定考察对象,过程全部公开、及时公示。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
责任对象:陈x,张x,黄xx,钟xx。
(二)财务管理风险点:1、不认真执行年初的财经预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反财务制度乱发补贴奖金,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导致资金使用不当,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2、财务审批把关不严,经办手续不全,预算外收入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或不进账,私设小金库,可能造成不合理开支,导致违纪报销,弄虚作假,套取公款等违规违纪行为。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公共物品保管不力,或因处置不合规,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流失,公共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或私分,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不良后果。4、不按制度流程监管资金,造成资金流失,或被贪污、挪用、截留、坐支。
防控措施:1、认真执行年初的财政预算,坚持“集体理财”的原则,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经集体讨论,重要财务收支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开支不合理、挪用、误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2、认真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防坐支挪用、隐瞒截留收入款项。3、固定资产要管理到位,及时登记,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和公共物品损失。4、制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与检查,严把财务收支管理关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检查,确保票据合法、使用规范、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
责任对象:陈x,张x,黄xx,钟xx、罗x。
(三)公务管理风险点:1、公务接待、会议安排中不厉行节约,铺张浪费问题。⑴超标准、超陪餐人数、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酒水等;
⑵违规公款吃喝送礼;
⑶违规同城吃请;
⑷违规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餐费;
⑸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吃请;
⑹违规用公款参与健身、ktv等文体娱乐活动消费等。2、违反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发生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问题。⑴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长期借用、租用或占用公务车辆;
⑵违规将公务用车用于旅游、探亲、扫墓、接送亲友、外出会友、上街购物、学习驾车等非公务活动;
⑶违规未定点停放车辆;
⑷违规外借公务用车;
⑸违规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3、违反学习培训有关规定,违规外出、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⑴违规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搭车”、“借道”公款旅游;
⑵违规携带家属参加公务活动;
⑶违规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用;
⑷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或转移学习培训考察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等其他费用;
⑸未经审批工作时间内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旅游等;
⑹外出会议、培训、考察、调研期间违规用公款相互吃请、互赠礼品。4、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⑴未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⑵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⑶违规用公务车辆或占用公共资源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防控措施: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婚丧喜庆等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制度规定。2、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四)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房屋、设备、设施维修管理风险点: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资金监管中违反相关规定。⑴工程招标存在违标现象,或者设法逃避招标,导致单位集体利益受损。⑵工程建设施工中未经集体讨论,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增加工程量。⑶工程建设施工监管不严,建设用材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⑷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检查验收和资金使用中,弄虚作假、收受好处。2、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固定资产采购、大额物资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中,不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违规购买、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3、在房屋、设备、设施维修中,照顾亲朋好友关系,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维修单位回扣,或在维修单位报销个人因私费用,或虚开发票报销不符实际的维修费用。
防控措施:1、所有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和固定资产、大宗物资、办公用品购买,均按规定进入政府采购中心按有关程序实行阳光采购。2、工程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建设施工中涉及变更事项或重要建设物品采购均需集体研究。项目资金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关于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3、在招投标及实施验收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要分别给予责令纠正、行政处分等处罚;
对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影响极为恶劣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4、加强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维修费用支出的审核。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
责任对象:陈x,张x,黄xx,钟xx、罗x。
(五)涉残惠残政策兑现风险点:在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康复项目,扶贫救助、慰问,补贴发放,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安置认定,残疾人证办理,来信来访接待等残疾人惠民政策兑现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可能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防控措施:1、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残疾人及亲属,对各项涉残惠残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惠残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广大残疾人。2、规范各类涉残惠残政策审批事项,优化申请审批手续,专人负责、热情受理、依法审批,提高涉残惠残政策办理效率。3、实施阳光操作,将涉残惠残政策文件、项目、标准、依据等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六)廉洁从政风险点:1、在办理服务事项以及行政确认事项过程中,存在人情执法和私心,吃拿卡要或接受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请托人的吃请、娱乐和财物,导致把关不严,执法不公,或违法为当事人说情,产生违法违纪的不廉洁行为。2、逢年过节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借着过年过节名义的宴请,或接受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钱物。3、抓效能和作风建设不够,可能发生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或违反有关纪律等问题。
防控措施:1、及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推进办事公开,细化行政权力流程。2、严格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形成有效行为约束机制,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管理对象的宴请,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监督管理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钱物,严禁收受和索要贿赂。3、切实加强防范,加强监管,对风险岗位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干部职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不徇情枉法。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一)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按招标程序,私自采购;
不按规定发放,可能存在失职渎职风险。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进行购置,采购数量和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任务,发放对象的确定按照相关要求和条件发放、反馈。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张x,钟xx,张xx,郭x。
(二)康复项目: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残疾人康复对象筛查过程中检查不准确;
对接受康复治疗及服务的对象登记不规范,信息登记不全面,导致失职渎职风险。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适应指证和康复需求、家庭条件等要求确定名单,做好初筛、适配、台账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准确、及时,让各项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到位,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张x,钟xx,张xx,郭x。
(三)扶贫救助、慰问:因工作不认真负责,或收受好处,优亲厚友;
不按规定项目、规定标准、规定用途下拨、发放扶贫款项,不按实际对象名单发放、慰问各类救助资金等失职渎职的风险。
防控措施:所有下拨基层款项均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下拨,接受区财政局、驻会纪检组的监督;
慰问、发放到残疾人的各类救助资金,均采取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三层审核制度,完整保留发放凭证、签字领取凭证等原始资料。
责任单位: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陈x,张x,黄xx,钟xx,张xx,罗x,郭x。
(四)劳动就业:在介绍残疾人劳动就业、为企业介绍残疾人用工过程中收取费用,可能造成失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风险。
防控措施:通过对外明确流程公示、宣传册页等让残疾人和企业知晓残联提供劳动就业中介完全免费,并接受纪委监督。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张x,钟xx,邬xx。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安置认定: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过程中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标准抵扣、认定企业残疾职工,不按规定催缴征收保障金,可能存在乱作为和玩忽职守风险。
防控措施:联合地税等部门在税务征收平台上提前明确告知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残疾职工抵扣、认定标准,保障金的征缴方式;
在保障金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地税部门征税平台代征制度,残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防止乱作为和玩忽职守风险。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
责任对象:张x,钟xx,邬xx。
(六)残疾人证办理:办理“人情证”、“关系证”;
违反程序审批。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和标准办理,残疾评定必须经定点医院指定医生的结论方可办理;
办理残疾人证时,必须各种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不得在手续不全或熟人打招呼后给与审批。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陈x,黄xx,罗x,刘xx。
(七)来信来访接待处理:不注重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信访件处理不及时,可能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损害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后果。
防控措施: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件,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登记来信来访,按领导指示精神妥善处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信访答复和情况汇报。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陈x,黄xx,罗x,刘xx。
四、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管理
(一)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研究重大事项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加强内部监督控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领导于部述廉述职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二)加强对关键岗位勤政廉政教育,着重抓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公德以及讲正气、重品行、作表率、树新风等学习教育,树立爱岗敬业,认真严谨的执业精神。
(三)加强对廉政建设风险点的监控管理,形成以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等重点环节,严格公开制度,实行全程监控,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增强权力运行的规范性。
(四)对因执行制度不力、管理混乱等问题而产生廉政风险行为的单位及人员,应及时提出合理建议或书面建议,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对当事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有不廉洁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对所存在的问题仍未引起重视、纠正不彻底、群众仍有反映的,应及时向理事会汇报,并视情节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
(六)党支部对全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适时进行分析,实施有效控制,理事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防范措施,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
(七)各股室、各镇(街道)残联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分析、防范措施执行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件、重点时期的监督和管理。
推荐廉洁家风心得体会分享怎么写二
同志们:
在“治污减霾”工作紧锣密鼓开展之际,按照区监察局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今天由我跟同志们一起探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问题,期望通过这次授课,能对分局各项工作,尤其是“治污减霾”工作有所促进。
党的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视作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反腐倡廉定位在亡党亡国的生命线,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充分显示党执政为民的决心。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环保地位的上升、权力的凸显、资金的增加,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成为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带。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立足岗位,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工作落实。
一、腐败现象产生根源及其后果
“腐败”一词的本意是指生物的腐烂,后来被引入思想道德和政治领域,特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违反社会公认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并造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形行为。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联合国定义称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
(一)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
腐败现象古来有之,久治不绝,根深蒂固。产生腐败现象的成因,从不同角度分析,可以找出若干种原因。如社会历史原因、政治文化原因,也有当事者个人的原因。
1.利益的驱动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动力。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存在着本能需求,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物性要求。这种生物性要求反映在人类行为的动机上,就是“欲望”。人在“欲望”非常想得到满足而没有得到满足时,其“欲望”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产生一些“出格”的行为。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正是由于人类这种原始的欲望和弱点,在强烈的利益要求驱动下,一些利欲熏心者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攫取财富,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并不断发展。
2.私有制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因素。腐败现象在本质上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物质财富的私有化,成为产生腐败行为的思想基础。一方面,当一个人能用手中权力交换到物质又不被束缚的时候,就会无限的放大这种权力。这样,腐败也就产生了。除非他受到道德的、法律的、或宗教的力量约束才可能放弃这种谋利行为。因此,如果当权者没有道德修养,法律又对他的腐败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制裁的情况下,他就会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无形的商品进行物质交换,以获取更大的私利,这就是所谓的权力寻租行为。
另一方面“官贵民贱”的封建剥削思想意识对人们打下了根深蒂固的烙印,“升官”和“发财”成了封建社会人们的思维定式,连刚刚认识字的儿童也知道读书好便可以“学而优则仕”,有了仕的地位便可发财,便能“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至于封建社会中,当官后光宗耀祖,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是普遍常见的社会习俗。这种观念影响深远,以至这些腐朽的封建主义思想和观念,在当今中国的现实政治生活中都可以找到新的表现形式:官本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家长制、裙带风……
3.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人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通过法制和管理的手段,把人们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乃至行为,限制和约束到保证不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范围内,就能够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成为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法制立足于惩腐,管理立足于防腐,如果从开始就把管理抓好,使他们都能廉洁从政。也就不会存在这种腐败多发的势头了。那样要比等到他们腐败后制裁他们要好的多。如果想要依靠法制替代管理的办法治理腐败是不可能达到目地的。一个管理好的人不管法制如何他都不会去腐败。而一个没有管理的人一旦有机会他就有腐败的可能。
(二)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
如果要从不同社会发展历史、不同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社会结构及领域中,列举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那是很难列举完全,也是很难说清楚的。权威人士对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是按以下几个方面来划分的:
1.根据腐败者的行为和目的来划分。腐败可分为拜金型、拜物型、徇私型、享受型、贪色型等。
2.根据人们对腐败行为的价值评价来划分。分成三类,即:白色腐败、灰色腐败、黑色腐败,人们对他们的谴责如同它们的色彩所表示的那样由弱至强。(1)白色腐败。指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士)不积极支持对之惩罚的腐败行为;(2)灰色腐败。指对之惩罚虽为上层阶层所拥护,却不受到其它社会成员支持的腐败行为;(3)黑色腐败。指为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物)所一致谴责的腐败行为。
3.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来划分。一是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将腐败分为个人腐败、制度腐败和整体腐败。
4.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来划分。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可将腐败分为:官僚主义、违反党纪、政纪和违反法律但不构成犯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5.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来划分。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不同可将腐败分为权力腐败、行业腐败和社会腐败。
6.根据世界各国腐败的存在状况来划分。可将腐败分为高度腐败、中度腐败和低度腐败。高度腐败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中美洲等地区。中度腐败的国家主要是指印度、土耳其、坦桑尼亚、津巴布韦、智利等发展中国家。低度腐败的国家和地区,在国际上取得共识的是新加坡和香港。这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有着比较有效的体制和举措,腐败现象相对较少。
(三)腐败现象造成的社会危害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1.腐败诱发社会的不稳定。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前提,只有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才有可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只有稳定,才能保护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由于腐败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打击了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信心,从而使民众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以及政府行为失去信心,导致政府危机,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动乱,即腐败破坏政治体系赖以运行的合法性基础。
2.腐败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公平和正义是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某一政权内渗入腐败分子,置人民利益于不顾,在管理公共社会事务过程中,截留本应属于全体人民的发展机遇、物质财富,这就破坏了社会管理的公平性,极其严重地损害了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最突出的表现在为公职人员提拔、任命方面的卖官鬻爵、跑官要官,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不公正性导致干群关系日趋紧张,已经引起社会普遍的愤慨,群众上访集访不断,导致社会动荡。
3.腐败破坏社会的民主法治。“民主”就是主权在民,而权力腐败集中表现为缺乏民主、个人专断、权力集中、权力滥用、以权代法、贪赃枉法等。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民主,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监督,致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腐败时有发生;在腐败严重的地方,既不会有健全民主法治,也难以有良好的秩序和效率。
4.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败是一种对公共守则的破坏。当腐败行为未受到打击而受到人们的默认时,当高层人物腐化时,当社会中的人们感觉到不通过腐败就不能获取服务和利益时,当忠诚人员受腐败氛围的压力时,很难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这种社会风气会产生一种扩大效应,致使腐化现象扩散和蔓延。由此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毫无疑问,腐败是社会的罪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极大的危害。
二、我国反对腐败的历史经验及基本形式
我国反对腐败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运动反腐。即依靠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惩治腐败的反腐方式,其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力量来对抗腐败。
建国初期,我们党主要是靠发动群众运动来反腐败。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发动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以后又发动了新“三反”“五反”运动、“四清”运动等。应当说,开展这些运动,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必要的,正如武汉大学政党研究所所长 丁俊萍教授所言:“这些运动的矛头,几乎都指向干部、党员中的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但由于这些运动是在阶级斗争扩大化背景下进行的,所以也误伤了一些人。”但运动型反腐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它打破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冲击了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发展。
2.重典反腐。重典治腐在中国古代就成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重典治吏的内容包括对官吏犯罪的法律惩罚重于常人。首先,它体现在贪罪与盗罪的量刑上。从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开始,便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思想,贪赃受贿的刑事责任远比盗贼为重。正因为如此,历代对官吏犯赃都处以重刑。如《唐律疏议》规定,作为负有领导、主管之责或主办某项工作的官吏“监临主司”受财枉法的“十五匹绞”,而常人盗窃,即使五十匹,才是加役流而已。
其次,只要官吏有贪污受贿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不论数额的多少和枉法与否。早在秦朝“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再次,官吏不论以任何方式获得经济利益或所谓好处,都为王法所禁止。以唐律为例,官员接受管辖下的吏民的肉类、酒食、瓜果一类物品,要以受贿论处,甚至对于离职卸任的官员接受这一类物品,也要以受贿论。此外,重典治腐还体现在刑罚的严酷上,封建刑罚不但是对违法者的身体残害,更多是精神上的。如犯罪者不但可能被断指(肢)、宫刑等,还可能同时被刺面。到了唐朝形成了对违法者施行残酷的“五刑”。即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明朝朱元璋设置的酷刑项目有:凌迟,滚汤,铁刷,钩脊,抽肠,剥皮,挑筋。可当殿行刑,残躯示众。还实施律外重刑(如剥皮充草)。他下令各州县设立“皮场庙”,在众人围观之下活剥贪官的皮,然后实之以草,制成人皮草袋悬挂在官府门前,以示替戒。
大臣无不战战兢兢。“令人感不像人间。”清雍正皇帝更是重典反腐的实践者。雍正在位时诛杀贪官不计其数。但他的反腐措施并不仅此,除惩治诛杀贪官以外,雍正还有三项更为彻底的措施:一是绝不放过贪官的涉案的亲戚和子孙。贪官们的罪一经核实,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二是让贪官“死而不已”。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
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他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三是杀贪官给官看。雍正继位不久就发生山西亏空和科场舞弊两大案件。经审理,山西巡抚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其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恩科主考官张廷璐泄漏考题、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罪大恶极。雍正原本是要把诺敏“腰斩”、把张廷璐“凌迟”,经大臣谏劝,改为诺敏“赐死”、张廷璐“腰斩”。
雍正下令:“传旨给顺天府和京师各大衙门,让那里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诺敏、张廷璐行刑时,不论是否沾亲带故,也不论是不是门生好友,统统都到西市去‘观刑’。让所有的人都去给这两个墨吏送行,大有好处!”- 这就是杀贪官给官看。对此,雍正还有一番高论:“杀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当官的去看,一人也不许不去,朕就是要让他们好好看看,看得心惊肉跳,看得筋骨酥软,看得魂消魄丧,看得梦魂不安!这样,以后他们的黑眼珠盯着白银子时,就会有所惊觉,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就得想法给自己留条后路!”
“乱世用重典”,没有雍正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肃清贪官、清理积欠,就不会有后来的"乾隆盛世"。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后世出现“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虽说是一种夸张,却是对雍正治理腐败的肯定。
到了现代中国,重典反腐仍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早在1931年冬,刚刚就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就签发了《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等文件,《训令》规定,对贪污腐化分子必须给以严厉制裁,对侵吞公款300元者“判刑枪决”。1931年8月,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因贪色贪财致死人命,刚刚上任的瑞金县委书记邓小平得知后十分气愤,派人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听后气愤地说:“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挠不了。”1932年5月5日,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以“贪色贪财致死人命”等罪判处死刑,5月9日执行枪决。这是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也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被处决的腐败分子。
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就华北局关于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后任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贪污一案对中央的报告作出批示。批示指出,刘青山和张子善“是大贪污犯”。并明确表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国之初反腐败的第一大案,史称“开国第一刀”。后人常说“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重典反腐”理念蕴涵着某些值得肯定的积极因素,通过加大对腐败分子的严惩,会提高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保持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力,可收一时之效。但是,它毕竟只是一种滞后式的反腐败策略,只能达到治标的目的,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3.权力反腐。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专门反腐败机构—党的纪检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恢复重建,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据统计,仅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85.2万件,处分88.1万人。而检察机关在20xx年至20xx年的五年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其中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包括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综观几十年来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每一个案例,关于权力的腐败,不论其暴露的原因如何,到最后都要依赖权力部门的参与,来解决权力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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