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报名申请书汇总 考试报备申请书(10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考务报名申请书汇总一
开封市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开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到相应的教师认定资格机构报名登记。
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育局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县区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所包含的相关科目详见附件2。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参加全省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11月份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师范教育类(含成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河南省招生计划等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也可到相应的认定机构获取。
2.报送材料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递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11日―15日。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到相应认定机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b5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各县区认定机构在此时间段内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报名时间。
(二)教育理论考试时间:
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者,需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11:00。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起,河南省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四、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开封教育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开封教育网”,网址:。
开封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精选考务报名申请书汇总二
鹤壁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鹤壁市20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条件准备和报名阶段(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淇滨小学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确认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7月20日。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照片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同时按规定缴纳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4、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二)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成绩在鹤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合格证书发放在各确认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初步拟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附件1)
(五)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八)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九)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三、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鹤壁教育信息网”,网址:/。
精选考务报名申请书汇总三
鹤壁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鹤壁市20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条件准备和报名阶段(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淇滨小学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确认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7月20日。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照片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同时按规定缴纳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4、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二)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成绩在鹤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合格证书发放在各确认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初步拟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附件1)
(五)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八)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九)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三、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
考务报名申请书汇总 考试报备申请书(10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