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解除处分申请书通用 税务解除处分申请书通用模板(九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税务解除处分申请书通用一
一、注重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能更好地胜任审理工作,全体同志在平时非常注重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日常政治学习中,紧跟形势,注重学习江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xx大”召开期间,组织干部收看、学习作的“xx大”报告,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员的宗旨,并将之运用于指导税收工作的实践;同时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还利用网络下载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与有关的操作规程,共同学习,使提高干部素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
为了学以致用,我们在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讨论,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共有8篇税收调研文章分别在省、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平时的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业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在员下户检查前,我们将金融企业相关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整理,编写了《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汇编》,为员下户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今年一年,三次派出人员分别参加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还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二、落实工作目标,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做好本职工作,严把案件审理。
今年全年,共对330余户税务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了15次审理会,通过日常审理工作,退回各检查科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88户次,占整个案卷的28%;直接归档的案卷93户,占全部案件的28.2%.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提交了近300余份《审理工作底稿》,审理之后形成了300余份《审理报告》,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把好案件的质量关是审理工作的核心,在审理每个案子时我们都要求要做到细致认真,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审查每个案子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确切,定性是否准确。在审理过程,我们力求案卷无差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退回补正,有的案卷甚至多次退回。例如,在审理江西省石油供销公司这个无税案时,就发现缺少《税务报告》以及未下达《税务通知书》等问题。
对证据的审查有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是对南昌联众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证据的审查,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遗漏之处,于是辅导员深入检查,为国家挽回损失近2万元;二是对南昌市青云谱厦杏三阳摩托车配件部偷税案的审理,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企图欺骗我*人员,致使*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审理人员在对该户的审理时,对每个可疑之处决不轻易放过,终于使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真相大白。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组织对南昌铁路局机械厂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我们认为该厂从“应付工资”中列支向职工发油29600元不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了员认定的应补交企业所得税9768元,准确地执行了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今年案件的审理及查摆会,我们感到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报告制作不甚规范,具体表现在文句不畅,措词不准,未全面反映情况,不按《工作规程》中的项目制作报告;2、征求意见稿下发后,企业反馈了意见,大部分员在形成报告时无调整说明;3、案卷必备资料短缺情况较多,送达回证无两人以上签名或是代签名;4、案卷资料不够严谨,有少部分工作底稿及取证资料未盖企业公章,甚至于还出现了实施日期先于通知书日期的情况;5、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期间未进一步落实;6、绝大多数未调取征管分局的征管资料,和征管脱节,从而不能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7、存在以工作底稿代替证据使用的现象。
一年来,经过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案卷的质量比起上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重证据、讲事实、依法办事的意识在干部中已逐渐扎根,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查办案件的质量还不是很理想,法律知识的欠缺,如真实、合法、有效证据的采集就目前情况而言,就是个薄弱环节。如果发生税务行政诉讼,胜诉的几率并不很高。要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仍需全体人员全面提高素质,尤其补充有关法律知识将是今后要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四、坚持依法治税,推行阳光.
我局拟自20xx年开始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实施“阳光”工程。为了配合“阳光”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式实施,10月18日为全市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理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举办了保险业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这是我局自“一级”成立以来首次派员外出讲课,也是尝试“阳光”的第一步。首开先河的反响很好,企业人员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五、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及听证、复议工作。
全年共向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移送重大案件28起,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这些涉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受理了江西椰岛营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听证申请,做好了听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企业要求撤回听证请求,故未举行听证会。对申请复议的江西飞宇制药有限公司组织了调查举证,并及时回复了市局法规科。
六、规范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为了理顺*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税收执法水平,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局*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试行)》,通过市局反复酝酿和讨论,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更进一步加强了与各县区局的协调与配合。
为了规范报告的制作,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我们翻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资料,编撰了《工作指南(之一)》,在4月份分发给6个*科,供员在办案时借鉴。《指南》从报告必须反映的十个方面详细地进行了解说,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逐条进行了罗列,同时重申了税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标准、案卷需附的资料及排列顺序,为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税务解除处分申请书通用二
武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我局(所)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9月19日对你(单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偷税 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增值税检查情况:
根据发票专项整治小组提供的20xx-20xx年度电子信息,显示为比对不符的条数为196条,其中有170条信息显示为发票套开,涉案金额为9,342,273.22元(含税),20xx年和20xx年套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增值税税额共计1,139,511.54 元。
(1)20xx年套开增值税普通发票92份,套开金额1,488,284.00元(含税),调增增值税收入1,444,935.92元,查补增值税43,348.08元;
(2)20xx年套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8份,套开金额7,853,989.22元(含税),调增增值税收入6,757,825.75元,查补增值税1,096,163.4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的规定,20xx年查补增值税43,348.08元,20xx年查补增值税1,096,163.47元。
企业所得税:
20xx年度:
根据20xx年增值税套开发票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20xx年调增增值税收入1,444,935.92元,因当年按照核定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故20xx年查补企业所得税14,449.36 元。
20xx年度:
根据20xx年度增值税套开发票违法事实,因账外经营,部分进货发票未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及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20xx年调增增值税收入6,757,825.75元,核定本期可予确认结转成本的金额为5,679,592.50 元,当年应补企业所得税 273,953.20 元(含当年不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补所得税4,394.89元)。
二、处理决定
1.(1)限期追缴20xx年度增值税 43,348.08元,其中:20xx年1月应查补增值税2,896.28元;20xx年2月应查补增值税3,968.74元;20xx年3月应查补增值税4,058.36元;20xx年4月应查补增值税9,906.90元; 20xx年6月应查补增值税2,381.24元;20xx年7月应查补增值税771.20元。20xx年8月应查补增值税2,598.64元;20xx年9月应查补增值税8,354.53元;20xx年10月应查补增值税1,556.42元;20xx年11月应查补增值税2,085.17元;20xx年12月应查补增值税4,770.60元。
(2)限期追缴20xx增值税1,096,163.47元,其中:20xx年1月应查补增值税7,215.22元;20xx年2月应查补增值税4,070.56元;20xx年3月应查补增值税63,249.73元;20xx年4月应查补增值税135,193.95元;20xx年5月应查补增值税270,744.63元;20xx年6月应查补增值税66,453.81元;20xx年7月应查补增值税249,167.21元; 20xx年8月应查补增值税148,581.01元;20xx年9月应查补增值税60,296.81元;20xx年10月应查补增值税31,517.03元;20xx年11月应查补增值税28,322.07元;20xx年12月应查补增值税31,351.44元。
(3)限期追缴20xx年企业所得税 14,449.36元;企业得税273,953.20元,以上(1)至(3)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
税务解除处分申请书通用 税务解除处分申请书通用模板(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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