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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系统腐败案心得体会总结 观看挪用公款案件心得体会(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61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财政系统腐败案心得体会总结

发布文号:

自上海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的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市财政局沪财会[1996]28号《关于对本市企业会计决算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和财政批复制度的实施办法》以来,对本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分步实行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和财政批复制度,这对严肃财政纪律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起了促进作用,同时也对上级主管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核经营者业绩起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7]64号《关于印发〈国有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政府的要求,在总结1996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有企业试行出资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经营者任期内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审计的办法,对原有规定作了修订、充实、完善。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根据本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采用分步到位的办法,1997年除上市股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会计报表采取注册会计师审计外,市政府批准列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经市府确定的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外贸企业以及区、县政府和财税部门确定需要审计的企业,继续采取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和财政批复制度的办法。

二、审计内容:

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主要审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重点审计帐帐、帐表、帐证、帐实是否相符;各种收入是否正确入帐;各种存货的数量、计价是否正确;其他应收应付帐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递延资产的核算是否正确;成本的分配方法和计算是否正确;各种投资收益是否计价入帐;利润结算是否正确等。

三、审计方法: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仍采用事后审计方法(不包括上市股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向主管财政、税务部门上报年度会计报表后的15天内应由企业的出资者代表(如董事会,下同)委托有资格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完毕应向委托者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抄送被审计企业。被审计企业在收到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报告后,应及时向主管财政税务部门报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报送时间,最迟不能超过9月30日。

被审计单位,向主管财政税务部门报送的199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如无注册会计师签字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签章的审计报告一律无效。被审计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上报审计报告的,主管财政税务部门暂停其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

四、审计报告格式:

会计决算报表实行财政批复的企业的审计报告,其格式可有别于一般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报告中,必须载明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并揭示审计结果。揭示的审计结果应按问题进行分类,并列出数量金额和调整分录。对企业提供资料不全无法查证的项目内容,应明确表示资料不全、无法确认。对企业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应提出管理建议(具体格式参见附件一、二)。

五、财政批复:

财政税务部门对被审计企业年度决算,实行财政批复制度。财税监交机关应在企业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将决算批复给企业,财政批复要正式行文(具体格式见附件三、四)。企业收到的财政批复与已报出的年报数额不一致的,企业应按财政批复的数额,调整收到批复书当年的有关会计帐户,并填写“19××年会计决算审核意见批复回单”送财税监交机关(格式见附件五)。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发现企业上年度未按财政批复要求调整帐户的应予以揭示。

六、审计委托:

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应由企业的出资者代表委托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事务所接受出资者委托后,应于签订业务约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业务约定书及符合审计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企业的财税监交机关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七、审计资格:

对企业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业务,必须由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承办:

1.依法成立二年以上,从事过20个以上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项目;

2.职龄内(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

3.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历年结余的事业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合计不少于20万元;

4.有健全的业务规则和质量控制制度,没有发生过严重工作失误。

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7]64号文的规定,承办国有大型企业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20名以上,专业助理人员在40名以上,职业风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在200万元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违法执业行为。国有大型企业标准的确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经营业绩的审计:

为确保国有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得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形成经营者择优录用竞争上岗机制,市政府已同意在国有企业中试行由出资者(如董事会)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进行审计的办法。如被审计企业同时被列入上述两项审计范围的,企业出资者应做好协调,避免重复委托审计,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必须分别符合两项审计的具体要求。

九、其他事项:

1.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其子公司在财政税收上单独同财政结算的,应独立出具审计报告。

2.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按规定程序取得有关审计资格后,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接受委托业务,但来源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发起单位所在系统行业的业务收入,不能占事务所业务总收入的20%。

3.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对查证中发现的问题,应详尽地予以揭示。凡涉及财政税务等政策问题,必须以有关方面的书面证明为依据,口头说明等无法律效应。

4.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企业主管财税机关应建立复查制度,复查比例不得少于10%。可以采取企业主管财政机关直接检查或委托其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办法。如果发现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法规,对被审计企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和审计不实的,由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5.原有规定内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关于财政系统腐败案心得体会总结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成立清查小组,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按照《绵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所有的业务收入都全额缴入财政国库,并按时间、单位、票据票号、金额做好每笔收入台账,每月末按时与财政国库科对账;每一笔业务支出都严格按照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批的审批程序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2、财政票据指派专人专管,建立了票据领用、核销台账,年底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清零并注销。

3、我局财务印章管理原则是:分开存放保管,监督审批使用。财务专用章由会计负责保管,法人印章由出纳保管。财务印章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4、财务科的职能职责明确,下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各自职责分工明确,会计与出纳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并相互制约。月末出纳的现金、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会计的账务必须与银行和财政的相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结账。会计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

5、我局财务核算基本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与管理,但还不够完善,下步应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

6、无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现有账户按照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7、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使用,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科学规范,财政资金审核及时到位,无财政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这次自查自纠,是促使我局财务工作自我完善的一次切实可行的行动,使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从而使我局财务工作更加完善有效。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通[xx]6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xx]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xx]77号)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牢固思想防线。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

关于财政系统腐败案心得体会总结

20xx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监局的关怀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形成了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经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源头治理工作,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年来,我们围绕《20xx年陇南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落实“一把手”工程,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财监办荣获“全市财政监督先进集体”称号。

(一)整合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探索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我们按照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从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检查效能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一是着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出台了《徽县财政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共8章42条,对财政监督的职责、内容、方式、程序及执法过错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财政内部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充分发挥专职机构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监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主动为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各项检查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三是从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把财监机构与财政监察股、纪检监察室职能整合,将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派驻财政局4个主要业务股室经办预算拨款、非税收入管理、农业项目财务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业务,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在核算中心和非税局设立业务稽核岗位,建全乡镇财政业务巡回稽核制度,财政执法重点项目的专项检查和内部监察工作统一由财监办归口组织,县局各股室、局属各部门配合实施,形成了多方联动、通力协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体系。四是完善监督检查动态跟踪机制。财监办及时了解全局监督职能的运作进展,掌握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主动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科学合理安排检查,通过查前上门培训辅导、查中派员参与、查后提供政策指导、检查成果共享利用等,协助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加强对检查质量风险的控制,形成了贯穿于检查全过程的检查质量控制机制,有效全面地推进了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和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通过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服务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的原则,根据财政重点投入方向,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围惠农强农、社会保障、抗震救灾、扩大内需等涉及民生的热点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一是开展乡镇财政工作目标考核。年初,县局派出考核检查组,结合各乡镇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对乡镇财政所及其所属会计主体单位执行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在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保证了乡镇财政规范运行。

二是对乡镇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情况进行督查。4月份,县局抽调8名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由2名副局长带队,对15个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抗震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户。为了保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规范运行,县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对全县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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