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保密工作经验体会(7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保密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保密工作,经县委会研究,县保密局于近期在县委办、下埠集乡、衙前乡、三里乡、梅庄镇开展了保密工作检查,总体上这些单位领导重视、保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人员到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下埠集乡、三里乡的非涉密电脑中存储有敏感文件,请这两个单位在11月30日前再开展一次自查,彻底消除失泄密隐患,保证我县保密工作的万无一失。
当前保密安全环境愈加复杂、安全威胁和挑战愈加严峻,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也更加紧迫。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积极应对保密工作的各种挑战,进一步夯实基础、突破瓶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一、切实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
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审批制度,并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把保密审查审批关,杜绝将涉密文件、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上传至门户网站而造成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切实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
各单位要尽可能配备一台涉密计算机,专门处理本单位的涉密文件、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相应的保密防护产品,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实行专机专人管理,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三、切实加强非涉密计算机管理。
1、加强敏感计算机管理。各单位处理财会、组织人事等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的专用计算机一律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上互联网,参照秘密级密件管理,做到专人专机专用。
2、加强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凡上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处理、存储涉密文件或涉密信息。
四、切实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区别对待,专人专机专用,严禁交叉使用,杜绝因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时木马病毒造成泄密事件。
五、切实加强涉密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涉密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涉密文件签收、阅读、使用、保管、清退和销毁等环节的情况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密级文件的复制件须等同密级文件管理。县级无定密权但可以标注为内部文件,等同密级文件管理。
县委保密委办公室
11月18日
最新保密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鉴于_________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到贵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为保证秘密不致外泄,我方做出以下保密承诺:
1.此所述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我方在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商业或技术信息(包括口头、书面信息及资料)。
2.我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只用于本次招标工作,绝不用于其它用途。
3.我方将对从贵公司处得到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全部或任一部分泄露给第三方。
4.我方采取严格措施防止与本次投标工作无关的我方人员接触保密信息,防止其泄露信息,如果发生泄密,我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5.我方对内部因工作原因接触到保密信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防止泄露信息。6.如我方有幸中标,此承诺书将持续生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x年xx月xx日
最新保密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立协议书人:
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
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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