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旅行第三集心得体会 厦门旅行第三集心得体会感悟(6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厦门旅行第三集心得体会一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________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________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________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______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________________(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________日至(上个月/当月)________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厦门旅行第三集心得体会二
各位团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海上花园城市”厦门,今天我要带大家浏览的,就是有“万国建筑博览馆”之称的鼓浪屿。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们今天的导游,大家可以叫我小徐。
现在我们的旅游车所走的这条路,就是厦门最繁华的商业街——中山路,它建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大家看看窗外,街道两旁是被我们称为“骑楼”的建筑,他把楼的下层部分做成了柱廊式的人行道,使上层的建筑跨建在人行道上,人们在柱廊里悠闲的逛街,不受日晒雨淋的影响。
好啦各位团友,现在我们就来到了轮渡码头,我们将乘坐渡轮前往鼓浪屿。渡轮时间约为六分钟,那么趁着这段时间,我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下鼓浪屿。大家随我手指的方向看,对面的小岛就是鼓浪屿,渡轮行驶的这条江叫鹭江,宽约600米。鼓浪屿面积约1.9平方公里,岛上人口约有2万人。在岛的西南面有一块大岩石,因为长年累月被海浪冲击形成一个大洞,每当涨潮的时候,海浪扑打岩洞,便发出像打鼓一样的声音,所以人们就交它为“鼓浪石”,小岛也就交鼓浪屿了。
现在请大家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随我一起。
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码头,是1976年建造的“钢琴码头”,从远处看,它就想一台架开的三脚架钢琴。那么在这里,小徐就有一个小问题要考考大家了,你们知道,鼓浪屿除了被称为“钢琴之岛”“海上花园”之外,还有什么别称吗?这位团员观察的很仔细呀!大家看,在岛上除了消防车是机动车以外,就只剩下带旅客们环岛游览的电瓶车,别的再没其他车辆,所有的人都是靠步行的,因此别称“平等岛”试想一下,伴着朝阳或晚霞在这美丽岛上漫步,是不是很惬意呢?那还等什么,现在就随我一起去领略鼓浪屿“万国建筑博览”的风采吧。
这里原来是英国领事馆,有两栋洋楼,分别建于1844年和1870年,已经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了。1840年,英国发动了鸦片战争,他们的远征军与我们厦门的守军发生了激战,结果英军败退。1841年英军次进犯,厦门、鼓浪屿陷落,厦门被占领了10天,而鼓浪屿被英军强行占据了长达5年之久。1843年,英国率先在这里设立领事馆,首任领事就是当时攻打厦门的海军舰长。1844年,第二任领事建造了领事楼。1870年建造了办公楼,内部装饰相当奢华,有6间囚室,楼前原有一座狮子狗墓,是领事为他死去的爱犬特意建的,但在1957年时被砸毁。现在,原来的英领事馆已经拆除,兴建了新的楼宇,成为了青年旅社,据说在拆楼的时候还发现了许多刑讯工具。
大家来看,看这边的建筑,这里就是原来的日本领事馆,建于1897年,建筑采用中西结合的方式,有着维多利亚时代的某些特征。这里原是日本警察署,建于1920xx年,属于东洋式建筑,主要用于办公和审讯,还有地下室,竟是监狱,用来关押拷打我们的抗日战士。左边的这栋是警察署的宿舍,与警察署的建造时间和风格完全相同。如今,这三栋建筑均为厦门大学教工宿舍。
我们继续往前走,这里就是天主堂,1920xx年由助教马守仁所建,属于歌德式建筑,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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