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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后头发护理心得体会报告 染发课后写心得总结(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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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染后头发护理心得体会报告一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实施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应急工作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处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执行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岳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岳阳武警支队支队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业经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事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铁山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通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监察、监测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污染管理科、法制宣教科、自然保护科、规划财务科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污染管理科科长、自然保护科科长、法制宣教科科长、核与辐射监管站站长、市应急办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2.1.3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2.1.4现场处置组

组长:市环境事故调查处置中心主任

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局有关人员

2.1.5应急监测组

组长:市环境监测中心分管副主任

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市核与辐射监管站、相关县、市、区监测站有关人员

2.1.6防控指导组

组长:污染管理科、自然保护科科长

成员:污染管理科、自然保护科有关人员

2.1.7技术组

组长:科技科科长

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有关人员

2.1.8信息资料组

组长:政工科科长、法制宣教科科长

成员:政工科、局办、法制宣教科有关人员

2.1.9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规划财务科、局工会、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

2.1.10专家组

组长:局总工程师

组员:监测中心、支队及有关科室技术骨干

2.1.11新闻组(局新闻发言人为唯一对外发布窗口)

组长:法制宣教科科长

成员:局监察室、局办公室相关人员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指挥、协调、指导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决定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组织制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环境应急宣教工作,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承担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制订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和监测系统;开展应急处置和现场监测的人员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活动;承担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建立健全反应快速、保障协调的应急机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处置的技术支持。

岳阳军分区:协调驻岳部队、民兵参加救援、抢险。

岳阳武警支队:协助公安局做好现场警戒、保安、抢险与疏散等工作。

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队):组织协调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恐怖事件等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负责对现场的火灾灭火与泄漏控制,或可能导致火灾或泄漏的隐患处置。

市安监局:配合拟制因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参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发改委:负责将全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市工业经委:负责铁路、成品油、电力保障有关协调工作。

市民政局: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质,负责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

市交通局:协调长江流域以外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负责长江流域以外的船舶、港口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岳阳海事局:负责长江流域船舶、港口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市建设局: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供水系统环卫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城市供气系统畅通。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医疗救治,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工作,为事发地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市水务局:配合拟制市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铁山管理局:负责铁山水源安全和恢复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对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物种的保护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气象局: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和应急所需气象数据。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

市通信部门:保障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对市内外环境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和整理传报工作。

3.1.2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3.1.3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交通和海事部门负责水上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环保部门会同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

3.1.4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将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报告给市人民政府及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市环保局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组织对产生、贮存、运输和销毁的废弃化学品及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原由、种类及区域分布情况等;负责全市环境应急信息、指挥系统的研究、开发与建设,组织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

3.2.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2.3进入预警状况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发布预警信息。

⑵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⑶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况,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⑷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⑸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到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本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支持体系,逐步形成全市两级环境预警监测、信息收集与传递、预警发布、应急指挥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网络。

3.3.2市环保局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放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区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和辐射事件预警信息系统;交通和海事部门建立船舶污染事件应急设备库和船舶污染快速反应系统。

3.3.3市环保局建立市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和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3.4市环保局建立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分别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蓝色预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环境事件分为一般环境事件(ⅳ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四级。

4.1.1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1.2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1.3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州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市、区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1.4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突发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的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ⅳ级响应

⑴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

4.2.2ⅲ级响应

(1)市人民政府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市人民政府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情况。

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专家分析情况,准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必要时,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并为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2.3ⅱ级响应

⑴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给市环境应急指挥部。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⑷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4.2.4ⅰ级响应

⑴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给市环境应急指挥部。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⑷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对不能有效处置或者影响毗邻省、市州、县的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报告时限与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发生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可直接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

突发环境事件确认部门、单位,在确认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有关成员单位,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4.3.2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及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其中,核与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4.3.3特殊情况信息处理

⑴突发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和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环境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港澳办、台办和外交部启动相应预案。

⑵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外交部,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国际机构、事项内容、时机等,由外交部联系,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信息。

4.3.4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所在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应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4.4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协调机制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环境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再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污染程度和事件等级,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应及时、主动地向应急指挥机构提供应急救援基础资料,环保、气象、交通、水务等部门、单位应及时提供事发前后的有关数据资料,供应急处置参考。

4.4.2指挥协调内容

⑴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疏散、转移群众返回时间;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⑵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本单位应急资源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4.5应急处置

4.5.1市环保局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指导和协助各地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初期,根据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监测,并随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⑵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依据。

4.5.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⑴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遭受污染威胁的人员。

⑵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转移污染源,尽快终止污染源扩散;及时发布污染物扩散可能影响的区域和重要基础设施等信息;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和生产设备,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⑶环境应急监测机构迅速进入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确定现场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划定污染区域,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数据和污染趋势评估意见。

⑷启动应急物资和设备,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尽力抢修被污染或损害的供水、供气、供电、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

4.6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特点,配备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处置现场的有关规定。

4.6.2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和环境事件特点等,告知群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定群众疏散、转移方式,指定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群众安全疏散、转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信息发布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统一对外,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宣告应急结束:

⑴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⑵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⑶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清除,无继发可能。

⑷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⑸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群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

4.8.2应急结束程序

⑴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结束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指挥部批准。

⑵现场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结束命令。

⑶应急状态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相应人民政府指令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它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害范围及程度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议。

5.2社会救助

各类社会团体、个人及国外机构的捐赠资金和物资,由市有关募捐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与监督。

市人民政府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开展环境保险。环境事件发生后,各保险机构深入事件发生地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5.3分析评估

5.3.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对每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予以总结,并作出科学评价,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局。

5.3.2市环保局对全市环保系统的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考评。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市通信、邮政部门负责通信与信息线路维护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发挥现有应急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污染源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现场处置能力。

6.3人力资源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的能力建设,培养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应急力量;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大中型冶金、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的业务培训。

6.4技术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6.5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给予安排和拨付。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教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提高公民的防范能力。

7.1.2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1.3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监督检查

市环保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府安定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指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市环保局进行修订和完善。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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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日至4日,江苏省沭阳县自来水停水44小时,而原因是来自上游的不明污染团。

如果把20__年冬天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作为起点,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水污染高发期,那么今年夏天的这一系列事件,则正式表明中国踏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

形势危急,国家环保总局使出了权限所能允许的最大行政处罚权流域限批,誓言要铁腕治污,在下半年实施环保五大战役。然而,本来就处于弱势的环保部门能否在这次战役中打一场漂亮的攻坚站,却是我们一直担心的问题。

现状:哪里还有干净之水

你家的水臭不臭,在那段蓝藻困扰无锡城的时间里,这句话无疑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问候语。

月29日傍晚,家住无锡市震泽新村的宗先生刚打开水龙头,一股难闻的臭味就扑面而来,他以为是水没放干净,就再等了一会,可臭味还是久久不散,开始还以为是毛巾没有洗干净呢。于是,我就用香皂多洗了两下,没想到洗后毛巾更加臭了。宗清波用脸盆盛了满满的一盆自来水,不一会整个厨房间里飘散着一阵阵臭味。这味道和我们在太湖边闻到的蓝藻味很像啊。宗清波的妻子惠赛娟不禁疑惑起来。

的确,这次的罪魁祸首就是在太湖里疯狂生长的蓝藻。太湖蓝藻问题由来已久,几乎每年夏季都会小面积爆发,不过问题并不严重,一两天就会过去,从未给生活用水带来任何困难。然而今年的情况却有些特殊,持续的高温,以及长久的东南风向,使得这次的蓝藻生长占具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也让无锡成了爆发的中心地带。

最新水污染调查报告最新水污染调查报告在无锡市城市饮用水取水口区域,水面漂浮着厚厚一层蓝藻,腥臭味随风迎面扑来。远远望去太湖湖面呈碧绿色,让人联想到浓稠的绿色油漆,蓝藻中还不时伴有死鱼的尸体,记者随便抛了一个石子,沉降得很慢,蓝藻就像一层厚厚的棉被覆盖着水体。

水污染直接造成了数百万居民的用水困难,洗澡、洗衣、吃饭都成了难事。市民们纷纷涌到超市排长队购买纯净水,仅几个小时,无锡全市几乎所有超市的纯净水已经断档。街头卖散装桶水的由原来的8元涨到了15元一桶,平常几毛钱一吨的水,瞬间成了比猪肉、蔬菜还贵的抢手货。

近年来,蓝藻俨然成了破坏水体的一大杀手,安徽巢湖岌岌可危,云南滇池早已被蓝藻所吞没,南京玄武湖出现了蓝藻造成的黑水现象。今年,贵阳红枫湖蓝藻首次爆发,同样,武汉市内湖面上漂浮着由于蓝藻肆虐而致死的20万斤死鱼。

如果说水体富营养化造成的水污染是一种显性灾难,那么重金属残留引发的水污染则更让人有种寒彻入骨的恐怖。20__年8月份,甘肃徽县一名儿童无意间被检查出血液中铅含量超标,至此村民们投诉10年得不到解决,一直怀疑却拿不到证据的一系列问题,都因血铅超标事件的暴发而显露出来。

徽县的孩子都有一些共同的毛病,发育迟缓、个子矮、挑食,有些高度弱视,换牙时,新牙却怎么也长不出来。长久以来,孩子的父母虽然心里焦急,却总找不出原因。现在我们知道了,就是喝了被村子附近生产粗铅锭的冶炼厂污染的水!村民们忿忿不平。

医护人员介绍,铅中毒可导致智力下降,伴有昏迷、惊厥等铅中毒脑病表现,儿童铅中毒可伴有腹痛、便秘、贫血、多动、易冲动等,对儿童中枢神经和细胞的损害是不可逆转的。

小白旭是留在医院接受治疗的11名甘肃徽县铅中毒患儿中最小的一个,但他的病情却最严重血铅含量619微克/升(正常的人体含铅量为100-200微克/升)。他6岁半的姐姐白蕊,躺在他旁边的病床上。

不只是小白旭,经检查,白家一家四口全部血铅超标。除白蕊、白旭姐弟俩外,父亲白志强的血铅含量高达466微克/升,母亲的血铅含量是277微克/升。

目前,徽县从小孩到成人,已经有300多人被查出血铅超标。

癌症、铅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甲状腺肿、氟牙,愈演愈烈的重金属水污染,犹如一个恐怖的潘多拉之盒,变着花样地蚕食着饮用者的肉体。

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工厂违反规定突然排放的大型污染团也成为了水污染的又一大元凶。7月2日至4日,江苏省沭阳县20万城区居民度过了难熬的两天,因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整个沭阳县城停水整整44小时。

月2日下午3时许,沭阳县地面水厂监测发现,城区生活供水水源遭到严重污染。由于水质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标准,自来水厂关闭了取水口。沭阳县环保局局长胡道良介绍,经过水质检测,发现取水口的氨氮含量达到28毫克/升,浓度超过取水口水质标准34倍。经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污染来自新沂河上游地区有关省、市的超标超量排污,短时间内,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于淮沭河的自来水厂取水口,造成了城区20万人断水的景象。

愈演愈烈的水污染突发事件,已经从农村蔓延到了城市,从偶然变成了常态。

我国原本就是一个水资源奇缺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人均只有23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若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径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现实可利用的淡水资源量更少,仅为11000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约为900立方米,并且其分布极不均衡。

目前,全国有超过一半的城市缺水,而水污染又使用水形势更为严峻。今年的5月下旬,国家环保总局的6个检查组分赴黄河、长江、淮河以及海河流域调查流域污染现状,最终得出的结论令人震惊:四大流域的整体污染现状已经成为常态。7大水系中有26%水质为五类和劣五类,9大湖泊中7个是五类和劣五类,而五类和劣五类水是连农用水都不能做的废水,更不用说拿来饮用以及接触人体!我们不禁要问,在这片广袤的祖国大地上,究竟还有多少干净的水?究竟我们还能喝什么水?

应该看到,水污染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水是生命之源,哪里有水污染,哪有就有对水资源的争斗和掠夺,失去了水,谁都无法生存,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与和谐。中国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指出: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发的事件以平均每年29%的速度递增。仅20__年一年,全国发生环境污染纠纷5.1万起。自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以来,全国平均每两天就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

水污染,就像一片乌云,时时刻刻笼罩在我们的头顶之上,挥之不去,越积越大。

原因: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经济:gdp崇拜之痛

太湖周围分布着大大小小近千家乡镇企业,他们多半从事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加工行业,进行着快速的非农化转变。这些企业始创于改革开放初期,在80年代达到发展的高潮,以不到全国0.4%的国土面积创造着约占全国1/8的国民生产总值,城市化水平居全国之首,这就是曾经享誉全国的苏南模式。

近3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苏南模式一直是个寓意深长的历史符号。当年正是苏南乡镇企业的义军突起,带来了农村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变革,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起到了历史性的推动作用。

作为奔小康的先行者,苏南的确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就经济水准而言,太湖流域富甲天下,是全球第经济区域,人均gdp相当于中国平均水准的近5倍,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准都有了长足进步。然而这次对于苏南模式的旧话重提,却多半是反思与痛心。

当你只认gdp时,污染的高发期就会到来,实际上,当大家只认gdp时,经济的发展就必然会走上歧途。

长期以来,中国普遍存在着唯gdp崇拜的观念。无疑,gdp是一个好东西。它是一把国际通用的尺子,公平衡量着所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表现标准。gdp越高,就代表着实力越强,地位越高,越受别人瞩目。

因此从建国初期,我们就一直用gdp来衡量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且尝到了甜头。随着招商引资,兴建项目,政府有了发展的资本,人民也富了起来,我们需要用gdp的增长来让我们解决温饱,政府也需要用gdp来让人民活下去,从这个角度来看,gdp的确有它的魅力。

那么,我们的gdp真的代表着一切吗?答案是:它也许涵盖了所有,却忽略了环境;它也许代表着增长,却不等于科学发展。

作为环保重拳出击的绿色gdp,可谓命运坎坷,濒临夭折。当20__年国家环保总局宣布选择10个省市作为绿色gdp的核算试点时,许多地方都有参与的积极性。但是当第一次报告发布后,许多地方已经是谈绿色变,想方设法要退出了。毕竟,剔除了环境成本的gdp会令长期以来依靠单纯的经济指标升官发财的人处于难堪的境地。因此,在绿色与政绩的博弈中,大家还是选择了后者。

中国水污染调查用九龙治水来形容现行的环保管理体制并不为过。

目前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的最大缺陷就是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这个部门管调水,那个部门管污水处理;这个部门管农业面源污染,那个部门管工业污染;这个部门管技术资金,那个部门管发展资金。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了责权利的不统一,从而形成了各部门争权不断、推责有余的景象。

以太湖蓝藻的事件为例。太湖流域处于长三角发展的黄金中心点,地跨江苏、浙江和上海两省一市,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嘉兴、湖州等大中城市也围绕其周。这次虽只有无锡爆发严重灾难,但水体污染的制造者肯定不只无锡一家,但这种天然的行政区隔,却为周边诸城环保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也为他们的责任推诿提供了条件。大家都有份,却划不清界限,遇到了事故,也查不清责任,当然都逃之夭夭。而最终的结果,就造成了太湖人人用,人人污,人人弃之不管,太湖俨然成了一个难以溯及的管理盲区。

而纵观我国大部分的河流,哪个不是横跨多省几市,我们不禁要问,现行九龙治水的管理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因此,太湖治理的正确做法是保护整个流域的生态系统以维持其水质,而不是仅仅关注清除蓝藻,甚至也不仅仅是关注无锡城一时的水荒。

可是依照我们的监管体制,要达到这样的目标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地区之间的行政目标并不在一条线上,比如太湖防洪标准,由于江苏和浙江的意见不一致,目前仍在协调之中。其次,涉及各部门的分工不合理也是问题的关键。环保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水环境,却由于城市污水和江河不在其管理范围,大量城市污水被直接排入江河而无法进行管理;河道虽属水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但河道水政部门对于水污染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渔业养殖对水环境有重大影响,但是却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因此,在治理太湖的具体措施上,这种职责不明、分工不细、缺少统一协调的问题,将会大大阻碍对太湖的治理。如果无法打通区域和部门之间的隔阂,那么,再大的流域限批也管不了区域。

观念:落后自大之哀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环境保护,始终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例如我们的《水污染防治法》,在1984年才出台。如果在30年前和老百姓来谈环保,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我们还没填饱肚子,哪有条件来谈环保?

但这种笑声却恰恰证明了我们的愚昧和无知。的确,我们需要发展,需要通过发展来让人民填饱肚子。而且毫无疑问,发展也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那么,难道这就是一道单选题吗?选择发展就不能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就不能发展。

错,两者当然可以共存,发展和环境的博弈只是一个大小问题。我们只要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基础上的发展,就能实现在自然生态能够曾受的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其实,现在要找出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同步推进的例子是一点不难的。

除了这道长久以来纠集不开的单选题,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理论对我们的影响也是不可小看的。

人类是地球上最文明的动物,其余的一切都无法和人类抗衡。于是,整片的山林被砍倒,清澈的河水被污染,自大的人类中心主义直接导致了人类是自然的主宰一说。于是,征服自然无度地向自然索取成了天经地义的事。

人类真的有这么大的权利吗?在对待环境的问题上,西方发达国家走的是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英国美丽的泰晤士河,在一百多年前,它因人类的工业文明成为了一条濒临崩溃的黑河。由于经济发展以及泰晤士两岸人口的激增,使泰晤士河水水质严重恶化。1878年,驶于河上的爱丽丝公子号游船不幸沉没,造成640人死亡。然而事后调查发现,大多数遇难者并非溺水而死,而是因河水严重污染中毒生亡,甚至这黑臭的河水造成了英国历史上的四次霍乱。

人类是有感情的生物,而环境的抱负则是无情的。于是,在污染之后,他们又不得不再走一段漫长的再治理回头路。可这条道路却比之前那条艰辛数百倍,诸如日本,在6、70年代一味强调发展经济后,又重新花了比原来多10倍的资本来治理恶劣的环境,这是多么不值的选择!

如果说当时发达国家占据先机,还有条件来先污染后治理,那么今天的中国已经失去了这个条件。目前,我们的能耗单位gdp是发达国家的8-10倍,污染是发达国家的30倍,cod化学需氧量排放现在是全世界第一,江河湖泊70%受到污染,有三亿农民喝不到干净的水。

如果还是坚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那么,在我们还没有等到中华真正崛起的一天,我们的自然环境就已经被我们糟踏的无法再去承载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了。

出路:科学发展才有希望

科学发展深入人心

月30日,国家环保局再次重拳出击,联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第一批公布的名单,蚌埠农药厂、虞城县科迪食品集团等30家环境违法企业均榜上有名。

环保领域引进经济政策,可谓意义深远。相比罚款等传统的环保行政处罚措施,绿色信贷因为联同了银行部门,将增加违法排污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有力地遏制其投资冲动。这种做法可谓釜底抽薪,把准了污染企业的命脉,将是解决我国诸多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剂良药。

这一系列事件,意味着环保总局成立近30年来,终于启用了一把权力尚方宝剑,并且此番祭剑,剑光闪闪、威风凛凛、毫不留情。我们相信,只要铁腕真正铁到实处,综合治理真正治到要害,我们的环保事业就不会再尴尬和弱势!

民间力量逐步觉醒

最新水污染调查报告各类报告这张地图是由一个名为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环保非政府组织制作而成的,组织的负责人马军表示,建立这个环保公益数据库的初衷是为专业环保研究人士和组织提供一个可资利用的数据库、交流平台,但没想到由于其新颖、直观的地图表现形式,却一下子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注意。网站开通一个多月来,点击率节节攀升,许多人留言表示赞许,还有许多人主动提供水污染线索。

像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这样的民间环保组织,国内共有2768家,涉及人数22.4万人,国际上把它们统称为ngo。它们作为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力量,一直在我国环境保护历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从阻止重庆建设污染严重的燃煤发电站到质疑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环保民间组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和世界环境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人民是环境利益的最大相关者,因此发挥民间力量参与环保事业无疑是明智的选择。

为了让国人从内心深处建立起环境文化知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今年1月份,国家环保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始全面部署十一五期间的环境宣教工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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