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心得体会和感想 税务工作的心得体会(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税务机构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制定企业的整体税务计划以及税务筹划工作计划,进行合理避税,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支出;
2、审核并上报相关税务报表,编写税务报告,制作税务文件;
3、处理有关税务方面的工作,为企业的涉税业务部门提供税务方面的咨询;
4、研究税务相关政策,向财务负责人提供相关税务管理建议;
5、负责检查企业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务税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保持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7、负责部门人员的税务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财务总监及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财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纳税申报的流程;
3、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通会计法、税法;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与他人进行交流,协调各类资源,保持业务有序进行;
6、具有良好的理解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证书的优先;
8、有大型集团公司本部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优先。
有关税务机构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严把关口,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的咽喉地位,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有力手段,是强化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保证,而审理工作是稽查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税务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审理环节的工作质量起着站岗把关的作用。因此,为了把稽查案件办成“铁案”,我们对每一份案卷严把“四关”,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即:文书关、证据关、政策关和数据关。
1、文书要全。完整齐备的文书不仅能反映每一份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罚)依据及处理(罚)决定,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更能指导纳税人强化税法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因此,对每一份案卷,从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起最后执行完毕制作《审理报告》止,其间的文书要齐备、语句要简练、表述要清楚、时间顺序要合理。
2、证据要真。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也是定案的依据。取证对每一份稽查案卷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最后税务机关败诉,都是因为证据。今年,我们加强了对证据的审查,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多用直接证据,在直接证据不足说明情况时,同时加强对辅助证据的制作,如询问笔录等。
3、政策要准。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我们对每一个违法事实的定性都要有法可依。对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定性不准确的坚决予以驳回纠正。
4、数据要对。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每一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是通过大量原始数据反映的,对计算错误、数字笔误的,我们通过多次核算无误后责令其改正。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工作岗责明确、任务清晰。今年,我们的审理工作采取“四级审理制”,即对每一份案件,审理人员初审,组长复审,科长监审,局长终审。一份案卷至少四人经手审理,改变了去年一人审理、一人签字的状况,有效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了审理质量。
通过定岗定责、相互协作,有效堵塞了稽查案件中出现的漏洞,规范了执法程序。__年,我们共审理税务案件102起,查补税款279,994.14元,罚款56236.28元,案件处罚户次率达到100%,涉税罚款率达到53.06%;重大案件移送审案委员会6件,重大案件送审率达11.11%,均达到市局规范管理的要求。
遵循分局推出的“三型稽查”新理念,以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主线,狠抓制度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20_年分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有关税务机构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5.提供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函寄送、登门传递等形式供客户参阅);
6.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7.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收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税务机构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职责:
1、 负责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等各种发票领购、保管,按规定及时登记发票领购簿。
2、 正确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对异地纳税要开出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并作登记备查。
3、 严格对各种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审核,及时进行发票认证。
4、 规范本地、异地各项涉税事项的核算、管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
5、 负责编制国税、地税需要的各种报表,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用好税收政策,规避企业涉税风险,依法纳税;负责减免税、退税的申报。
6、 做好股份公司的统计工作,填报公司涉税的各种统计报表。
7、 负责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所得税科目凭证填制及明细帐登记、核对。
8、 负责记帐凭证的及时装订,税务相关资料的装订存档。
9、 每月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财务或税务相关专业;
2、有无经验均可,接受应届毕业生以及实习生;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5、细致,耐心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
有关税务机构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作为推荐人承办甲方在_________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报手续,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第一条 乙方应向甲方详尽介绍中国对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有关政策、条例和规定,并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整套申请文件后,即向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申请,以尽快获得批准。
第二条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公司的概况,按规定及时备齐申办常驻机构所需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对乙方提出的疑问予以解释。
第三条 双方商定委托代理费用为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交纳咨询服务费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款项等领取批准证书时一次性全部付清。委托代理费不包含政府规费。
第四条 如在申报期间,甲方撤回申请或未征得乙方同意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作为推荐人或因甲方所提供材料虚假而造成未获得申请批准,乙方则不退还任何费用,并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甲方保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尤其是_________年“外商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租借办公用房和聘用中方雇员的规定。
第六条 双方一致同意在常驻代表机构成立后保持经常联系,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办事处运行及变化情况的书面报告一份,并就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业务范围、首席代表、代表机构名称以及机构的延期、撤销等事项提前通知乙方,并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乙方承办甲方以下项目
工商登记证、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外汇帐户开户证、劳动就业证、居留证等,政府收取的规费可以采取凭发票向甲方实报实销的方式。
第八条 陈述和保证
8.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8.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_________,则_________。按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9.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_________,则_________。按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12.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12.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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