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拆迁通告的格式及范文图简短(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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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拆迁通告的格式及范文图简短一
一、拆迁范围
东至,南起sx省道,北至,西至。凡确定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均应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拆除,并把现场清运干净。
二、此次拆迁,具体由拆迁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拆迁期限及有关事项
1、拆迁期限。自二○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xx年xx月止。在上述期限内,被拆迁人须将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全部拆除清理完毕,验收合格后,领取验收单。
2、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持有异议的,有拆迁办公室复核或由拆迁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x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被拆迁人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大局,积极配合进行拆迁。凡是于x月x日前拒不拆迁或拆迁主管部门已作出裁决,拒不拆迁的,将依法责令限期拆迁;逾期仍不拆迁的,依照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x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凡无理取闹、干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有司法部门依法予以制裁。
四、拆迁补偿及有关事项
1、前期已对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了分类踏勘和测算,根据区位因素和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及市场价格因素,依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确定了对现有拆迁物的估价技术要素和技术参数,并据此对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了评估。
所有拆迁物的补偿情况及安置意见,自本公告发布后由拆迁工作人员通知被拆迁人。
2、凡于x年xx月xx日前拆迁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的,按其房屋补偿(附属物除外)的%对被拆迁人给予奖励,逾期完不成的,不予奖励。凡超过规定拆迁期限天的,按其房屋拆迁补偿费的%给予处罚,依次累加;超过天仍未实施拆迁或故意拖延的,均视为拒绝拆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拆迁。
3、在规定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并通过验收的暂付给被拆迁人xx个月的赁房费(以实际过渡期为准)。标准为按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xx元。逾期完不成拆迁的,不付给凭房费,并按有关规定扣除有关费用。
4、在规定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并通过验收的付给被拆迁人搬迁费。计算标准为平房每平方米xx元。逾期完不成拆迁的,不付给搬迁费。
5、宅基土地使用补偿:本公告发布之后,被拆迁人按时进行拆迁并通过验收后,付给被拆迁人宅基土地使用补偿费,计算标准为按宅基面积每平方米xx元。
6、凡xx月前拆迁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者,xx日内被拆迁人持身份证、验收单等有关证件,到拆迁办公室办理补偿及安置手续。
五、拆迁安置及有关事项
对被拆迁人实行两种安置方式:
1、被拆迁人选择楼房安置的,经个人申请后,在安置小区(s以北、路东侧)予以安排住宅楼房。
(1)安置楼房的户型:
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5平方米与80平方米;
三室两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与110平方米;
(2)安置原则:在原拆迁居住正房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增加10%计算应安置面积。根据应安置面积的大小,安置与之相近户型面积的住宅楼房;
(3)安置楼房的价格计算:
所安置的楼房,应安置面积部分暂按平均成本价x元/平方米(其中顶层按x元/平方米,其它楼层为x元/平方米)收取;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按优惠价顶层x元/平方米,其它楼层x元/平方米收取。
以上安置的楼房,被拆迁人可用拆迁补偿费抵顶,不足部分另行交纳,剩余部分兑付给个人。所安置的楼层按拆迁验收和交纳购房款顺序安置。没有按期完成拆迁的,安置楼层服从安排。
2、被拆迁人自行安置。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宅基土地使用费、搬迁费、应得奖金及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自行安置。
在上述安置方式中被拆迁人任选一种。
六、其它事项
1、被拆迁人自行或委托拆迁时,应注意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被拆迁人自行负责。
2、拆除的房屋存在产权、债务纠纷的,在本公告发布后五日内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先行拆迁,拆迁完毕后,按照当事人双方协商意见或有关部门裁决执行。
3、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4、未尽事宜由拆迁办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联系人:
拆迁办公室
二○一x年xx月xx日
2023年拆迁通告的格式及范文图简短二
为加快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的建设进度,县政府决定对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范围内部分坟墓进行搬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东至汝城大道,西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至官桥村通村公路,北至对门岭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
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搬迁实施人
被迁坟主的亲属。
四、搬迁补偿标准
参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xx〕31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主动到汝城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2310或135745631)进行申报登记。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申请认定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
2023年拆迁通告的格式及范文图简短(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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