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函范文通用 监察建议书格式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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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监察建议函范文通用一
建议书基本内容:
一、初核机关和核实认定的违纪问题;
二、处理建议(参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三、要求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或告知纪检机关。
中共 纪委(印章) 年 月 日篇二:监察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机关 监察建议书(存根) (20__)x监建字__号 ____x: 本监察机关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调查)后,认为:
提出监察建议如下: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监察机关。
签发单位
签 发 人
签发时间年 月 日
纪律检查建议书
编号:年〔 〕号
_________单位(同志):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本人)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的问题,我们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请采取整改措施并回复处理结果。
_______纪委
年 月日
推荐监察建议函范文通用二
煤炭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之一,由于煤矿生产环节多,环境条件恶劣且受水、火、瓦斯、粉尘及顶板垮塌等灾害的威胁,因而安全管理一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课题。对于层出不穷的煤矿事故,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1 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煤矿安全规程》对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都作了严格规定,这标志着煤炭企业开始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坚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强化对煤矿安全的管理和监督。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增强执法守法观念。其次,煤炭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煤炭行业有关安全法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轨道。第三,要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与《煤炭法》相适应的安全执法体系和保障体系,实现煤炭管理部门对煤矿从申请办矿到基建生产以及事故处理__等全过程的依法监督。此外,还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深入开展对乡镇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
2 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
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由过去单纯生产型向多种经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转变,安全状况要保持和发展,就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强化安全工作的约束、激励机制。同时,自上而下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奋斗目标,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把安全由软指标变为硬指标考核,要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把安全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单位评选、达标、分配和职工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使广大职工树立“杜绝事故、增加收入”的观念,在人力、财力、物力上,要优先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要把安全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去管理。把安全工作作为领导的第一责任,职工的第一福利来抓。要把安全状况的好坏同“面子、票子、帽子”挂钩,以此来强化安全责任,树立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切实从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作风上把安全摆在第一位置来抓,实现安全工作的根本好转,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3 加强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保证。在当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尤其要树立安全监督的权威性。安全监督要做到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联系,各司其职,共同促进,避免某一部门既是检查部门,又是监督部门的情况。要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大力倡导职工“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在规范化、标准化上花力气。强化安全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确保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到实处。纵观煤矿每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无不都与“三违”有着间接或直接的联系。凡是不遵守“三大规程”违章蛮干的,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才是必然。对“三违”造成的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三违”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和公开亮相,以减少“三违”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4 狠抓管理,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各自的岗位上自主保安、互助保安。环境与条件是煤矿客观因素,而主观因素是人,安全规程的贯彻与实施靠人,设备操作使用以及生产管理靠人“,人的素质”问题也就成了煤矿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要针对煤矿多层次的用工制度,认真执行“强行培训、岗位训练、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方针,对新招工人采取“进矿先进校、上岗先培训”的有力措施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其技术素质、操作技能和工程质量意识。对在职职工采取脱产培训、业余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不断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尤其是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每年严格进行考核,定期强化培训,同时,举办有关安全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及利用文艺节目、录像、简报、广播等多种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把“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的自觉行动。此外,对于农民轮换工、协议工,要关心爱护他们,做到与正式工一视同仁,要有计划地把他们中间的优秀人员转为长期合同工,使他们安心矿山,扎根煤矿,为矿山建设贡献力量。
5 必须配备先进的安全装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真正的搞好煤矿安全管理,就要有先进的安全装备,以夯实基础。多年来,煤矿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律,从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上来防止事故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主要表现在:①依靠科技进步,合理集中生产,走集中生产、机械化生产的高产高效路子。如综采放顶煤工艺的全面推广是高度集中化生产的有力体现;②安全监测系统及环境监测系统联网已经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高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井下环境在时间和空间上实施了连续性的监测,大大减少了因人为失误而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性;③四项装备的进一步完善,使严重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瓦斯灾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解决,从而大大降低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④依靠新工艺、新材料进行了一系列的支护改革。所有这些都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发挥着极大作用,并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改善安全装备的关键是资金投入问题,按原煤炭部要求,必须保证吨煤不少于1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一通三防”治理。
近年来,随着采深的加大,开采强度的增加,安全装备的投入逐年在增加。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安全技术措施上花点钱是合算的,是符合投入产出关系的。设备更新了,安全设施完善了,就会出安全、出产量、出进尺、出效率、出效益,也就是提高了整个矿井的抗灾和救灾能力。要树立“科技兴煤”的战略思想。只有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才能使煤炭工业摆脱困境,实现合理集中生产,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搞好安全生产。
6 齐抓共管,做好安全工作
煤矿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光靠某个部门、某个专业、某个领导、某种手段不行,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到党政工团各级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委管党,行政管长,工会管网,团委管岗,安监部门管防,职工家属管帮“六条线、一线穿”的管理机制,真正形成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和群众监督体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安全思想及管理实现全方位、全部门、全员化。
7 奖惩分明
(1)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把风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好煤矿安全的一条有效途径。
(2)明确责任,奖惩兑现,层层签定年度安全目标责任状是体现安全工作职责落实的重要一环。依据年初责任内容,经过年度检查验收,认认真真地进行兑现。
(3)重奖重罚,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实行重奖,对造成事故和屡教不改的违章人员实行重罚。
煤矿安全作为系统工程,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虽然经济体制变了,但煤矿地下作业的客观条件没有变,井下自然灾害和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为了实现煤矿生产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要积极推行全方位的综合安全治理,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最终实现煤矿的长治久安。
推荐监察建议函范文通用三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全会都把“监督”单列一块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可见其重要性。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26239名党员,9350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18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934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65件,仅占比7%,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 ,但目前4个1 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 ”、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推荐监察建议函范文通用四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这种新形势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需要已显得刻不容缓。因此,必须切实把握这一形势,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素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适应新时期反腐败斗争需要。具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下工夫。
一是在纪检监察队伍中要广泛地开展职业道德系列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大树、特树无私奉献、兢兢业业战斗在第一线上反腐英雄为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来强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职责和道德意识,使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成为反腐的“尖兵”。二是正确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正确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要看到当前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面对反腐斗争的严峻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作好充分准备,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以适应新时期反腐斗争的需要。三是要克服畏难情绪,敢于动真碰硬。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纪检监察干部头脑,树立无私奉献精神,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在反腐斗争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严肃执纪,做到“召之能战、战之能胜”,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组织建设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应着重把住三关:一是严把选配关。这方面,重点是各级党委和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严格筛选审核,把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二是严把考核关。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坚持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考核,并建立档案。三是严把奖惩关。制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奖惩措施,作为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要重点培养,优先提拨使用。要尽量在纪检监察干部内部中,挑选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担任重要职务。反之,对不胜任的也要采取措施,将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严重违纪的要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等。真正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
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和科技性,需要有一支能战善谋,既有过硬的基本功,又能掌握高科技和有综合才能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坚持多管齐下,努力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不仅要注重党的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的教育培训,还要注意搞好市场经济知识、财贸、金融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教育培训的形式上,要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首先要重视在职培训教育。根据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达到的业务水平,统一制定培训方案,统一组织教育培训。同时本着在什么岗位就练什么的原则。如,纪检监察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综合文秘等岗位,做到一年打基础、二年熟练、三年精通,并做到理论与操作贯通一体,完全胜任本职岗位职责。其次,可采取学历进步与奖惩挂钩等办法,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学积极性。采取多种举措,营造讲学习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学习的榜样。再次,要抓好定向培养,造就行家理手。应舍得长远投资,从适应未来工作需要和调动业务骨干积极性的目的出发,积极向上争取名额,选送年轻业务尖子进行定向定岗培养,造就关键岗位的行业专家。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一个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当前,应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力倡导四种精神:一是敢查必胜的精神。不管阻力有多大、压力有多大、指责有多大、恐吓有多大,只要是腐败分子,都要毫不留情地把它“挖出来”。二是吃苦耐劳的精神。不管工作多苦多难,都能保持旺盛精力,连续作战。三是快准严实的精神。做到查办案件、防范案件两手抓,两手都硬。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四是克己奉公的精神。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一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将任务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并逐级分解落实到人,使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心中有压力。同时,严格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并科学、客观地用好考核成果。二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办案回避、案审分离、财产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进行内部监督约束;在纪委内部设置监督机构,实施对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活动、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控制权力运行。特别是要针对容易滋生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的部位和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在社会上聘请监督员,在新闻媒体上开设“纪检监察岗位监督哨”,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建立工作和生活保障机制。注意解决好办案交通工具和通讯费用等问题;设立纪检监察干部困难救助基金,用于帮助生活有困难或遭遇突发事件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形成具有一定活力的加强队伍建设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良性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推荐监察建议函范文通用五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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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全会都把“监督”单列一块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可见其重要性。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26239名党员,9350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18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934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65件,仅占比7%,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 ,但目前4个1 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 ”、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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