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家属帮教协议书 戒毒人员家属帮教协议书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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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戒毒人员家属帮教协议书一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2023年戒毒人员家属帮教协议书二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
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2023年戒毒人员家属帮教协议书三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三十五、四十八条规定,根据 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公( )社戒/社康决字[ ]第 号,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与 签订如下协议。
一、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安排工作,下列单位指导、协助:
(1)民政局 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助理员;
(2)卫生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3)司法局 法律服务所、司法所;
(4)劳动局 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站;
(5)公安局 派出所/( 社区警务室);
工作站联系电话:
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1)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社区戒毒(康复)地点: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2)社区戒毒(康复)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职责:
(1)组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指导、教育、帮助、管理;
(2)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宣传《禁毒法》和辅导戒毒知识;
(3)定期体检尿检,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阶段性康复工作计划;
(4)对无职业缺乏就业能力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帮扶;
(5)对戒毒(康复)人员入学、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6)对戒毒(康复)人员戒毒医疗给予指导;
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享有以下权益:
(1)入学受教育的权益不受歧视;
(2)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不受歧视;
(3)享有社会保障不受歧视;
(4)参加戒毒医疗治疗不受歧视。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自觉服从工作小组教育、监督和管理;
(3)定期报告康复情况和接受戒毒知识辅导;
(4)社区戒毒(康复)期间严禁吸食、注射毒品;
(5)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尿液检测;
(6)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需书面报告);
(7)请假外出三个月以上,按检测要求,必须寄回外出地公安机关尿检证明。
六、社区戒毒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家属帮教协议书 戒毒人员家属帮教协议书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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