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的复函模板范文范本 不同意的复函范文(共10篇(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不同意的复函模板范文范本一
一、规范公文管理,确保公文运转有序
1、制发、收文规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公文文种、公文格式,严把公文政策关、文字关,严格按照行文规则,确定公文传递范围。收到公文后,认真查看签收范围,核对文件份数,做好来文登记,履行签收手续。领导同志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文管人员登记、保管。
2、运转、批办高效。严格按照阅文规定和领导批示意见传办,不随意打乱传阅秩序,不随意扩大阅办范围。公文送审、文件传阅由办公室秘书股负责,由联系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传递,严格控制公文、文件传递时间。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守党的机密。绝(机)密级公文由机要人员送达,送阅时做到“双见面”,文件不在外“过夜”。
3、保管、借阅严密。实行专人保管公文,按不同文种分类登记、编号,并单独存放在有保险设施的公文柜内。坚持一月一清理,一季一核对,做到文件和登记相符,如出现短缺,及时查找。传阅公文时,要填写专用传阅登记簿,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有注销,不横传,不误事。公文出现失控或丢失、泄密的,要立即报告本机关领导,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二、加强调研信息,确保智力服务有用
1、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制度。县委办公室要围绕经济社会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县委工作的重点,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乡镇、村(社区)、企业作为领导调查研究联系点,由办公室人员做了领导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活动的日常服务工作。保证在县委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县委领导能及时到联系点进行调研,认真了解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县委再决策提供参考。
2、建立调研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调研信息联席会议,听取各方面对县委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好重点调研课题,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调研和信息搜集工作。
3、建立调研、信息成果转化制度。及时将调研、信息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向县委领导报送,力争进入决策视野,不断拓宽调研成果转化的渠道和途径,使理论成果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
三、统揽工作全局,确保综合协调有方
1、立足中心,积极协调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研究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反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有用的依据。
2、胸怀全局,注重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围绕工作目标,妥善处理、协调平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统一各部门思想,消除意见分歧,努力调动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在协调中凝聚合力,在统筹中增强战斗力,共同完成好县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3、以人为本,妥善协调本单位之间的关系。为本单位职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理解、团结协作,为他们发挥聪明才智提供广阔的舞台,不断优化办公环境,努力改善工作条件。关心干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生活情况,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
四、创新督查机制,确保督查督办有效
1、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机制。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后,将督查督办任务分片分解到督办人员,由一名分管副主任牵头负责,各督办人员分头行动,限时将各个责任单位落实县委决策的真实情况汇总上报,让县委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
2、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手段,建立决策落实长效机制。采取催报检查、明查暗访、新闻督查的方式,加强与社会监督员、老干部巡视员、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围绕县委部署,加强与他们的信息交流,让督查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
3、建立健全及时准确的反馈报告机制。凡县委各项重大决策出台后,县目标督查办公室以《督查工作》形式,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反馈存在问题和建议。积极开展督查调研,在调研中推动督查,在督查中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为党委、政府再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后勤保障有力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办公室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本领和廉洁自律意识,树立和维护好党委办公室良好的形象。建立科学有效的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抓学习、抓工作的自觉性。
2、不断提高接待水平。完善外部协作机制,整合各部门后勤力量,凡遇县委重大接待任务、重要会议召开时,要以办公室接待力量为主,抽调和单位接待人员和车辆,充实后勤接待力量,不断提高接待水平。
3、加强机关后勤管理。要以“优质优效”为标准,以“三服务”为目标,强化内部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制度化建设,模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值班、车辆调度、人员调配等制度,提高整体合力。不断加强机关保卫、保洁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完善接访制度。加强保密工作,完善保密机制。加强后勤精细化管理,做好细节工作,提升服务职能。
有关不同意的复函模板范文范本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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