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学条令法规心得体会精选 部队政策法规心得体会(4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部队学条令法规心得体会精选一
201*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辞旧迎新之际,谨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岁月回眸,欢歌如潮。201*年,是弋阳消防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大队党委带领全体官兵精诚团结、务实创新、锐意进取,深入开展铁军中队创建和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大力推进“争建优秀警种、争创优秀警队、争当优秀官兵”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部队“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确保了火灾形势平稳和部队安全稳定,为全面建设安和谐弋阳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01*年是全体弋阳官兵经受严峻考验的一年,在各种危险化学品泄露、房屋倒塌、车辆事故人员被困及其他人民生命遇到危险事件面前,尤其是6月下旬弋阳遭遇百年难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面前,全体官兵舍小家为大家,始终牢记宗旨,不畏艰险,英勇战斗,成功处置了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任,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军功章上有我们的一半,也有你们的一半。5月大队被团市委评为市青年文明号,7月大队党委被省消防总队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1月大队被省消防总队评为正规化达标优秀单位,12月大队被省消防总队评为“三争优”先进大队, 12月被省文明办评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你们的心血和汗水,是你们全力支持分不开的;你们挑起了家庭和事业双重重担,为官兵心系部队、一心奉献解除了后顾之忧;你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了我们全体官兵的工作热情,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强大动力。为此,向您们道一声:辛苦了,谢谢您们!”。
回顾过去,我们豪情万丈;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新年到了,官兵们非常想念你们,也知道你们时刻牵挂着自己的儿子(爱人),但是作为一名消防官兵,我们的职责就是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只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希望你们原谅我们,并衷心祝愿您们 新年快乐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xx年x月x日
描写部队学条令法规心得体会精选二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镇江市区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
第二条 积分是指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按照一定标准和办法计算的军转干部个人总得分。
团级军转干部的积分,由基础分、条件分、附加分、惩戒分四个部分组成。
营级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的积分,由基础分、条件分、附加分、惩戒分、考试分五个部分组成。
惩戒分为减分,其它各项为加分。
第三条 基础分计分标准和办法
凡符合转业安置条件的军转干部基础分为30分。
第四条 条件分计分标准和办法
(一)军龄分。以部队服役年限计算,每年1分。军龄按国家有关军龄计算的规定执行,起点时间从入伍所在地人武部批准时间或军事院校学员参军登记表明确的时间起算,退出现役的时间截止到转业当年3月31日。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学习时间比照军龄计分。
(二)任职分。
团级军转干部任职分从担任副团级开始计分。担任副团级非领导职务每满1年计2分,副团级领导职务每满1年计3分;担任正团级非领导职务每满1年计4分,正团级领导职务每满1年计5分。如有技术等级与行政职务交叉的,技术等级按相应行政非领导职务计算。
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转干部,以本人转业移交时的职务计算。正营职11分,副营职9分,正连职7分,副连职5分,排职3分;技术6级18分,技术7级16分,技术8级14分,技术9级12分,技术10级10分,技术11级8分,技术12级6分,技术13级4分,技术14级2分。在此基础上,按转业时所任职级年限,每满1年加1分。
以上任职分均计算到月,不满1年按月折算。
(三)学历分:以本人转业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计算。其中:中专(含高中)计1分,大学专科计3分,大学本科(含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书的双专科)计5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计6分,硕士研究生(含普通高校毕业的双学士学位本科)计7分,博士研究生计9分。对取得多种学历学位的,按其最高学历学位计分。
第五条 附加分计分标准和办法
(一)奖励分。
在部队服役期间,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获得相关奖励的,按下列方法计分:授予荣誉称号的计40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计30分,立一等功计30分,立二等功计20分,立三等功计5分。获国家或解放军四总部评审的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9、6、3分。各军区或总部所属部门的科技进步奖不列入奖励加分范围。立功、获奖次数可累加计分,其它的军队奖励表彰均不列入奖励加分范围。
服役期间,个人获地方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记一、二、三等功的分别计3、2、1分,累计不超过3分。
(二)优待分。
1.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至20xx年的计3分, 10至20xx年的计5分, 20xx年以上的计8分。既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又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按较高的加分,不重复计分。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界定按国办发[20xx]14号文件和国发[198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2.为保卫国家安全参加作战1年以上的计15分,1年以下的计10分;参加国际维和任务1年以上的计5分,1年以下的计3分。
3.伤残分。因公、因战致残的,三等乙级计3分,三等甲级计5分;二等乙级计7分,二等甲级计10分。伤残等级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因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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