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事件心得体会范本(9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通报事件心得体会范本一
现将近期路局干部作风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要求落实不到位。因“莫兰蒂”台风影响,路局13日18时、14日16时先后启动福建、江西片区各线防洪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14日18时将管内杭深线、龙漳线等区段响应等级提升为ⅱ级,要求相关站段及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值班,包保干部迅速到岗到位。但检查发现:一是未安排编图人员值守。9月15日15时10分检查发现,九江车务段未按路局要求安排编制运行图人员24小时值守、梳理并发布列车停开情况,也未安排其他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包保到岗不及时。9月14日14时30分检查发现,南昌通信段职教科助理工程师熊健还未到达包保的龙岩片区。三是重要时期包保履责不到位。9月15日9时50分检查发现,福州房建生活段包保福州南公寓车间的公寓管理科科员温尊权还未到该车间包保检查。经了解,温尊权在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情况下,14日晚上仍离开包保车间回家休息,次日又因动车停开、交通阻断,不能及时返回车间履行包保职责。其行为触碰了“防洪防台风、春运等重要时期,值班、包保未按要求到岗履责或擅离职守”的干部作风红线。
2.安全评估问题整改不力。一是整改要求未落实。9月13日检查发现,福州车务段对路局上半年安全评估指出“签订的《福州东站与福州机务段关于机车车辆出入段协议》中存在表述不严谨”的问题,要求8月10日前重新签订协议,但检查时还未完成,分管副段长陈芬未督促落实。二是未举一反三抓整改。9月16日检查发现,福州机务段对武汉特派办上半年安全评估指出向塘机务段存在“未将6a分析情况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纪要”的问题,未按路局要求举一反三自查整改,8月份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纪要中无6a分析情况,分管副段长韩忠明督促落实不到位。三是闭环管理不到位。9月9日检查发现,赣州车务段对路局上半年安全评估检查问题均未明确整改期限,且对其中部分问题也未跟踪掌握整改情况,分管副段长盛忠义未检查督促。
3. 重点工作落实有差距。一是年中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未开展。9月2日检查发现,福州工务段既未按路局要求召开年中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也未下发布置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分管副段长翁友华组织落实不力。二是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落实不到位。8月24日检查发现,鹰潭车站仅转发了路局《关于开展暑运期间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未按路局要求制定隐患排查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管副站长、总工程师吴平未督促落实。三是干部作风督查通报未下发。9月8日检查发现,赣州工务段7、8月份均未按路局要求下发干部作风督查通报,党委书记林月友、段长夏裕强未督促落实。
4. 干部作风不实。一是安全检查打折扣。8月31日检查发现,萍乡工务段副段长胡元明将8月22日对醴茶线两处道口的1次视频监控夜查,拆分为2次录入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完成当月夜查定量。二是录音文件监听分析要求未落实。9月14日检查发现,福州供电段安全科科长黄魁8月份未监听分析接触网作业车录音文件,不符合《南昌铁路局接触网作业车司机便携式录音笔运用维护管理办法》(供安〔20xx〕28号)“安全、设备科长每月监听分析文件不少于2个”的要求。三是添乘要求未落实。9月6日检查发现,永安工务段安全科科长林芳湖8月份未添乘检查轨道车,不符合路局“每月安全科科长添乘检查轨道车不少于2次”的要求。9月14日检查发现,福州工务段分管高铁副段长肖剑8月份未落实路局添乘确认车不少于1次的要求。
从近期安全情况来看,多个系统、多个岗位短期内事故集中爆发,安全态势不好,总公司领导十分关切和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路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盛总经理关于安全风险管理的四个重要讲话、安全风险管理的“四个文件”,要全面梳理近两年全局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逐层剖析管理根源,真正从管理上找“病因”,切实解决安全工作在管理层“空转”,风险研判存在许多“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风险管理基础。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找差距,补短板,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敬畏感和敏感性,高度重视和解决部分干部抓安全工作怕吃苦不愿干、思路僵化不能干、无从下手不会干的问题,带头转变作风,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迅速扭转安全被动局面。相关单位对通报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分析,深挖管理原因,严格考核问责,并将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纳入干部月度安全履责考评;福州房建生活段对触碰干部作风红线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x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监察处
年9月27日
关于通报事件心得体会范本二
关于近期煤矿事故的通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进入3月份以来,咸宁市、宜昌市煤矿连续发生3起顶板事故,死亡3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请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抓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3月3日,咸宁市通山县陈胜煤矿在暗斜井下山排水恢复巷道过程中发生一起顶板垮塌事故,死亡1人;
3月12日,宜昌市远安县刘家煤矿在复工整改过程中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3月13日,宜昌市远安县井沟河煤矿在复工整改过程中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以上3起事故,都是节后复工煤矿在整改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特别是远安县煤矿在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入井施工作业,连续两天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的接连发生,暴露了一些煤矿在复产整改工作中隐患排查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人培训走过场。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和指导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集中多发的势头,根据3月13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扎实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要督促各煤矿企业务必把恢复生产前的整改工作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从地面到井下、从主要生产系统到辅助生产系统、从采掘工作面到各种机电硐室,全方位地抓好各类隐患和问题的检查、整改,在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再提出验收申请,严禁在复产验收期间无安全措施作业,严禁在恢复生产验收之前擅自组织生产。各地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研究完善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复产计划,规范复产验收程序,坚持“严格、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验收工作落实到矿、落实到现场;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标准,系统、全面、全过程地开展验收工作;同时要把握好验收进度,分期、分批、有序验收,确保验收质量。
二、强化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对所有采掘工程要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作业规程,经审批和贯彻后严格执行。要严格坚持敲帮问顶等必要
关于通报事件心得体会范本(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