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 对于安全事件的反思(七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一
南海区安监局:
你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验收审批的请示》(南安监〔20xx〕49号)收悉。经我局研究讨论,现批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我局根据((f示政许可法》委托下放十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与各区安监局签订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
其中《委托管理事项目录》第三项中的“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8号令”)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安监〔20xx〕42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xx〕547号),加油站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落实“三同时”制度,并由地级市安监局审查验收并出具安全设施验收意见,这与我局第三项委托管理事项的许可内容吻合。因此,加油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验收属于我局的第三项行政许可委托事项,由各区安监局按照我局的委托和8号令的要求,使用我局的业务专用章予以实施。此复。
二00 抄送:禅城、顺德、高明、三水区安监局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12月29日印发
最新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进一步提升突发案事件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指导突发案事件指挥处置工作,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刀斧砍杀、驾车冲撞、涉枪涉爆、劫持人质、纵火和投放危险物质等突发案事件,已经或可能给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处置的情形。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指挥做好突发案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工作。
(二)情报主导,预防在先。立足于提前发现、预防在先,健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强化情报先导作用,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最大限度防范遏制突发案事件发生。
(三)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严格落实社会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映要求,强化各部门、各警种联勤联动,高效协同,确保能够高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四)快侦快办,依法处置。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事件真相,缉捕犯罪分子,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关注舆情,加强导控。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严防不实信息混淆视听,及时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成立以分局局长卢晓冬为组长的工作预案领导小组,当日值班局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局长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一线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并与上级指挥部建立信息直通渠道,实时掌握全局,并协调给予现场处置全面的情报、技术、战术指导支持;指导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根据需要,分局成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一)指挥调度组。
警务综合室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处置,负责相关信息处理和上传下达;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启动等级勤务意见,下达启动命令;协调开展区域警务协作与相关部门参与处置,按照上级指示命令、调动力量、装备、物资等增援处置。
(二)情报信息、舆情导控组。
警务综合室情报中心围绕案事件主动全面搜集情报线索,综合分析研判,为指挥处置提供决策参考,落实核查相关情报信息。按照三同步机制要求,统筹指导对外新闻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策法规。督导奖惩组。
执法执纪监督室为处置提供法律支持,指导事发地依法规范处置;同时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依法维护执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四)警务保障组。
后勤部门做好案事件指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经费、应急通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先期处置
1、警情接报。指挥中心接到案事件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带班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同时通报局直相关警种、部门。
2、先期指挥。相关警种、部门带班领导迅速赶到指挥大厅,在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本警种、部门力量,利用警种资源手段,迅速开展信息核查、视频追踪、技侦定位、轨迹分析等先期工作,初判案事件性质、规模或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处置建议。
3、先期控制。对现场实施管制措施,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抓捕控制犯罪分子,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迅速控制现场事态。
4、协调增援。根据案事件处置需要,调度相关区域单位,做好警力、武器、装备和物资等应急增援准备。
5、首报信息。按照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事件初步情况。
(二)事中处置
1、启动预案。经报请领导同意启动本预案,按照本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案事件处置。
2、成立前方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带领相关警种、部门同志赶赴事发地,全程指导案事件指挥处置。
3、研判会商。组织情报会商研判,深挖内幕信息,预判案事件发展事态,为指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现场封控。根据案事件初判性质、类别、方法、规模和危害后果,提出处置对策建议,指导事发地开展现场封控、抢险救援救护、犯罪嫌疑人抓捕、现场勘查调查,视情组织外围封控、跨区域联勤增援等工作。
5、联动处置。调集相关单位警力、车辆、应急通信、武器、准备、物资等,赶赴事发地增援处置。
6、等级勤务。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等级勤务工作规范》规定情形,启动相应等级勤务,实时掌控案事件发展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
7、调查侦查。开展调查侦查,查清事实真相,认定案事件性质,固定犯罪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8、舆情导控。按照三同步工作机制要求,开展舆情导控。
(三)善后处置
1、终止预案。在确认案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后,及时终止处置行动指令,预案终止。
2、妥处善后。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善后处置工作。
3、复盘评估。对案事件指挥处置过程进行复盘评估,及时总结案事件处置成功经验和做法,固化成果、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指挥处置水平。
4、督导追责。对落实指挥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初判性质。接报后,按照七何要素,迅速核清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人数、作案方式和人员伤亡等情况,初判案事件是否涉及个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根据案事件进展情况,跟进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作案工具,明显标识、符号、口号,嫌疑车辆类型、车牌号、逃窜方向等。
2、现场处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取犯罪嫌疑人基本资料、活动轨迹及其社会关系人相关情报信息,结合案事件现场情况,启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组织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对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法果断使用武器、警械,迅速制止犯罪,控制犯罪嫌疑人。
3、控制事态。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就地突审,查清其有无共同犯罪人员在其他地方制造案件的可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新的危害。同时,开辟绿色救援通道,配合应急管理、卫生、民政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4、布控抓捕。对于犯罪分子逃离现场的,根据掌握的线索,指导事发地及周边公安机关开展外围封控和设卡堵截等工作布控抓捕。
5、案件侦查。指导做好现场保护,及时开展现场勘察、证据固定、检验鉴定和审讯深挖等工作,彻查案情。如属涉恐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迅速审讯深挖,扩线侦察,查明团伙成员、组织架构、活动轨迹和作案计划等,迅速抓捕归案,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
6、强化防控。针对案事件情况,指导加强重点地区、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开展重点场所清理排查整治,严防发生连环作案或引发连锁反映。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骚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7、舆情导控。指导做好舆情导控工作。按照三同步机制要求,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开展舆情导控。按规定及时对外发布情报通报,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心里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妥处善后。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害者家属安抚等善后和稳定工作。
1、根据案事件处置需要,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按照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集结。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案事件处置所需装备、物资和车辆应急保障工作。
3、各项通讯装备处于应激状态,有线、无线、网络、视频等正常运行,随时做好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调用准备。
4、坚持围绕实战、服务实战的原则,加强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处置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我区公安机关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最新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三
同志们:
今天是 “119” 全国消防日,为进一步推动《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全区营造“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的消防氛围,更好地维护经济社会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消防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紧紧围绕“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和“消防志愿者在行动”这一主题,在全区迅速掀起“119”消防日宣传高潮,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安监、城建、文广、教育、消防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举办培训、撰写专题文章、张贴宣传画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使消防安全基本理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懂得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以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各消防重点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目标,逐步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为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今年“119” 全国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区要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1、召开由财政、城建、安监、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广、教育、民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参加的消防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志愿者在行动”主题,组织开展招募消防志愿者行动;
2、消防重点单位要开展一次灭火逃生演练,观看一次消防宣传电教片,办一期消防宣传栏,悬挂一条消防宣传横幅,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有一次新的提高等“五个一”活动;
3、各乡镇办事处牵头,组织辖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和社区、村组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消防知识;
4、区消防大队每天向社会开放一次;11月9日上午,与市消防支队共同举行消防特勤器材展示和综合灭火实战演练活动;参加“消防宣传周”和“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成立大会;组织消防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大型消防宣传咨询和消防志愿行动。邀请区直各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城区部分中小学师生参观消防队伍建设,体验消防官兵生活,观摩学习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火场逃生基本常识,观看消防业务汇报表演。
5、通过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等通讯单位,向移动电话、小灵通用户发送消防警示语和消防灭火常识、逃生自救技能等基础知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同志们,冬季已经来临,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希望各级各部门、各消防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结合全区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的要求,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组织力量深入、扎实、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最新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四
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本校拥挤踩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防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教育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拥挤踩踏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二)工作机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xxx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xxx,组员有xxx等各班班主任组成。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校应急办公室承担。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制定应对拥挤踩踏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
做好拥挤踩踏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学校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政府和市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若情况特殊,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乡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拥挤踩踏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一)各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
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二)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三)在上课期间,教学大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问题,便于学生及时有效地疏散。
(四)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告。
(五)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电话报警,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六)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防止损失扩大。
(七)在出现等事故时,要即使通知学校工作小组和防护救护小组,保证在最短时间赶赴出现危险的地点。
(八)迅速通知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最新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五
xxx幼儿园教学楼一幢,楼高三层。一楼2个教学班,二楼4个教学班,三楼2个教学班。在园幼儿209名,教职工40名。每层教学楼内都配备了三组灭火器。教学楼内有疏散通道2处。为更好地做好幼儿园弱势群体的防踩踏工作,提高广大师生防踩踏自救知识与技能,特安排这次防踩踏演练活动。为使演练顺利、安全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挥全体师生安全疏散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主副班教师先带本班幼儿在活动室候命,负责疏散人员听到报警后,立即到指定的地点,维持秩序,加强疏散管理。
全园教职工
组长:x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各班班主任
发布疏散命令:xxx
一楼东门:xxx
一楼西门:xxx
二楼东楼梯:xxx
三楼西楼梯:xxxxxx
疏散集结地负责人:xxx
总指挥:xxx电话:xxxxxxxxxxx
副指挥:xxx电话:xxxxxxxxxxx
信息联络:xxx电话:xxxxxxxxxxx
现场保卫:xxx电话:xxxxxxxxxxx
疏散安置:xxx电话:xxxxxxxxxxx
救援:xxx(xxxxxxxxxxx)、xxx
医疗救治:xxx电话:xxxxxxxxxxx
后勤保障:xxx电话:xxxxxxxxxxx
调查处理:xxx
1、一楼两个班:中一在活动室南门往外跑,中二班也在活动室南门往外跑。
2、二楼四个班:中三班、大四班靠东楼梯下楼往外跑,中四班、大三班靠西楼梯下楼往外跑,快速安全疏散至幼儿园操场。
3、三楼两个班:大一班靠东楼梯下楼往外跑,大二班靠西楼梯下楼往外跑,快速安全疏散至幼儿园操场。
在疏散过程中,副班老师在队伍前引领,班主任断后,其他教师在中间,负责确保全部孩子疏散,要求幼儿有秩序的依次快速、安全下楼,疏散到幼儿园操场南头。如两班相遇,则按高年级让低年级,四班让三班,三班让二班,二班让一班的顺序通过,禁止起哄、抢先、推搡、拥挤等危险行为。
注意:各班孩子在操场距离南墙三米处集结。自东向西排列:(中一中二居中)
演练开始以广播疏散命令为号:“防踩踏疏散演练开始,各班立即组织孩子疏散!”听到命令后,负责疏散人员应立即到岗,现场指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疏散,疏散师生要听从疏散人员的指挥。班主任与配班教师一起带领本班幼儿按照疏散线路快速撤离到幼儿园安全地带。
各班班主任撤离到操场后立即清点人数,清点无误后向杜晓璐报告安全疏散人数。杜晓璐落实各班无遗漏幼儿后向园领导汇报。
最新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六
第二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处置,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努力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预防为主。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影响稳定的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初始阶段。
(二)统一领导。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要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平息事态,又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三)教育疏导。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讲究政策、讲究策略、讲究方法,对现场群众以法制宣传、教育疏导为主,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防止发生流血冲突。
(四)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既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又要防止贻误战机,使事态扩大。处置群体性事件一线民警禁止携带、使用致命性武器。
(五)依法果断处置。对有打砸抢烧等暴力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如不及时果断处置将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尽快平息事态。
第四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要任务是:
(一)掌握社会不稳定情况和群体性事件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通报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深入了解事件起因、规模、人员构成、发生区域、表现形式、激烈程度和群众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准确研判事件性质、发展态势和处置时机,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和建议,报告党委、政府决策;
(三)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人员的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适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掌握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和非法组织以及敌对分子插手情况,及时固定证据,依法适时打击处理。
第五条 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派人到现场指导或者直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跨地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负责。
第六条 遇有下列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但可派出便装警察或者少量着装警察到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及时报告现场动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并做好随时出警处置的准备。
(一)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发生在校园、单位内部,尚未发生行凶伤人、非法拘禁或者打砸抢烧行为的;
(二)聚众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三)对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或者养老金、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群体性事件,聚众现场尚未严重危害交通和治安秩序的;
(四)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尚未激化、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化解的群体性事件。
第七条 遇有下列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党委、政府的决定并在其统一领导下,迅速调集警力赶到现场,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一)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出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聚众上访活动中出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邪教等非法组织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四)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对外开放口岸、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五)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第八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调动警力100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调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须报经地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调动300人以上的,须报经省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跨区域调动的,应当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和出警机关应当分别及时把批准情况和警力调动部署情况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申请和批准调动警力应当以本级公安机关的名义用书面形式请示和批复。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先口头请示和批复,并补办书面手续。
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参与处置工作的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可以携带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防暴枪、防暴服、高音喇叭、警戒带、隔离网等必要的警械和防护装备,并按规定使用。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应当赶赴现场,在党委、政府的授权下,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统一组织使用各警种警力、装备和调用的其他人员、器械、救护车、宣传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资、装备;
(二)决定采取控制现场事态的管制措施;
(三)决定采取平息事态的紧急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经现场指挥批准,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区域;
(二)设置警戒带、隔离设施等,划定警戒区和新闻采访区,隔离围观人员;
(三)实施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经现场指挥批准,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者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人群,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或者袭击人民警察、强行冲越警戒线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者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
使用警械前,现场民警应当以广播、举牌等方式明确告知聚集群众,并将告知方式以适当形式记录在案;使用警械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应当选择有利时机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四)对冲击党政机关和重点要害单位、卧轨拦截列车、阻断交通干线、聚众滋事、械斗等情况以及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制止,并选择有利时机将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四条 对群体性事件中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应当选择有利时机,依法打击处理,但一般不宜在事件现场抓捕;确实需要当场抓捕的,应当充分考虑事态发展和现场情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抓捕对象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并已获取充分证据;
(二)现场局势得到控制,群众情绪趋于平稳,当场抓捕有利于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缓解矛盾,平息事态;
(三)有充足警力确保抓捕成功。
第十五条群体性事件平息后需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其违法犯罪事实基本查清,并做好警力、装备、预案等充分准备后组织实施。
对在群体性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取证,为现场处置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证据。对被强行带离现场或者被拘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审查处理。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处置过程中。应当通过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建议党委、政府领导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与群众对话,解释有关问题。
第十七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信息,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现实危害。必要时,应当会同新闻宣传部门拟定消息通稿,适时对外发布。
第十八条群体性事件平息后,应当及时解除现场管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涉事群体的合理要求,防止事件反复。
第二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应当及时研判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特别重大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直至报告公安部。对瞒报、迟报的,应当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取得良好效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民警,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处置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处置群体性事件出现意外后果的,不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0年4月5日印发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同时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安部备案。
最新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七
为了提高我校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能力,减轻或消除引起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普及各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尚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防控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强
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成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行政人员、全体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具体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
主任:***(兼)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密切关注师生因病请假缺勤情况,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
(一)重视信息的收集。与我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供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三)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四)加强学校食堂、校园直饮水、校园内商店卫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在接到报告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以下疫情与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市政府有关要求管理。
3.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组织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认识和防护能力。
2.各班级启动全员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隔窗、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摸排登记学生缺勤情况与原因,按要求及时上报。
2.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停止晨会、课间操等大型公共活动。
3.学校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四)发生校内疫情
1.班主任、年级部行政人员要立即报告分管校长与校长。
2.学校立即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疾控中心等政府部门。
3.年级部立即协助班主任负责对发生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并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治疗,联系学生父母,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父母的合作。
4.政教处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5.总务处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提供后勤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卫生用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对在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事件自查反思心得体会简短 对于安全事件的反思(七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