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巡演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宣讲活动的感受(8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法治巡演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2020年,在市委法治办的工作指导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部门职能性质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实现了中心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全面协调推进、融合发展。
(一)法治工作领导全面加强。一是突出一把手亲自抓。充分发挥党组班子在推进中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促进了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心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进一步充实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明确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全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着力强化研究部署。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纳入中心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每年度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均有专题工作部署。今年,按照我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要求,我中心积极主动作为,制定了详细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确定落实了“强化创建部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主题学法、配合示范创建申报”4大主题12项工作任务。四是着力强化法务把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作为我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建立健全法务审查(咨询)工作机制,凡属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署、突发事件处置、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一律须请法律顾问审查或参与,确保相关履职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今年以来,我中心已申请法律顾问审查(咨询)事项30多宗次,严格确保了依法服务见证、依法履职到位。
(二)法治学习宣传长抓不懈。学习方面,推行清单化学习模式,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思考和研究。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开展的学习活动中,涉及法治建设及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达6次。重点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民法典》等内容。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今年邀请市委党校谢华平副教授作了《我国﹤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解读》;积极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公开课学习活动;组织业务骨干科长进行了多场中心内部制度、重要业务制度法规解读培训。在系列学习研讨活动带动下,中心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在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我中心参考人员通过率达100%。宣传方面,认真抓好“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了“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入联点社区、送《宪法》下村下社区等活动;依托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设了网上法治宣传专栏,同时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显示屏等宣传阵地,今年来已推送发布相关信息、报道等近50篇(条)次。
(三)法治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围绕打造法治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标,切实将2020年作为我中心集中推进制度建设之年,从党务、内务、业务三个层面,系统梳理、修订、完善系列制度,全面构建起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依法履职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党务层面,系统加强党建规章制度建设,目前已梳理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员干部联点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积分制考核制度、机关纪律作风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28项。内务层面,已梳理制定、完善《考勤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20多项。业务层面,先后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流程及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工作方案》、《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流程规范(汇编)》,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中的主要工作、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确立各项服务规范、交易流程等23项。
今年以来,尽管我中心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市场服务主体的要求,仍然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工作的系统性还不强。主要是谋划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水平还不高,尤其在法治学习、宣传方面,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满足于完成市委法治办等部门下达的规定动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好,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
(二)法治工作力量仍显薄弱。一方面是整体业务水平还不佳,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尤其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另一方面中心法律事务科除法治建设工作外,承担的其他工作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全面、系统铺开。
(三)全面依法履职状况仍有待进一步改善。作为一个成立仅5年多的新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整合原属于住建、财政、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的部分职责职能组建而成,而且随着相关领域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深入,相关业务仍在继续增加融入,因此目前涉及中心的很多职能边界如场内见证管理、参与协同监管和信用监管、推进智慧监管等还没有完全理顺和明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心的依法履职能力和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第一现场”作用的发挥。
(一)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市委法治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订2021年度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科学系统地谋划好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抓实抓好法治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作用,结合采取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邀请专家授课、推荐干部职工讲课、考试测评等方式,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提高搭建平台。重点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论述的跟踪学习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完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重点确保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现场管理规范化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四)着力提升交易平台依法履职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促进交易平台服务提质提效。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进一步科学设置和优化流程,着力缩减和取消市场主体提供基本信息材料环节,尝试推广“一表申请”模式;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进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全力打造阳光高效、利企便民的法治化交易平台。
最新法治巡演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
法治巡演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宣讲活动的感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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