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通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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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通用一
一、基本村情
x村位于l县西南部,距县城9公里,东接x村,西接c镇和q县,南邻t乡,北界t乡,龙小公路、桃江河水穿境而过。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设党支部*个,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辖区面积*平方千米,其中山地面积*平方千米,耕地面积*平方千米。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脐橙、山场、蔬菜种植以及外出务工,是一个典型的以脐橙产业链经济为主干,辅以大棚蔬菜、葡萄、玉米、西瓜等产业的农业村。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万元。
二、发展目标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3.6万元以上。
三、发展思路
在水资源和土资源上做文章,推动资源变资产,把资产变资金。引进民资,将\山泉水源激活利用,投资发展开发山泉饮用项目。通过一段时间的资本积累,再将资金投入垂钓休闲项目中,推进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做好已流转土地的管理,服务好本村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
四、发展措施
1.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平方米店面以*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元,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5万元。
2.资源开发增收。流转了*多亩土地,围绕调优结构、提高效益目标,引进了十多户种植大户,发展大棚蔬菜种植基地、玫瑰种植、特色果蔬种植和龙虾、泥鳅养殖等特色规模产业,通过转租发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万元以上。发展脐橙种植,盘活本地山场*亩,提高脐橙生产技术,优化品种结构,通过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节水灌溉、太阳能杀虫灯、黄龙病综合防控等一批新技术的集成与推广,提高优势区域栽培水平,大幅提升单产水平,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盘活中新岛板栗园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0.6万元。
3.发展特色经济。采取“能人投资 村集体资金入股 村集体土地入股”的模式,由返乡人才和党员能人投资成立合作社,村委会以土地或资金入股形式投入到山塘开发、饮水灌溉项目等产业。依托\山泉水源,引进民资开发集体山泉水,通过收取自来水水费和开户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
4.其他经济收入。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2.5万元。
五、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
关于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通用二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实现以村集体富裕带动群众共同富裕,根据省市县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部署要求,现就2021年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出如下目标任务:
一、考核目标
(一)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比上年度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5个百分点左右,且所辖村社(村改社区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集体经济年总收入均在25万元以上,目标数详见附件。
(二)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各乡镇所辖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增量占年总收入增量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强村。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50万元的行政村数要力争达标,目标数详见附件。
(四)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全县60%的村社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目标数详见附件。
(五)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基本消除收支倒挂村社。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组长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查指导、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谋划部署,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全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提档晋级,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二)严格考核检查。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列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交流会的重要项目。要严肃工作责任,要通过无告知检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收入情况进行分析调度,督促抓好落实。同时,根据目标任务,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排名,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坚决防止“数据注水”。
(三)加大保障力度。突出要素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要加大财政投入,县级要按照每个村社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安排扶持资金,统筹并全额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保证土地供给,县级应将不少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优先向相对薄弱村倾斜。要落实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鼓励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降低村级融资成本。要加强帮扶指导,切实发挥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作用,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带头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关于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通用三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富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和可靠保证。为加快促进大兴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壮大,根据中央和市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取得成绩为基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有发展资源和发展能力为依托,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运营等重大机遇为契机,发挥镇级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一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先富起来,带动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富起来,逐步实现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富裕。
第一阶段:消除薄弱村。到2020年底,市级低收入村全部消除,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基本消除,市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
第二阶段:培育重点村。到2022年底,2017年度资不抵债村基本消除,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和示范村。
第三阶段:推广至所有村。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和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一)高效开发优势资源
1.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推进各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统筹做好入市收益分配工作,增大农村集体经济总量。(牵头单位:区试点办、区经管站)
2.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研究制定《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试点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有效结合,保证宅基地改革和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试点办)
3.预留土地征收项目指标。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对有条件预留用地或预留产业用房的经营性开发土地征收项目,采取预留用地、预留产业用房或将预留用地、用房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措施,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主要用途为发展物业租赁经济。(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经管站)
4.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开展农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工作,发挥区属企业、社会资本作用,重点发展乡村民宿、文化创意、城乡居民养老、产业配套服务等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特色融合产业;加强对机场周边未盘活农民闲置房屋的统一管理,鼓励农民将闲置房屋作为公共服务活动场所使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5.加快培养农村优秀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学习交流,整体提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水平;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专家库,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战略规划、业务指导等服务,将优秀经济能人、致富能手充实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队伍中,打造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团队;全覆盖、分批次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充分发挥村级“第一书记”、党建助理员的作用,推进村庄发展集体经济产业。(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委组织部)
(二)大力盘活集体资产
6.盘活闲置集体资产。进一步加强全区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重点摸清闲置集体资产的基础数据和盘活要求。发挥“村资区管”作用,研究建立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场所,成立专门服务队伍,负责统筹盘活全区农村闲置集体资产;与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加强合作,提高闲置集体资产盘活效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7.探索自主开发模式。预留部分物业等集体资产,采取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持久收益。通过预留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探索自持自用、自主开发等模式,逐步提高镇级集体联营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试点办)
8.完善已有经营模式。继续深化购买底商、留地留产安置、联村入股等已有集体资产经营模式,不断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率;加强低收入扶持资金已购置物业的管理,提高低收入村收益。(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农业农村局)
(三)拓宽资金投资渠道
9.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离。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实行账务分离,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财务往来关系;逐步增加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10.稳妥开展委贷理财。加强村级委贷理财监管,保障村级股份分红来源。(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11.探索购买优质资产。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购买高端商业用房或竞拍土地等优质资产资源。(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
12.推进村企合作经营。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本金保障,稳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央企、国企合作投资优质产业,获取市场投资收益;将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局)
13.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采取入股、合作等多元化经营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并审慎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四)发展合适特色产业
14.承包公共服务。指导各属地建立健全绿化服务类公司,承包植树造林、养护公共绿地等绿地服务工作;与机场集团加强沟通,指导建立健全保洁、维护等服务类公司,承包机场公共服务。指导建立健全村庄公共服务类公司,承包村庄内垃圾、厕所等公共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机场办、区城市管理委)
15.发展地方特色服务产业。根据社会需求,深入挖掘地方人文特色,充分发挥特色技术人才作用,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发展地方特色服务产业。(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6.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深入挖掘区内优势农业产业,提高农业产业技术含量,强化农业产业创意设计,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以西瓜、航食、花卉、蔬菜等精品农产品为重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兴农业综合体,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研究庞采路农业产业带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优化提升庞采路高端特色农业产业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7.发展文化产业。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发展文化产业有关精神,综合利用闲置集体资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 农业”创新发展,打造农村文创品牌。结合区位优势、发展趋势等,谋划成立会展服务公司,为大型会展提供各项综合服务。研究参与重点学校、医院引进工作,提供相关配套基本服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18.发展旅游产业。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充分挖掘永定河、凤河、机场沿线等地域文化,打造特色旅游景区。围绕重点旅游区域,谋划成立相关旅游服务公司。研究利用现有农地、林业资源,逐步打造景观农业,形成特色农业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五)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19.消除低收入村。加强产业扶持,到2020年底,消除市级低收入村。落实“一村一策”要求,到2020年底,市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20.消除收不抵支村和资不抵债村。通过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措施,到2020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消除比例达到90%,资不抵债村消除比例达到80%;到2022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消除比例达到95%,资不抵债村消除比例达到90%;到2025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和资不抵债村全部消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21.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兴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杨彦光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郑小毅兼任,负责牵头协调落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各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
22.加大扶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做好融资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或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按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投资的行业类型不同,分别提供种植、养殖、安全责任方面的保险保障。深入研究
关于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通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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