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民法心得体会精选 对刑法的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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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民法心得体会精选一
在反贪岗位上,沈宏同志以其勤奋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社会的承认,但他从未因此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反贪工作日益繁重而复杂的任务,沈宏同志始终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尤其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纳入自己的学习日程,始终保持一种与时俱进的精神。学习中他注意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精髓,认真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自觉查找自身在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站在更高的层次上重新审视自我,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追求自我完善。学习中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任务中去,把自己的工作同党的事业联系在一起,坚定思想信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深入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他还积极参与“执法为民大讨论”的学习活动。在活动中他积极参与,努力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体会,积极和大家共同交流,从而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更新了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的现代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这些都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打牢了思想根基,为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他深知,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作为反贪干警,讲政治就要坚持有案必办,办案必铁,多办一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就是对反腐败多做了一份贡献,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一个实际行动。
打铁先要自身硬,这是沈宏同志侦查办案的座右铭。艰苦的磨练和长期的办案实践,使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不论多么坚固的堡垒,他都能攻克,用他的话讲就是“没有攻不破的防线”。
沈宏同志勇于攻坚,敢打硬仗。目前,查办经济犯罪案件,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沈宏同志总是迎难而上,主动请缨,哪里有大案要案或疑难案件,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宁国市饮食服务公司、宁国宾馆为国有企业,违反国家规定,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共计3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汪某某为其法人代表,其行为涉嫌私分国家资产罪。这一罪名乃是宣城市首例涉嫌私分国家资产罪,沈宏同志主动请战,在举国上下抗击“非典”的关键时期,南征北战几千公里调查取证,克服了经验不足的困难,咨询资深人士,查阅相关案例,顶住了社会压力,终于办下了此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终于得到了有罪判决。
沈宏同志还善于从侦查过程中深挖案中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系宁国宾馆的职工,他为了承接部分工程业务,在行贿人郭某某和受贿人宁国宾馆总经理汪某某之间进行沟通、引荐和撮合,使得行贿和受贿得以实现,而且数额巨大,涉嫌介绍贿赂罪。这一犯罪事实被沈宏同志敏锐地捕捉到了,最终以介绍贿赂罪予以全面立案侦查,使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得到了应有的判决。
沈宏同志坚持办案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近些年来,每逢国家有重大改革举措出台实施,他都给予极大关注,注意研究新的犯罪动向,及时地建议立案查办这些案件,不让犯罪分子钻改革开放的空子,用法律武器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今年4月,他成功地查办了宁国市国有汽车客运公司原总经理汪某某趁企业改制之机,进行挪用公款的案件,挪用数额达200万元,令人瞠目。在办案过程中,汪某某企图钻国企改制的空子,其辩护人提出“汪某某是为了企业的成功改制和进一步发展,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没有挪用的直接故意,挪用公款不能定性”的辩护意见。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沈宏同志认真学习研究了国家有关政策,请教了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确凿地查清了汪某某的犯罪事实,起诉后法院给了汪某某有罪的判决.
沈宏同志在取得了法律大专学历的基础上,并不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和成绩,而是不断地进行探索和积累,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高。在反贪工作异常繁忙的情况下,他还努力克服工学矛盾,毅然坚持自学法律本科课程以及《侦查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等教程,使自己地法理、法律知识系统化起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以期不断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侦查技能,继续为检察事业努力奋斗。
综上,沈宏同志在自己的反贪工作中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但他并未骄傲自满、停滞不前。他时常警醒自己,要以自己为鉴、以过去为鉴,这样才能不断进步,不断提高。他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为使反贪工作再上新台阶奉献自己的一切。
祁海军,2008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祁海军自入警以来,对公安工作就表现出无限的热爱。政治立场坚定,业务工作踏实。特别是在刑侦大队工作以来,他深深懂得选择了刑警,就选择了奉献,选择了付出,但他无怨无悔,矢志不渝。他常年放弃节假日,主动加班。平时更是与战友们一道,蹲点守候,出差抓捕,总是冲锋,从不计较个人得失。2012年7月,祁海军同志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正式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同时,他也担任了刑侦大队的一名中队长。肩上的责任重了,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一丝一毫也没有减退。
他在日常工作中,除了侦办一些大要案件,更多的是和战友们关注一些“民生小案”。2011年4月,他和同事们在办理一起普通的诈骗案件时,通过调查了解,敏锐地觉察到这极有可能是一起系列案件。于是,他及时和战友们梳理案件,研判犯罪嫌疑人。经过他们近一周的摸排,守候,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归案,一举破获系列诈骗案件150余起,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由于破案及时,使十几名群众免受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他担任中队长以来的第一起命案,至今记忆犹新。2011年6月,他和战友们在侦办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前期仅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面对死者家属悲痛的眼泪,面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祁海军同志向被害人家属立下誓言,只要有一丝线索,我们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他身先士卒,带领同事一遍一遍的摸排线索,从未放过一线可能性。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他们连续工作近三个月的时候,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他们制定侦查方案,连夜赶赴内蒙、北京等地秘密开展工作,最终将涉案的七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无一漏网。有力的保证了案件的正常诉讼,也使被害人家属心灵上得以慰藉。从事刑侦工作十余年来,祁海军和他的战友们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人,
刑事民法心得体会精选 对刑法的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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