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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联名申请书汇总 河道清淤申请书(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82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河道治理联名申请书汇总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各小组长具体抓,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各村两委要在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二)各村负责清扫本辖区内的街巷、居住区、集市、公路沿线、河道、公厕、污沟、堰塘等区域的垃圾和杂物,确保清洁,打造良好生产、生活和旅游环境。

(三)各村两委认真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关于“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的重要批示精神,狠抓背街小巷、“城中村”、边远偏僻乡村等薄弱环节的治理。

(四)负责规范辖区内的广告、牌匾等管理,杜绝广告字画乱贴乱画乱挂。

(五)负责规范街道摊点经营管理,不得乱设摆,杜绝无序经营,更不得在规划区内乱搭乱建。

(六)负责辖区内主要交通干线车辆停放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七)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负责抓好本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要因地制宜采取“沼气厌氧”、“湿地净化”等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在重点集市、景区,要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农村,要按照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强力推进“户分类、组定点、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要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要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清扫保洁管理,并配齐配足清扫保洁人员。

(八)负责建立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确保灾后重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要加强辖区内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校园安全。

(九)协助做好“七进”工作。

三、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一)乡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和村两委年度目标考核综合管理。

(二)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乡环境综全整治督导组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凡因工作不力影响全乡工作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对第一次发现问题,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问题,除进行全乡通报外,相关村主要责任人到乡党委政府说明整改办法和措施;第三次发现问题,给予全乡通报的同时,相关村第一责任人向乡党委、政府领导述职;第四次发现问题,除通报以外,相关村主要责任人停职待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和各村委会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精选河道治理联名申请书汇总二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闽江下游河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利厅2018年5月批复的《闽江下游福州段2018-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特制定《闽江下游福州段2018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河道行洪、交通航运、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专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方针,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切实处理好河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实现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

根据《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榕政[20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0]219号)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18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一)闽清县河段

1.可采区:白河江河段可采区,长1.908km。

2.禁采区:(1)水口禁采区,长6.212km,范围为从水口水电站大坝下游开始至大箬禁采区(含水口大桥、水口调度站);(2)大箬禁采区,长2.167km,范围为从水口禁采区开始至白石坑禁采区(含北溪大桥);(3)白石坑禁采区,长2.588km,范围为从大箬禁采区开始至猴山禁采区(含在建的水口二道坝);(4)猴山禁采区,长2.266km,范围为从白石坑禁采区开始至白河江可采区(含猴山泵房);(5)白河江禁采区,长1.86km,范围为从白河江可采区开始至上马坪禁采区(含闽清大桥,渡口码头,渡口村易崩岸段);(6)上马坪禁采区,长1.507km,范围为从白河江禁采区开始至马坪保留区(含闽清县火车站);(7)下马坪禁采区,长1.509km,范围为从马坪保留区开始至马坪禁采区(含在建公路桥);(8)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禁采区开始至汤院禁采区;(9)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无。

4.计划开采量:闽清县2018年白河江河段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2.5万m3,安排小型链斗式采砂船1艘。

(二)闽侯县河段

1.可采区:(1)埕头可采河段,长2.130km;(2)沙白头河段,长3.0km;(3)马坑可采河段,长2.564km;(4)唐举可采河段,长2.988km。

2.禁采区:(1)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河段禁采区开始至汤院河段禁采区;(2)汤院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马坪禁采区开始至埕头禁采区;(3)沙白头禁采河段,长0.652km,范围为从沙白头可采区开始至马坑可采区;(4)竹岐禁采区,长7.464km,范围为从竹岐河段保留区开始至荆溪河段禁采区(含竹岐水文站以及竹岐大桥,竹西渡口码头,青岐渡口码头,汶洲人渡码头,竹岐下游易崩岸段);(5)荆溪禁采区,长4.335km,范围为从竹岐禁采区开始至白头禁采区(含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桥以及向莆高速铁路桥);(6)白头禁采区,长3.601km,范围为从荆溪禁采区开始至淮安头禁采区;(7)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1)马坪河段保留区,长2.082km;(2)大目埕河段保留区,长3.482km;(3)竹岐河段保留区,长2.556km。

4.计划开采量:闽侯县2018年4个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35万m3,其中埕头可采区为48.5万m3、沙白头可采区为6.5万m3、马坑可采河段为40万m3、唐举可采河段为40万m3,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4艘以内。

(三)闽江南港河段

闽江下游淮安头至金刚腿河段均列为禁采区。

(四)总量

综上,2018年共安排5个可采区进行采砂,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47.5万m3。其中,闽清县河段为12.5万m3、闽侯县河段为135万m3,安排采砂船控制在5艘内。

2018年度开采的河砂总量安排福州市境内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117万m3(含水利工程建设用砂10万m3),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30.5万m3,由市水利局负责调度供应。

闽江下游沿岸堆砂场设置总数控制在26处以内,其中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13处,县(市)区设置堆砂场13处。

(一)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由市重点办提出砂场设置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批,砂场的内部管理由市重点办负责。

(二)县(市)区堆砂场指标分配如下:闽清县1处、闽侯县6处、仓山区2处、马尾区2处(含琅岐1处)、长乐区1处、连江县1处。根据科学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砂场设置方案,经同级政府审批后,报市水利局备案。县(市)区堆砂场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指导检查监管。

(一)统一组织开采。闽清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清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闽侯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侯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

(二)建立健全重点工程用砂专供机制。市水利局负责闽江河道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的编制,以及总量控制和监管。福州市境内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市城乡建总、交建集团负责专营,闽清、闽侯县应优先保证省、市重点工程用砂。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砂计划,经审批后由闽清、闽侯县政府指定的国有采砂企业供应,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度,河砂销售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计划指标内河砂出让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专营收益的部分,由市、县按4:6比例分成,超出计划指标开采河砂的出让净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三)建立《河砂准运单》制度。《河砂准运单》、《定额凭证》分别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河砂水、陆路运输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每月核发量控制在15万m3以内,出境(出口)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具。闽清县、闽侯县砂石办要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河砂实施方案和经许可的采砂情况,有计划地对从事运砂的船舶、车辆开具河砂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河砂准运单,河砂准运单当日开具,24小时内有效,过期作废;未持准运单的,采砂业主不得为其装载河砂作业,否则以不按规定采砂行为论处;未持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由水政监察、公安边防、海事、交通部门依法予以查扣。建立运砂情况“一日一报”制度,闽清、闽侯等县砂石办与国有采砂企业应提前一天将当日采砂量与次日运砂量、运砂船船号及运砂车牌号、方量、目的地等以报表形式报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政监察支队每月汇总一次供砂情况,作为核发准运单的依据。

(四)建立台帐制度。采砂业主应按“日填月报”要求,逐日如实填写采砂生产作业情况(有关台帐、报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每月5日前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上一个月生产统计表,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真核实。凡虚报、瞒报、拒报或屡次迟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采砂情况的检查与指导。经许可的采砂船舶必须装置定位测量和在线监测设备,未装置的,不得开展采砂作业。闽清县、闽侯县要在可采区及闽江重要河段安装“全球眼”实时监控系统,设立现场监管点,严防超量开采。

(五)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要对闽清、闽侯等县河砂实际开采量、河砂运输情况,以及河床变化情况等实行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对严格按计划开采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超计划开采、越界开采等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并没收相应的河砂收益,同时扣减其下一年度的河砂开采量。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加强沿岸工程设施保护。要在有关水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基础上,尽可能扩大保护范围,列为禁采区,确保防洪堤、岸滩、桥梁、水闸、码头、取水口、电缆等有关设施的安全。

(二)加强总量控制。要严格执行河砂准运单制度,运砂船舶要按实计量,平仓运载,严禁超载。在每日通报采运砂情况基础上,闽清县、闽侯县要每月10日前向市水利局报告上一月实际采砂量及当月采砂量计划。

(三)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程序。拟参与采砂的船舶经地方海事局进行适航条件审查合格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上报市水利局审核许可,审核通过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给采砂船业主。

(四)严格采砂作业时间。每天河砂开采时间为5:30-17:00,超时间开采按非法采砂论处。

(五)严格控制河砂运出闽江口销往境外。对未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河砂出境准运单》的运砂船,港口部门不予批准过驳作业,海事部门不签发出港证。违者由港口、海事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六)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落实河长制,闽清县、闽侯县河长切实履行职责,牵头组织闽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整治行动。市水政监察支队与福州边防支队建立长期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并会同闽清、闽侯县开展跨县联合执法。对闽江下游河道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巡查,对查处的违法采运砂船一律实施扣押,对“三无”采运砂船一律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和销毁,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吹砂、违规设置堆砂场等行为。同时,闽清、闽侯、长乐、仓山、马尾等沿江县   (市)区水政监察队伍要会同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岸滩盗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严格控制从闽江吹砂填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河砂吹填造地,县(市)区确需从闽江吹砂填地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违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精选河道治理联名申请书汇总三

双牌县水利局并茶林镇人民政府:

由于茶林镇甘冲泉河道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流域内经常发生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十分频繁。据不完全统计,20xx—20xx年64间,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较大的洪涝灾害,平均不到4年就发生一次严重的洪涝灾害。

茶林镇甘冲泉河洪水威胁着沿岸数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近年来在上游修建几处水电站,使河道两岸水土流失更加严重,大部分的砂石都冲到河床中,使河床更加增高,洪涝威胁进一步加大。一遇洪水就泛滥成灾,使河道沿线的群众苦不堪言,目前,不足20xx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与其承担的防洪任务极不相称,亟待进行河道疏浚。

多年来该河段从未进行清淤疏浚,淤积严重,渠道萎缩,供水能力大幅下降,对区域供水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的可续发展,为恢复和提高大河江村供水能力和灌溉蓄水能力,恢复河道健康的生态系统,构建和谐的人水环境,搞好该河道近期治理工程建设,不仅可以大大提高该河道防洪标准,提高该地区的防洪保安能力,而且对于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加快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面广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此,我们村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赞助、资源置换”的投入机制。由于我村经济实力相对薄弱,资金困难,针对这一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利用有限砂石资源,进行补助给投资方,不足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实行贴补资金。因此我们村决定对甘冲泉河(全长12公里)进行疏浚,早日消除隐患,维护河势稳定,确保行洪安全和河畅水清。

目前,我们村已经做好该河道疏浚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特请示。当否,请批示。

xx县茶林镇大河江村民委员会

20xx年10月11日

精选河道治理联名申请书汇总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核心,以深化和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和现代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按照乡总体规划,各示范村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特点、人文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重点推进、打造精品”的要求,从抓点连线到成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重点建设余庄村示范村,成为生态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经济推进工程”。一是培育一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面积500亩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0%以上;示范点推行畜禽生态养

河道治理联名申请书汇总 河道清淤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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