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 北京中医药大学讲座(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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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医院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职工35人,其中临时工13人,开放床位30张,在原有临床科室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针灸理疗科。是去年年底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下达我院专科专病建设项目,按照上级要求,拟定了《__县中医院专科建设实施方案》,找准了发展的路子,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精”的格局,赢得了广大患者的好评和上级部门的认可。20__年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急诊的应急能力及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明显提高,收治的病种已越来越多,医院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20__年工作开展情况
1、医疗收入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门诊量及住院病人量医疗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截止12月10日全年门诊量3775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1.5%,住院人数525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10%,全年业务总收入180万元,比去年增长67%。
2、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_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互监督与制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把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的教育、考核、晋聘评先评优和各种奖惩范围。11月份我院自筹资金安装了一套医院微机化管理系统,尽可能简化服务流程,严格实行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查询,提高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使医院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3、认真开展“新农合’工作。我院非常重视新农合这项工作,成立的新农合办直接由一名副院长负责管理。为满足参合农民看病、治病的要求,在卫生局合管办召集下,实现了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造条件,减免程序方便、快捷,认真做好减免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4、专科专病建设有新进展。努力培养壮大充实已开设的消化病内科、皮肤病科、中医肛肠科和美容科,新增加的针灸理疗中心,一炮打响,为提高诊疗水平,积极改善和创造条件,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使其逐渐成熟。对门诊病房、诊疗室进行了装修、改造,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增强了医院的总体服务功能和水平,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5、传染病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我院在人少事多、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然把传染病防治工作放在第一重要位置,在防治知识方面经常组织学习,加强疾控等各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规范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就可能步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主题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逐步推进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第九条中医诊所应当将《中医诊所备案证》、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条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应当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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