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保养通知范文 公务用车保养规定(7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公务车保养通知范文(推荐)一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8、公车私用时若受到违规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借用者负担。
三、车辆的保养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待主要领导同意后,到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可自行修理者,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xx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的处罚,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交警部门及镇党政办公室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党政办公室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镇政府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镇政府各负担一半。
五、费用报销
1、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2、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最新公务车保养通知范文(推荐)二
县公车治理办公室:
根据省、州公车治理办的要求,对我镇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龙里县羊场镇一般公务用车原编制数6辆,实际配备车辆4辆,其中小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辆2辆。严格按县公车治理办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
(二)没有超标准配备、装饰公务车。
(三)没有将我镇公务用车转借或个人使用。
(四)没有私驾私用公务车辆的情况。
(一)严格控制车辆排量、车型、节能减排、费用标准等,做到不违规配备公务车。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内容全面抓好落实。
(三)加强公务车日常使用管理,完善公务车派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车保险、维修定点制度,健全公务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努力降低公务车运行成本。
(四)坚持公务车在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以外,公务车统一停驶。
最新公务车保养通知范文(推荐)三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公务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x车改办〔20xx〕10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初,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出台了xx县商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参改人员数为12人:其中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9人。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为1辆,已按规定移交政府。目前,我单位已无公车。
2、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现在公务用车均统一在安徽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使用,网站不需我单位建设,维护。
3、保留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我局现在已没有公务用车。
1、我局领导严格遵守“六个不得”要求,坚持原则,无违纪违规现象;
2、我局没有保留车辆,没有公车私用,没有用公车接送上下班情况;
3、在城区范围内,我局工作人员没有租车办公情况。
4、我局没有异地交流、挂职、任职领导。
我局在公车改革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无违规现象,无问题、意见和建议。
最新公务车保养通知范文(推荐)四
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为保障兵团法院审判执行办案用车需要,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切实为兵团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职工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结合兵团法院实际和当前车辆改革工作,特申请保留兵团法院审判执行办案用车编制。
一、兵团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情况
兵团法院现有各种号牌车辆18辆。20xx年3月,兵团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核定法院系统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实行公务用车“一刀切”式的治理,不区分一般公务用车与执法执勤车辆,按照“车辆编制数小于等于实有数”的原则,重新核定了兵团分院公车编制数。当时按照兵团法院实有车辆情况,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10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8辆。
《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行〔20xx〕2号)规定:“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两类,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基层法院的核定标准为1辆/5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核定坚持保障工作需要、实事求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核定。”按照上述政策要求,兵团法院人员编制96名,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应核定为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应当配备5辆,其中囚车1辆、执行车2辆、巡回审判车1辆、申诉、信访车1辆。据此,兵团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和特
公务车保养通知范文 公务用车保养规定(7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