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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自哪申请书如何写 自提档案申请理由怎么写(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84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档案自哪申请书如何写一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1. 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1.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 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 归档流程

4.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 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 档案保管

4.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 档案借阅

4.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4.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4.5. 档案保密制度

4.5.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4.5.2.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

4.5.3.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机密;

4.5.4. 入库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外借档案,及时催还;

4.5.5. 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4.5.6. 严禁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卖档案文件资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4.5.7. 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

4.5.8. 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6. 档案保存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7.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关于档案自哪申请书如何写二

在档案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我院档案工作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档案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院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⒈加强档案法制学习、宣传。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电视、宣传栏加大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档案法制观念。

⒉加强档案检查监督。对各村、各有关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做好档案安全。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⒊健全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规范

档案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档案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继续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⒈发挥镇档案目录中心作用,以政府通用办公系统为依托,逐步实现内部目录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对镇各部门年度的文件进行接收,对已接收的数据进行机读,再进行分类、整理、编制检索工具,方便检索利用。

⒉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子公文归档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公文实时归档。探索电子档案保存、保密、保真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使电子档案得到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

⒊开展并规范档案室电子文件的接收与管理,并做好档案信息系统及档案数据库备份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三、继续加强档案室工作,拓展功能

⒈积极拍摄、征收图片、声像资料,进一步丰富我镇档案内容,并将收集的图片、声像资料读入电脑,方便查找、整理和保管。尤其要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提前介入、依法监督、全程跟踪、做好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⒉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在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同时,加强本单位档案的建

立和管理,将应归档的电子公文及时归档管理,依法向镇档案室移交档案,保证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

⒊继续抓好农村档案工作,积极创新档案工作为“三农”服务的新路子,加强农村企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四、继续加强档案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⒈积极配合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继续深入开展和不断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进一步丰富现行文件信息资源,根据群众的需要,扩大收集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服务方法,拓展服务领域。

⒉积极参与我镇重要政务活动照片的拍摄工作,加强对实物档案和重要声像档案的收集和科学管理,及时为各级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多种载体类型的档案的服务。

⒊进一步加强公众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已公开档案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五、继续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⒈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我镇各村、各单位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培养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和专业人才。同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一支有政治素质、有事业心的档案队伍。

⒉对各村、各相关单位政治素质好、知识水平较高、具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及奉献精神的同志选入档案管理队伍中来。

⒊积极创造条件,为档案人员提供学习深造、交流锻炼的机会,组织档案员外出考察、学习交流,调动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于档案自哪申请书如何写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

档案自哪申请书如何写 自提档案申请理由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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