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更改协议书 管道迁改协议(3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管道更改协议书(推荐)一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永阳路热力管网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热力管网的基础开挖,管网的连接、保温,检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绿化的恢复等。
工程地点:永阳路(东段、西段)。
工程量: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及其勘误表(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及其勘误表(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xx)、《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xx),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取,由甲方代缴。人工单价执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
如果该工程中相关内容在以上定额中没有适合标准的,双方则结合现行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热力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材料单价中有暂定价的执行暂定价,无暂定价的执行合同签订当期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 ,合同签订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不符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计算差价,差价部分按价差调整,只计取规费、税金。
三: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20xx年3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热力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20xx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xx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xx年版) gb50057-20xx
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28-20xx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xx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xx
7、现场设备、工业管网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20xx
8、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sy/t 0420-1997
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xx
10、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 81-20xx
1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xx
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155-20xx
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xx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时间顺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
3、做好采购、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报验,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4、有全新技术(pe管、管件)使用按设计达标,乙方服从甲方, 如国家没有标准,按当时pe管材企业施工标准进行计取,甲方按pe 管材企业厂家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给乙方使用,其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
七、工程量确认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单位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报业主验收、签证后,在当年12月份一并汇总结算;单位工程变更金额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签证。 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八、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预留金 工程变更)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计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 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 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 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 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二: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 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 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网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 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3、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时,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当事人均应先积极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划定责任实行追究。
4、施工协议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义标准不全时,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发包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发包方业务联系人: 承包方业务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有关管道更改协议书(推荐)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 承包甲方管道清淤服务。特订立本合同,矗种鼷以资信守。
一、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甲方跟乙方协商的管道清淤范围内。
二、服务承办方式和期限
乙方以其公司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的除外】依据合同规定,承办甲方管道清淤工作,并且乙方包工包料【有需水电由甲方提供】,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系数。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确定具体管道清淤的地点区域,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清理施工场地。
(2)甲方安排人员监督乙方清理施工。对管道清淤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意见并监督乙方进行整改。
(3)在管道清淤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做好管道清淤施工记录;管道清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提供的客户验收单上签名确认。
(4)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用电源水源。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爱护各种设施。
(2)安全防范:乙方应保证本次施工工程的安全完成,必须做到施工前设置安全线、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后清理现场,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意外,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管道清淤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米 元(含税),按实际米数计算。
2、付款方式:乙方清淤完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视为违反合同规定。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履行付款给乙方,超过七天甲方向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费用(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 5 %)。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⑴、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管辖。
⑵、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有关管道更改协议书(推荐)三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规范_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
1.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2.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1)造成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________小时以上;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
3.1特许经营权授予
(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本协议签署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2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签订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3.3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南至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3.5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3.6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3.7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4.1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4.2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4.3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
4.4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5.2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5.4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供气安全
6.1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紧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7.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收费
8.1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8.2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采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9.6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违约
10.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_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_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12.1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
13.1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三、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六、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七、设施维护方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管道更改协议书 管道迁改协议(3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