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教学心得体会和方法 底线教育心得体会(三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底线教学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这不仅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而且回答了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的问题。在此主题中,不忘初心又是具有统领功能的灵魂主线。“不忘初心,方知使命”,方能担当,严守纪律,方得始终。因此,要全面而深入地学习和理解十九大精神,就必须以不忘初心为楔入点。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要自觉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要把主体责任稳稳扛在肩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比,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领导干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分管领导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更深一层,要求标准上更严一点,执行力度上更加一码,将履行主体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必担之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二是要把压力层层延伸传导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们部分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清晰、“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存在逐级递减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首先,明晰化的责任是前提。担责必先明责,大家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把各自责任压紧压实,使每个责任主体都清楚地知道责任所系、任务所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责任体系。
第二,全方位的监督是保障。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都应该置于有效的监督检查之下。农业银行大力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设立纪委办公室,着力让监督渗透到各个角落,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另一方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正确对待监督,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爱护,把同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帮助,把下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信任,增强祛病强身的“免疫力”,保持“自身”健康。第三,强有力的追责是关键。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注重责任追究,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稻草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担当好、落实好自身责任,以严肃的追责问责确保将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三是要把“四种形态”真正运用起来。“四种形态”面对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根本目标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合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实现“三不腐”目标指明了着力的重点。只有全面落实“四种形态”,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加强抓早抓小等方面工作,才能在不断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实现从“不敢”向“不能”“不想”的延伸,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
《准则》和《条例》被分别划定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进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被称为“最严党纪”。这个“最严党纪”体现党的什么特色。
(一)、《准则》和《条例》体现从新治党。从新治党这个新体现在哪里,实际上这个新体现在面对新问题制定新条例这个方面。它面对的问题是什么,就是我们这个《准则》和《条例》面对什么样新问题,面对治党什么样新形势,又提出或者制定了什么样的新条例。这些东西需要我们从一个周期来看,什么周期呢,就是需要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屡一屡,把今天讲的这个“新”字放在十八大以来治党的历程里面,就可以看出它确实比较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有哪些举措。实际上从十八大以来到现在,党中央进行了一系列治党、管党的新举措,有很多。而且这些举措之间都有非常严密的逻辑联系,可以说这些举措是党中央治党、管党的一系列的组合拳。这个组合拳的第一招就是以作风开刀,拿作风开刀,制定了《中央八项规定》。就简单八条,但是从现在的执行情况来看,执行的非常好。它管住了文风,管住了会风,管住了作风。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不久,紧接着又开始以活动推高。这个活动就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又分为三个步骤,最后一个步骤是建章立制。把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的成果,一系列的举措用制度和规章的形式给固定下来,这是我们治党一个非常重要的办法。
(二)、《准则》和《条例》体现从严治党。从严体现在什么方面呢?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实际上可以看到,虽然在准则里面把八个禁止、52个不准移走了,把原来条例里面涉及法律处理比较严格的规定,甚至刑法规定的都拿走了,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准则和条例它的威慑力,它的法律威力下降了呢。实际上不是。
实际上是更严了,首先准则把这些把八个禁止、52个不准剔,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当然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党员的八条,还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八条,实际上都是比较高的标准。也就是说把原来负面的东西拿走以后,正面的东西立的更高了,就是正面的东西高的更高。我们看底线的东西,从条例来讲把法律拿走之后,实际上法律是作为整个党规党纪的兜底规则。把法律拿走以后,实际说相对而言就抬高了党规、党纪的底线。就意味着在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这样一个区间,原来是拉的很宽泛,现在因为法律撤走了,纪律的底线抬高了,道德标准要求高,要求高并不是升高,而且压的更低了,所以使这个区间不像原来那么大,变得更加的紧凑,更加的科学合理。实际上就是更加的严格了。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我们刚才看到,因为它什么都管体现在什么,纪法不分,什么都可以管,法律问题也可以管。但是从执行的效果来看,很多问题没有管住,很多问题没有管好,很多问题没有管充分。新条例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就是刚才讲的区间就是范围的调整。内容更加细化,原来粗的东西拿走了,该归党纪的归党纪,该归法律的归法律。原来我们虽然看到比较大的规模,但是这里有非常多的法律东西,它篇章虽然很大,但是因为涉及的内容比较杂,没有办法细化。但是现在虽然篇章减少了,但是它全部都变成法纪的内容,党纪的内容,这样可以把相应的篇幅来细化一下,规定的更加细致一点。而且还变得可操作,原则性规定很难操作,细化的东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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