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 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怎么写(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写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一
以下是20xx年度我社区残协所做的几项具体工作。
(1)为5名社区贫困残疾人办理了医保申请。
(2)1月6日,“春节”前夕,市残联走访了我社区的贫困残疾人黄文发;为他送去了新年的祝福及助残金。
(3)3月10日,我社区邀请冯丽等3名残疾人参加了由市残联和市就业局共同开办的“磐石市残疾人联合会、就业局一传十代百暨创办你的企业”残疾人创业培训班。在这次培训班中参加的学员都学到了不少的知识,为他们今后的自主创业提供了必要的知识。
(4)5月11日,我社区残疾儿童朴奕择的母亲参加了由市残联举办的“脑瘫儿童家长培训班”,对该残疾儿童的康复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以上是我社区20xx年度的残疾人工作总结,请领导检查,有缺点和不足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为社区残疾人更好的服务。
如何写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5、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如何写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三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___,系___麻纺厂下岗职工,现住在__社区,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不幸的是于20__年1月,患脑溢血,手术后留下语言不清,右半身肢体不遂。经伤残鉴定,确定为一级伤残。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残疾人生活保障,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机会,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我特向您们申请残疾人生活保障,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如何写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四
《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
前言
为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以及《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总则,二、术语,三、机构托养服务规范,四、居家托养服务规范,五、服务管理,六、服务质量考核及评价。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一、总则
(一)本规范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二)本规范第(一)款中所指的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
1 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
2 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且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
3 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三)本规范的宗旨是通过专业化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内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等服务的各类机构或组织。
(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
(六)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为基本要求。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关规范中有更高标准规定的,当地应按照本地规范标准执行。
二、术语
(一)机构托养
本规范所指的机构托养,是指在各级、各类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中,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本规范总则第(一)款规定的托养服务内容。
(二)居家托养
本规范所指的居家托养,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合适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和社区中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长期需要专人照料或护理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本规范总则第(一)款规定的托养服务内容。
(三)生活照料和护理
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护理以及健康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
(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在服务对象的能力范围内为其提供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基本能力训练服务。
(五)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服务、基本的文化体育娱乐等休闲活动服务和一般性心理咨询引导服务,通过特定场景模拟重现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了解、熟悉社会场景,克服或缓解心理和行为上的障碍,改善不良意识、行为和消极倾向,逐渐掌握社会交往的基本技能。为适宜的服务对象提供参与真实社会活动的机会。
(六)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
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合适其身体和心理条件状况的技能培训课程和训练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自愿参与简单生产劳动的机会,对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服务对象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七)辅助性就业
是指针对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因劳动就业能力不足,无法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的实际状况,通过集中组织残疾人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改善身体生活状况。辅助性就业机构包括工疗机构、农疗机构、托养机构中的劳动车间、庇护工场等。
(八)支持性就业
是指由专业就业辅导员专职辅助服务对象,使服务对象能够在普通企事业单位(非庇护工场等专门雇佣特殊群体的工作场所)获得稳定、有收入的工作机会。直至服务对象顺利过渡、融入工作环境,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就业辅导员再逐步减少介入。
(九)运动功能训练
为已接受过医疗康复服务之后的服务对象开展以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为主的运动康复训练,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十)托养服务机构
本规范中提到的“托养服务机构”,指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
三、机构托养服务规范
(一)机构要求
1 托养服务机构一般要求相对独立,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区域。
2 服务场所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5年以上。
3 依法设立,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合法运营。
4 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
5 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6 配置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场地,包括住养居室、食堂、护理保健室、文体活动室、康复室、心理咨询室、劳动(生产)工作间等。
7 具备基本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8 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9 政府兴办的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设施设备、功能场所。
10 接受中央财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助的机构,应在显著位置使用“阳光家园计划”专用标识。
(二)人员要求
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与其
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 残疾军人复核申请书汇总怎么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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