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五四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 五四活动心得体会800(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校内五四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实习内容:
主要的实习内容是向我的实习老师 李老师学习如何教授非英语专业大学生英语课,此次实习对象班级是大一学生,课本是新视野第二册和视听说第一册。通过为期4周的学习和沟通。在积极听取老师的建议和指导后,在实习的最后一周独立进行2次试讲,并圆满完成任务。
实习成果:
首先是积极配合老师,完成日常的实习任务,比如帮助老师监督同学们学习,批改作业等。其次,也是主要的实习任务是在认真听取李老师讲课后逐渐找到自己的教学模式,并在最终的教学试讲中圆满完成任务。此外,通过此次的教学实习让我从不同以往的角度对英语学习和教学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实习也让我的沟通能力得到进一步的锻炼。试讲也锻炼了我的口才,改善了我容易紧张的坏毛病。总之,收获不仅仅是在实习的内容上,我觉得更多的、更主要的是这一过程和经历。
实习体会:
此次的校内教学实习让我有幸当了一回“老师”,第一次给大学生讲课。在即将离开校园之际,以这样一种方式回归课堂是一件多么美好且幸运的事。体会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看着大一学弟学妹们稚嫩的面孔不禁让我想到4年前的自己,仿佛就在昨天,一切都历历在目。学弟学妹平时积极配合我的工作,在这里要特别感谢他们。当我要从老师二等角度思考问题、教授英语时,我越来越感到英语老师这个岗位的不易,老师既要考虑到教学的进度还要考虑到学生的理解和学习能力,做好平衡真的不易,也是需要时间和功力的。当我要扮演英语老师的角色时,我发现自己对自己的英语要求更高了,可能因为老师这份职业的崇高性让我背负着不容推置的责任。此外,还真切地体会到我的实习指导老师李川老师对待工作(不仅是教学工作,更包括带实习生的工作)的认真负责。特别是一次李老师在下班时间还帮我改教学计划的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也许除了老师,不会有谁这么无私。
对于校内五四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
校内五四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 五四活动心得体会800(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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