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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调解协议书 纠纷调解协议书(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集体调解协议书(精)一

乙 方: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企业工会主席:__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 __________

职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年,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_____

职工方首席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集体调解协议书(精)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以及对集体合同实施管理、监督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以企业职工集体为一方与企业为另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负责集体合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职工一方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集体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保险福利;

(六)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八)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九)合同的期限;

(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六条 企业职工一方或者企业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书面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十五日内与对方进行平等协商。

第七条 集体合同由双方平等协商。参加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三至十一人,包括一名首席代表。每方应当另行确定一名书记员,负责协商过程中的文字工作。

职工协商代表由工会决定,或者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议定。有女职工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参加。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担任职工一方和企业方的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书面委托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职工一方代表,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从参加协商的代表中推选产生。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因故变更的,应当从参加协商的代表中重新推选。

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方在平等协商中均可以聘请顾问。

第八条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应当书面告知对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协商代表因故缺额的,应当及时补选。

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表达职工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履行职责占用的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条 双方代表在平等协商过程中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真实的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平等协商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和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的过半数同意即获通过。获得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应当重新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和表决。

第十二条 企业集体合同应当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由企业报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送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集体协商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审核时应当听取同级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的意见。

审核不合格的,将书面异议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代表,双方应当另行协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五条 集体合同在有效期限内,不因双方首席代表的变动而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企业改制、破产、拍卖或者被兼并等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八条 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企业职工一方或者企业方提出续签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进行协商,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应当对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实施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纳入劳动执法年审的内容。

第二十条 企业和企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双方首席代表,每年至少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一次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提出的问题,双方应当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总工会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对企业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第五章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中止协商,但中止协商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签订集体合同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签订或者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绝或者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的;

(二)不执行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或者其他事项的;

(三)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签订或者履行集体合同所需真实情况和资料的;

(四)不当变更或者解除职工一方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 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企业或者职工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或者履行集体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集体调解协议书(精)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主体是________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五条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社部发[20xx]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委托工会进行 。

第二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第七章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工会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和竞赛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八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条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一条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年度方针目标生产和工作任务、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等方面作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应给予荣誉奖励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对职工记功、记大功、晋级和配发奖金,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会同企业研究决定;

拟对职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与企业协商后,向上级工会推荐。

评定职工奖励的工作应在每年年底前进行,如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及时评定。配发奖金每年宜进行一次,个别确有突出贡献而需作特殊处理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视情况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在听取职工本人申辨后决定。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开除决定时,应符合下列程序:

1、企业行政提出处理意见;

2、征求工会意见;

3、须由企业行政会议或者专门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开除职工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5、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第九章监督检查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执行,企业和工会职工代表应按人数对等的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合同期限届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报告合同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发生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议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章合同履行及变更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时间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谈判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继续顺延二个月,新生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条款要求的权利。

修改合同的过程应按平等协商的程序进行,修改后的条款,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按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签字后应于7日内分别报送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_________电力工会。合同自劳动管理主管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5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报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

合同生效后,企业和工会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分别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集体调解协议书(精)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 、-)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企业 (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调解协议书(精)五

近一年来,我们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案件247件,其中,来访115批,计1018人次;来信105件,结案104件,结案率99%;上级交办案件27件,结案率100%。从受理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目前上访率较前两季度虽有降低,但集访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无序上访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动,行为出格,围绪管委会办公楼大门,严重影响开发区投资环境。此外、赴京、省、市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组织上访逐渐上升。许多上访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状态,不少集体上访有人幕后指使、精心策划、互相串联、对政府施加压力。

1、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前聪同志和社管局局长沈少华同专对信访工作多次作重要批示,亲自交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各社区办、各居委会继续落实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大信访、大调解格局,使许多信访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2、抓住重点,遏制“三访”上升势头

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数量不断增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前显露,我区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三访”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为此,我们就如何进一步控制“三访”上升势头进行了专题研究,围绕“两费”发放、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开发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深入进行排查,重点加大对上访老户的教育疏导和监控力度。在重视信访老户的基础上,对新的信访案件也十分关注,坚持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以有效控制“三访”的上升势头。

3、规范信访工作,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为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坚持了具体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来信收发、来访登记制度,领导阅批、查办、接待制度,重大案件立案查办、回报制度,信访信息呈报制度,信访总结制度,信访文书立卷归档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1、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坚持群众来访转办、群众初信复信、重要信访立案和疑难问题直办等多种办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

2、强化信息预测预报。健全信访信息工作网络,采取定期分析排查,深入基层摸底,提早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超前做好工作。

3、强化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信访重点案件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加大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结力度、息访力度。

4、强化依法信访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做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5、强化信访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在提高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文明接待水平、处理复杂信访问题水平、协调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

集体调解协议书(精)六

2017年村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村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村干部工作总结

2017年村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一】

大家好!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镇里的安排部署,努力完成好村里的各项工作,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带领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重视政治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较强的道德水准。服从大局,团结协作,配合支持上级政府开展各项农村工作。工作上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公平、公正处理各项工作事务。注重学习农村工作所需的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使自己能够较好地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需要。

1

今年以来,党支部始终坚持以重在联系实际、重在讲求质量、重在取得实效为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学理论、学党章、学形式、学模范、抓住重点环节,通过学习开展,让党员更新了观念,进一步解放了思想。

两委 班子的工作。自觉维护 两委 班子团结,积极主动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与 两委 班子成员一起把村里的事情办好、管好。逐步完善了村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了村务、财务、民主管理、群众监督制度,按照镇党委的要求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职责分明,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

坚持每月的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收看现代远程教育专题、开展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

2 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委、政府的有关精神,科学发展观和农业科技知识等。在全村的党务工作、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等各方面,党员干部都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熊家湾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党员及村民代表的同意,规范了我村的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更加规范合理。

村两委在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同时,增强大局意识、经济意识、政策观念和法律观念,转变思想方式,改进工作方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确立积极发展思路。抓好本村集体厂房的租赁工作,增强先富群众的示范户带头作用,为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抓好农业结构调整,村 两委 一班人,积极走访群众,给他们讲解有关国家补助政策,鼓励他们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3 为全村部分道路上栽植了大量树木,改善了村容村貌。完成了镇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指标;完成了合作医疗金和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工作,参合率达100%;组建了熊家湾村女子民兵连,为全村义务打扫卫生12次。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理顺各方面关系,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搞好安民工程,群防群治,确保村民安居乐业,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集体观念,形成党群干部之间融合、团结的局面。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超前预测,防患于未然,确保了无信访、上访案件的发生。

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我认为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带头落

4 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按制度办事,坚持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

2017年村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二】

xx年,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躬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调优结构,农民增收为重点,围绕建设林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 三个大镇 目标,奋力拼搏,扎实苦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个人思想、工作情况汇报总结于后。

在农村的工作经历告诉我,要想改变农村的旧面貌,就必须统筹抓好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大学生村干部要积极推进 四个文明 建设。而一个农民和农村干部眼

5 中的 外人、小年轻人 ,如何成为他们信任的 知心人、信服的 村干部 ,就成为了大学生村干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于是,我就从调查摸底,熟悉情况,贴近农民做起,以解决农民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入手,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和依靠。

从入村第一天起,我就在村干部的的带领下,到村里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家里进行走访,每到一户,都详细了解村情和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这无形中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入村以来,不管村里的大事小情都积极参与,替五保户老人收拾屋子,与群众一起收麦子、打玉米。赢得了全村老百姓的信任,成为了他们中间具有先进性的一员,为指导xxx村的各项建设创造了基础条件。

发挥优势,强力推进 四个文明 建设。在充分了解村情、吃透政策的基础之上,我和村干部一道提出了 突出生产,统筹兼顾;规划先行、分布实施;两委主导,村民主体;群众自愿,多方筹资 的建设思路,并在规划、动员、筹资、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翻阅了大量资料,咨询了相关部门和人员,制订了《xx村文明建设规划编制》,

6 涵盖了农村四个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并在村民会议上予以通过,成为该村发展建设的核心规划。

为形成建设四个文明浓厚氛围,我不遗余力地在村干部和群众中做了大量的宣传动员,用一个月时间走遍了每个农户,提高了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我充分认识到, 农村建设最需要的是资金,最缺的也是资金,资金问题解决与否是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为此,我提出了引进项目解决一部分、争取上级扶持一部分、村里筹集一部分、群众凑一部分的筹资途径和渠道,一年来推动全村筹集建设资金300万元。

入村以来,本人对自己严格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一方面是积极参与全镇中心工作,认真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了镇党委政府会议组织、文件材料起草、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督促检查及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列席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为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尽了自己的努力。在夏秋秸秆禁烧中担任宣传巡逻队队长、在第六届村

7 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中负责镇换届办工作等,为全镇的部分工作走在全县前列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是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村干部职责,完成村 两委 安排的各项工作。发挥自己文字功底的优势,在各种材料的起草、发展规划的拟定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村里分配的动员群众、禁烧蹲点、计划生育、远程教育等工作均按时高质量完成。组织群众向地震灾区捐款万余元,本人在各种场合捐款近千元。依法组织村内选举,按要求完成村 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自己在村 两委 换届选举中均高票当选。

一年来,本人努力工作,严格执行大学生村干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今年因公负伤前,一直保持着全勤的记录,从未发生迟到、旷工和请假现象,双休日和节假日一般都在村里工作。去年腊月二十九还在村里开展新农村建设。

8 二是注重工作调研。撰写了近10篇高质量的农村工作调研报告,所作调研报告多次作为镇党委、政府的上报材料。

每天都要做翔实的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日志,双休日和节假日也要记录。四是按时总结工作。每月、季、年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在总结的过程中既肯定了成绩,又查找了问题和不足,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作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组组长,我还肩负着全镇的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我以模范遵守工作制度的实际行动,告诉了大家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群众做了大量好事、实事。主要有:

和村干部一起到有关部门引进安全饮水、道路硬化、电网改造等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为这些项目的引进和顺利实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该村的各项建设中,组织了青年义务建设突击队,并亲自任队长,发扬不怕脏、不怕累、不怕苦的 三不 精神, 做了大量的工作,

9 仅在春节前的10天时间内,就清理垃圾2500方。

在 三夏 大忙、秋收种田、植树造林等工作中,积极为生活困难群众出资出劳力。村东景观路路北绿化带的一家农户植树任务较重,而家庭主要劳力受伤不能干活,我用了两天时间完成了4亩地的挖坑、栽树、涂白和浇水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帮助村老年文艺队开展活动,带领他们到县城参加演出比赛,荣获多项奖项。村民xxx是文艺队的活跃分子,我为她编排节目提供了许多建议和素材,并给其修改剧本,大大提高了节目质量和思想内涵,其事迹多次被各种媒体报道。四是依托远程教育促农民增收致富。

针对村里养殖业和蔬菜种植业发展相对较快的实际,积极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向广大养殖户和蔬菜种植户传授技术并经常邀请畜牧专家到村里授课,还经常为养殖户跑资金、销路。村民xxx就是通过远程教育走上养鸡致富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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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原c造纸厂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企业经营停滞和村内的不稳定,我与村主干一道,调查情况,解决问题,起草了关于企业情况的多个材料,并公布于众,使广大村民了解了情况,维护了村内稳定,推动了村内发展。

一年来我和全村群众的努力推动了xx村的 四个文明 建设。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10元,同比增长12%。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丰富,村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健全完善了村级民主议事组织和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村硬化村内道路8条,新打机井12眼,架设高低压线路3000米,投资20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示范党员活动室,全村大街小巷全部绿化11条,廊道绿化植树6000株,围村林植树8000株,景观林植树3000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 xxx 以及村文化大院正在紧张建设中,成为全市生态文明村先进典型。

荣获河南省先进 五好 农村党支部,新乡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11 县级文明村、计划生育先进村等荣誉。我本人也被连续第四次被县委表彰命名为 优秀共产党员 ,团县委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事迹被多次报道。

入村以来我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基层工作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所做的工作按上级部门安排进行的多,自身独创性工作开展的少,在自己创业和带领群众创业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新局面有待进一步打开。

进行开创性工作,积极寻找适合村里发展的项目,努力向上争取,通过项目带动后寺村整体发展。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继续为后寺村的公益事业做贡献。更加注意与周围班子成员以及村民关系的和谐。没有和谐的关系,没有村干部以及村民的支持,自己的创新和点子就会没有施展的平台,就会失去发展的根基。不断加强自己各个方

12 面的素质,加深对农村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利用自己的各方面积极因素为老百姓谋实事,成为村干部和村民眼中一名合格的村干部,才能够不辜负各级领导的嘱托和信任。

要始终把工作摆在首位,把帮助百姓致富作为头等大事,勤勤恳恳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定信念,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努力去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我坚信在市、县委组织部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一定会全心全意用知识、青春和热情去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活,改造农业现

集体调解协议书 纠纷调解协议书(六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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