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节领导讲话稿 读书活动领导讲话稿(大全8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服装讲堂会结束心得体会总结一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最新服装讲堂会结束心得体会总结二
采购服装是一件常见的事情,那么我们要如何做好准备工作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服装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服装采购合同范本【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甲 方 盖 章:________________乙 方 盖 章: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服装采购合同范本【二】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一等品生产,颜色、手感、品质按我司确认的为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合同数量交货,短溢装范围为0~3%.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卷筒布包装不定码,内衬塑料袋,段长30米以上,交货数量允许0~3%.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购货方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决并保证不影响购货方的交期。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购货方仓库后天凭全额增值税发票结款。
八、违约责任:交货期每延迟交货壹天,每日按合同总价的___%计算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如因数量质量等问题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户拒收货物退货索赔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一、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服装采购合同范本【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服装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日内。3 、预付款:预付款_______万元,其余款项于量体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加工形式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七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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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服装讲堂会结束心得体会总结三
1996年8月10日,吉祥服*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华*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当时,吉祥服*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厂向大华*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0元。
一个月后由吉祥服*厂将货物送到商厦营业地,大华*厦按样品验收后于 1-5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付清。 8月25日,吉祥服*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但是,9月1日,有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
大华*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实确实不是纯棉布料,里面含有15%的化纤成分。大华*厦认为吉祥服*厂有欺诈行为,于是函告吉祥服*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价款10元。吉祥服*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如果退货每件成品只能降低5元,为此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9月26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典》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本案中,被告吉祥服*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
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9条和《民通意见》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
但在此案中,由于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为1996年8月16日,而原告在1997年9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因此,根据《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存在问题」
对于本案,存在以下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吉祥服*厂将含化纤15%的布料当作纯棉布料制成成品,卖给原告,并告知为100%纯棉,与事实不符,已构成欺诈,原告享有合同撤销权,可以请求变更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是基于对合同标的质量的错误认识,属于重大误解,原告方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合同已履行完毕,撤销合同、恢复原状将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应对合同的价格条款予以变更,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原告基于重大误解,享有合同撤销权,但由于原告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可见,对于双方合同是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还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存在争议。
《民法典》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 “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是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误解必须是合同当事人自己的误解,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误解,并非合同法上的误解,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利益上的重大失衡,可按显失公平处理。
(3)须表意人无主观上的故意。
(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指一般人如果处于表意人的地位,假使不是由于错误,就不会作出那样的意思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如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
读书节领导讲话稿 读书活动领导讲话稿(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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