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 村级工作汇报材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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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村集体是指本镇所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第二条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条镇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条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必须在银行或者信用社(下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账和款、物、支票和印鉴应当分别管理。村报账员或出纳(下称报账员)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和现金,认真登记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负责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完整准确,确保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一致。
第五条村集体一律不得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经济担保,禁止出租或者转借银行账户。财政或者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各种款项,必须拨到村集体的银行账户。擅自对外担保或者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或者借用其他单位账户的,要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村集体要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各项现金收入,必须由报账员统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因特殊情况非报账员暂代收取的必须在3天之内交给报账员,否则以挪用论处。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或挪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库存现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过限额的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村集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套取现金,不设账外账(即“小金库”),单位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处理。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现金:村干部的工资、福利、补贴以及个人的劳务报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经批准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村集体开支项目必须严格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单项或单张票据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准;100-200元之间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共同批准;200-500元之间的(含5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并经镇工作队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核销;500元以上还须经镇包片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核销。
第九条村级开支发票必须手续齐备:有具体收款人签字或收款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并载明开支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报账员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举债的利率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并视村集体偿还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揽债或举债,报账员不准擅自付款,否则,追究报账员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村集体因发展生产需要借贷资金的,应当先提出方案,经村两委研究同意,报驻村工作队及包片挂点领导审批后,方可举债。若是向个人借款的,所借款项必须在5日内入账,并且要载明借款日期、经办人、利率和用途,同时借款报告送镇经管站备案,否则一律不予入账。
第十一条村集体应当及时催收、清理各项应收款项。对村民因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造成无力偿还的款项,可由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予以缓交或者经批准制订还款计划后分期分批偿还(缴纳)或减免,并张榜公布。
第三章固定资产、物资与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准确登记,并建立健全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出租,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无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可由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公开招标,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合同履行后要及时收回承包款、租金或价款入账。使用村集体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或经营,须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确认可行性后,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经管站备案,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村集体建设项目的施工,由村两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公开进行招投标,在规定的程序完成后,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付的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要召集北景港镇村级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验收结算并签章。通过结算后,财会人员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工程款。
第十五条村集体应当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六条村集体必须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工作,由村报账员认真做好发票的领发、保管、使用、结报、核销等项工作。村集体必须统一使用二种票据:1、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2、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十七条发票使用必须一费一票,使用时按编号顺序填写,不得跳号或空缺,不得套联复写(各联金额不同),不准刮擦、增补、要逐格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涂改处加盖章,作废票据不得撕毁,所有票据的印章要齐全;不准使用其他票据或白条代替;不准多收费少开票或收费不开票和开票不收费;不准使用私制、伪造或外购的发票。
第五章村财开支管理
第十八条根据《北景港镇村级干部报酬待遇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村干部工资由管委会统一核发。
第十九条各村按每期计生工作情况,可适当给予干部奖惩(奖惩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会议费及招待费管理
1、村集体召开的干部工作会议,一律不得报销会议费。各村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实行误工补贴,每人每天30元。造册列支时,必须注明会议时间、内容、与会人员名单,不得多列参会人员或多列会期,不得擅自提高误工补贴标准。
2、招待费:严格实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体招待费开支,下乡干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里就餐(因条件限制,需在村里就餐的,由个人承担费用),村组干部在本地议事和工作等,不得从村集体列支招待费。
第二十一条出差费报销标准
1、市内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的旅差费报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关于购买交通、通讯工具的规定
1、不准用公款购买摩托车、移动电话、电脑等交通、通讯工具。
2、除村级组织信息化建设或党员远程教育需要外,非经审批,村级不得购置电脑,不得以上述名义购置之后挪为私用。
3、村干部不得与村电话并机。
4、村部电话不得使用长途功能(用于通知计生对象的除外)。
5、村支书、主任通讯话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干部每人每月50元。
6、个人交通、通讯工具所用的维修费、油费等所有费用一律自负,不得用公款支付。
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成退款外,视其情节,按有关法规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财会人员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村集体应当配备报账员,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和其近亲属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担任村集体的财务人员。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报账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更换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报镇经管站备案。报账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核实后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监交人包括村集体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镇审计站应当对村集体财会人员离职交接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原报账员不得离职。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组织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2、参加财会计划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3、承担资金筹措和使用的财务监督以及资产保管工作;4、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村集体财务活动应当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原则上由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构成。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保持一致。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责: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2、检查监督村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情况;3、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4、协助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民主理财小组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行为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有关人员应当及时纠正。
第二十七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每月或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和会计年度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财会人员必须将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和镇经管站审查的账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公布的内容必须逐项逐目明细公布,现金及银行存款必须公布日记账,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八条健全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村集体要主动接受镇经管站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监督。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村财务年度审计或者必要的专项审计。特别是村两委任期届满时,要坚持先审计后选举。村两委因故离职或被撤职或辞职时,也要进行专门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给纪检等有关部门。纪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区别情况,认真处理。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
第二十九条村级财务报表分为月份、季度和年报,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定期提供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三十条财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和承包合同(协议),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财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
第三十一条村集体要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建立财务(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符或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北景港镇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二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集体生产性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实行上线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严禁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向群众筹资,加重农民负担。
3、专业承包合同收入的资金:无论是公地、园林、房屋,还是其它集体资产,只要是承包经营,就必须签订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费,壮大集体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来投资和拨付资金(包括捐款、各种赞助款、补助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交存农经专户管理,不得随意乱花乱用,做到物尽其能,财尽其用。
5、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准隐瞒虚报,更不得设置帐外帐。
6、各种结算类资金: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款项,往来款项,积极催收欠款,清偿债务,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财务收支由村报帐员具体经办,款项的拨付有政府乡长审签,支出票据由村主任审批,大额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乡经管站统一管理帐务的记载和核算。同时,实行全乡统一报帐日,对村社收支凭证进行报销。
二、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各村现金由村报帐员(文书)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经管现金。
2、向单位和个人收款,必须开据统一收据,不得用白条和以表代据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据必须及时销号交存。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4、备用金实行限额,村一级不得超过500元,社一级不得超过200元。
5、村级建立现金日记帐,准确核算现金收支,及时清点现金,并在每月报帐日和乡上进行帐面余额的核对。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必须使用统一收据,即财政统一的收据和经管站监制、提供的票据。
2、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丢失和拆本使用,收据存根必须及时销号。
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三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村级支出实行先借后报销制,即各村报帐员根据工作需要,先到经管站借款后报销(借条须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90日内用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销,否则视为挪用)。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 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四
为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到位、改彻底,乡党委继续对照问题清单,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现将20-年度关于落实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整改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党委总榄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持续整改推进情况:
通过党性教育十分钟、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对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常态化学习,共开展了3次学习,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了班子整体的担当意识,更加主动担当作为。
(二)、部分村对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大都以提醒代替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方面持续整改推进情况:
乡纪委对各村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未发现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不高、不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建立了党内学习教育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部分村、乡直单位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只满足于看电视、读报纸、听宣讲,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不够方面持续整改推进情况:
1、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将自查自纠情况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开。目前已通过公开栏公示2次。2、各村、乡直各单位已组织开展2次意识形态学习乡党建办、乡宣传部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测试2次,进一步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填过了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
(四)、“讲重作”谈论发言材料大都从网上下载方面持续整改推进情况:
1、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开展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学习教育2次,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2、乡党建办对讲重作研讨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撰写要求进行再培训、再规范。
(五)、部分村老龄化倾向严重,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已70多岁方面持续整改推进情况:
1、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严把年龄关,对村干部年龄结构进行优化,新进村两委班子共22人。2、换届后,现任村干部队伍,平均年龄46岁.3、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每村配备一名后备干部,充实村级干部队伍力量。
(六)、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方面持续整改推进情况:
1、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开展党的意识教育,共开展党的意识教育4次,进一步提高了对工作规范性的认识。3、对党委会会议召开情况开展自查,通过自查,未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情况,未发现召开形式不规范情况。
(七)、不注重发挥谈话函询的作用,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没能成为常态方面持续整改推进情况:
1、严格按照《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按期报送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统计表。2、严格按照线索查处流程,提高谈话函询比例。目前,共采用谈话函询1人。
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1368”工作计划和“2568”重点工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布局,使产业更加兴旺;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使环境更加宜居;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使乡风更加文明;基层党建进一步加强,使乡村治理更加有效;落实农村医疗、卫生、扶贫、社保等各项民生事业,使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一)加快转型升级,让产业更加兴旺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推广公司“互联网 共享农业”和土地托管两种新型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快等乡镇的3万亩中低产农田改造。实施好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加强对镇、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地下水超采区补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实施好3.25万亩粮食绿色高效示范项目,加快乡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建设完善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0万吨以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市级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大蒜”品牌,提升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培育耐思、科瀚、喆兴、际洲等一批示范园区,带动蔬菜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秋景育苗、航天育苗等育苗场做大做强,年产集约化育苗2.1亿株。支持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食品、维新蔬菜、广兴公司等企业扩大蔬菜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92万吨,产值21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在东部,以豆下乡等村为中心,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叫响葡萄品牌。在中部,以、、、等乡镇为重点,打造千亩优质林果带,带动全区林果产业发展。在西部,以永合会镇、界河店乡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核桃、苹果、草莓等,实现园林化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加快紧固件产业上档升级。抓好产业发展提升、技术研发创新、高端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培育、市场物流发展、知名品牌打造、搭建服务平台等重点工作,推动紧固件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实施一批行业支撑项目,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入园进区”战略,推进主城区标准件企业、“十里长廊”沿线企业,向工业园区和标准件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牵头单位:标发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二)推进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
1.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等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3万座,提高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改厕过程中严把施工、货物质量、验收三关,确保改厕成效。对已经改造的厕所开展“回头看”,完善改厕台账,绘制改厕分布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改一座用一座。加强改厕后续使用维护服务,解决厕所维修难的问题。配建厕所粪污处理设施,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开展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二是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总投资6.1亿元的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问题。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保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6个村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彻底解决农村污水乱流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行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推行“管网或排水沟 三格渗滤 人工湿地”模式,强化对生活污水的管控。建立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职责和标准。四是提升街巷硬化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主街道硬化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巷道硬化,各乡镇完成85%以上村的街巷硬化。街道硬化为水泥路或柏油路,巷道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五是提高村庄绿化率。以增绿为重点,在环村周边、进村道路、街道两侧、庭院内外选择本地适宜树种,广泛种植,能绿尽绿。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3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5%。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空闲宅基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村内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老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清理出的空间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美化人居环境。同步推进村庄规划、村庄亮化、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牵头单位:农办;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妇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抓好示范村创建。以、、三个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确定4个村作为区级示范村,按照省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其他13个乡镇,分别确定4个以上成方连片的村作为乡镇示范村,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进行打造,带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上档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叶菜基地产业优势,打造周边万亩中小拱棚示范区,积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依托古城景区优势,深度挖掘洼人文历史,打造“东街-裴屯-东桥-永北村”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托太极文化优势,充实完善各类传统民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牵头单位: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
(三)开展移风易俗,让乡风更加文明
1.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不良风气,培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新风。弘扬文明新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两会一约”作用,规范婚丧庆典活动,推广“零彩礼”“集体婚礼”等文明新风,探索建立移风易俗长效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阵地。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配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文化馆等文艺机构作用,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3.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等为建设重点,以农村精神文明“十个一”(即: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事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新乡贤骨干队伍、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选)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实施“文化 ”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旅游业等,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品牌。加强农业景观、农业庆典、农业主题公园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农事体验型、教育实验型、科技展示型等田园文化综合体,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完善体系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2.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发挥社会各类人才、乡贤等群体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农村“六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形成政府、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自治水平。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一委三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村(街)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两委”干部、治安员、网格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矛盾纠纷、信访隐患、社会治安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利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
5.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广泛开展“三无三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在60个村建立“一村一辅警”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五)坚持民生为本,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
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抓好永合会、、讲武等3个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依托“六二一”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校园“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统筹配置城乡教学资源,积极向乡村倾斜师资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实施六项医改突破,高标准建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专区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扩充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搞好人才招聘和培养,满足农村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3.做好扶贫社保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老龄政策,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专题技能培训,培育壮大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职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围绕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细化举措,建立台账,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月11日-11月30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建设顺序,做到集中精力、全面推进、合力攻坚,保证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农办牵头组织,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对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减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放慢,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搞好部门联动。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办要发挥牵总协调工作。住建、农业农村、交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其他部门都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通过列支专项资金,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行奖补。继续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等。区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引导项目、资金、政策向农村倾斜。各乡镇村街要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通过财政引导、部门倾斜、社会捐助、村街自筹、群众参与,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对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区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进度快、效果好的乡镇和部门,全区通报表扬;对进度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全区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六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总社“四社"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系统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切实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全县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到2022年,全系统初步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小农户服务带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发挥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建设县域化、综合性的服务网络。在县域范围内构建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各类为农服务资源,有效强化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产销衔接和生活服务等服务功能。
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围绕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培育现代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联盟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造就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为农服务人才队伍。
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服务机制。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经营新方式,密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探索形成以创业创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服务新机制。
形成全程化、规模化的服务能力。全系统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面积力争达到14万亩,服务链条延伸到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服务优势。
惠农服务平台主要以乡(镇)为立足点,依托基层社,打造集多种服务功能为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探索利用现有乡(镇)、村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镇域为农服务网络平台,然后再逐步整合镇域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县级为农服务运营中心。逐步形成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
(一)加快三级惠农服务平台网络的建设。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打造1家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县级惠农服务中心要面向乡镇服务平台提供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政务代办等综合服务;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承接县级运营中心服务项目,对村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商品配送和综合服务支持,初步探索形成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网络,搭建与小农户之间的桥梁,实现惠农服务进村入户、直达田间地头。
(二)因地制宜强化乡镇惠农服务平台重点服务功能。县级社根据各乡镇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实际,加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的重点服务功能建设。是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惠农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中心等生产服务平台,强化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服务功能;二是在粮食和鲜活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服务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功能;三是在商贸集散地和人口集聚乡镇,侧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乡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强化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生态养生等生活服务功能。
(三)四措并举拓宽村级惠农服务平台建设途径。要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批。在原农资、日用消费品门店基础上升级硬件设施,配备信息化设备,增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互助金融等惠农服务内容;二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批。利用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承接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有关服务;三要开展“村社共建”新建批。由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或基层社牵头,联合村“两委”和各类经济组织,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服务站;四要争取财政项目资金创建批。县级社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选择产业基础好、村集体凝聚力强的村或扶贫联系村建设批设施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示范服务站。
要发挥供销合作社首创优势,继续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
(一)打造各类托管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围绕当地主导和特色农业产业生产服务需求,在2022年底前,谋划新建1家规模适度、功能适用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加快全系统庄稼医院改造升级,在2022年底前,全系统建设40家具备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综合服务能力于体的新型庄稼医院。在县域建设智能配肥中心,依托具有产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建设配肥站、加肥站,面向小农户提供测土、配肥条龙服务。
(二)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围绕玉米、水稻、小杂粮、人参等优势农特产业,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过程中,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注重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技推广机构的合作,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是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服务主体,整合资源,科学确定服务半径,瞄准耕、种、管、收、售全产业链提供服务;二是以基层社为主体,采取单独组建或与村委合作共建服务型合作社的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三是以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主体,充分发挥专业社的农业生产技术优势。四是以农资经营企业为主体,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利用农资经营渠道,提供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条龙服务。五是组建农业服务专业化公司,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烘干收储加工等服务。
(三)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依托各类托管服务平台主体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综合性和全程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化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范围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服务内容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转变。探索更多适应小农户生产特点、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农作物的托管服务形式,把农资、农技、农机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送到小农户身边,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的便捷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规范化建设,探索制定土地托管服务指导、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合同监管等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四)延伸托管服务链条。集成推广农药减量增效、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引导开展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工作;延伸托管服务链条,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共同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生产、加工、销售体化经营;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生产标准。组织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不断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方式,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助推小农户增收提供金融支撑。
建设涉农协同服务机制是供销合作社践行合作制原则和开放办社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实施“惠农工程”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联合,加快推进与党政涉农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横向联合,努力实现协同服务、共享发展。
(一)加强系统内部协同。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切实承担起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领导职责,加大统筹力度,形成实施“惠农工程”的合力。如既往履行社有企业为农服务使命,将实施“惠农工程”作为推进社有企业转型的重大战略举措,全力推进。要推进各供销社及社有企业间的联合合作,共同打造为农服务品牌。
(二)加强与涉农部门及有关单位协同。各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强化为农、务农、姓农的办社宗旨,进步明确自身服务定位,主动寻求党政涉农部门支持,积极承担相关服务职责或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公共平台和重要抓手。要加强与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的联合合作,依托自身服务网络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推进网多能、网多用,提升服务的竞争力。
(三)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积极引导系统内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实施“惠农工程”,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促进规模型农业发展。要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服务对接,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四)加强“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与村“两委”政治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将基层社建在村上,紧紧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与村“两委"共建特色产业、共育经营主体、共创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基层社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实施“惠农工程”是全国总社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培育壮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全系统推进产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统认识,全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惠农工程”作为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县级供销社负责统筹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惠农工程”,整合“新网工程”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组织实施“惠农工程”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能力强、效果好的项目支持力度,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各类为农服务主体建设,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小农户的能力。
(三)加强督导推进。加强对实施“惠农工程”及落实配套政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工作的指导,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导和推进机制。
(四)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帮助小农户提升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育体系。县供销合作社主管和领办行业协会整合行业资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针对性强的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培训。“惠农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引进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和企业员工做好项目实施的配套培训。
村级廉政汇报材料范文范本 村级工作汇报材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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