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心得体会和感想 刑法职务犯罪心得体会(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刑法犯罪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最新刑法犯罪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健全旅游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旅游行业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旅游部门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各司室和质监所分工负责、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作出积极贡献,为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旅游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旅游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旅游立法、执法、决策、纠纷化解等法治实践中加强旅游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旅游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系统内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推动旅游普法工作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旅游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结合旅游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旅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在广泛开展日常旅游法治社会宣传的同时,组织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旅游经营者等进行集中法治教育培训。
(一)建立旅游部门普法责任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旅游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旅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家旅游局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明确各司室普法职责,各司室负责人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面向局机关工作人员,省级和重点旅游城市旅游部门,旅行社、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者等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者等社会公众普及国家层面的旅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探索建立旅游普法师资库,根据需要组织或者联合省级旅游部门组织对地方旅游主管部门、重点旅游企业的法治培训。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参照国家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普及国家层面和本地旅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旅游局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
(二)明确旅游普法内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地方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升依法履职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各自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等反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刑法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以及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三)切实做好旅游系统普法。国家旅游局各司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旅发〔2017〕4号)明确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各司室(党支部)集中组织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自觉学法制度,开展专门的旅游法治培训或者在日常业务培训中增加法治培训内容。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等,加强对旅游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旅游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
(四)充分利用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起草制定或者参与起草制定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旅游部门官方网站、中国旅游报等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五)围绕旅游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旅游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处理“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和强迫消费等旅游者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投诉举报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建立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在旅游投诉调解和执法过程中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在行政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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