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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急救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防溺水专题培训体会(2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3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防溺水急救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夏季即将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教育管理、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减少学生溺亡人数。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课程教育、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等途径,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网站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免费发放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强化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地手拉手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主动远离危险水域。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尽早组织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使家长切实担负起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时段的监护责任,确保学生离校后安全。会上要将教育部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今后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各地在上报情况时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

三、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干部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切实建立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提前部署,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四、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督查。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的要求,适时对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校工作进行督查,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

附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x省教育厅

x年4月24日

附件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x年4月8日

推荐防溺水急救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xx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防溺水急救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防溺水专题培训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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