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命运》心得体会 观看国家命运的心得体会(八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国家命运》心得体会一
你们好!
20__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学习中心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我学习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4月13日上午11点开展了“全国安全教育日”的观影主题活动,共有45名学员到校参与活动,有93名学员采用网上观看方式参加此次活动,参与教师共有5名。
此次活动中,学习中心负责人还邀请物业和社区民警从国家安全的概念、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讲解,让师生们对“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怎样维护国家安全”等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通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片,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加大对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使师生提高法律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习中心各项安全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学习中心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每年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本次教育活动有落实,更有成效。同时利用学习中心公众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全文,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在学习中心张贴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标示,让广大师生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以及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的方法。
二、结合实际,加强管理与教育
学习中心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同时邀请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普及发生火灾时如何选择正确逃生方法的知识,开展全学习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对教室、机房、办公区域、卫生间等重要部位进行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通过此次会议,普及了消防知识,明确了管理责任,强化了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做好全学习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打下了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中心将一直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继续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校园。
关于《国家命运》心得体会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20__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何在?
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应该怎样维护国家安全呢?
我们需要明确那些行为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对应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熟稔于心,对于其概念及其法律条文也应熟练运用,广泛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认真履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
20__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我们也要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关于《国家命运》心得体会三
代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20xx年9月1日在南充市发改委备案《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b幢招标文件》中p57注明部分装饰材料由校方代购,代购货款共计:肆拾叁万元整,在参考《国税发【1993】149号》、《财税字【1994】26号》规定“材料部分由甲方代购(此种情况甲方主要考虑对材料质量把关,因此要对工程用的材料进行监管和代购),对委托代购,受托方甲方不垫付资金(具体到操作上,通常这部分材料款并不真正打到乙方账户,仅是做往来款项处理),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乙方,并由受托方甲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学校以将全部代购货款于20xx年9月15日转帐支付给施工方,其中 材料招标工程量为: ,招标期间经财政评审单价: ,主体竣工后,经学校监审小组对市场考察后,经学校行政会决定将此单价调整为: ,总造价为: ,经四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具体步骤
1、施工方对照工程量清单根据施工图,注明装饰部位和数量,报请监理单位复核并以书面形式交甲方确认,甲方接到一周内将调整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施工方和监理重新调整货品数量(偏差值按国家规定执行),最后结算甲方只认可审计认定面积。
2、所供样板经供货方、施工方、代购方签字封样。货到后,由施工方、监理方、代购方三方组织验货,如品种、规格不符合样品规定时,供货方应负责退、换,同时供货方付给代购方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并出具与合同价款相符的正规发票。
3、代购方只对货物质量签字认可,施工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施工方、监理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三、工程量增减解决方法:
1、工程量增加部分,增加量由审计部门确定,支付金额按施工方(投标报价)和代购方(与投标报价差价)各行支付供货方。
2、工程量减少部分,减少量由审计部门确定,退付金额由施工方按财政评审单价,支付给代购方(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国家命运》心得体会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xx]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xx]1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20xx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
1、获得上一年度的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八)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评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 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需要提交获得立项的申报书和立项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1比1。2的比例,根据基础评审得分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对入围学生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评选。
5、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党政联席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研究生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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