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级危房施工协议书汇总 d级危房拆除补偿标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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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d级危房施工协议书汇总一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实专班,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农办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三、进一步严格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要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从实地抽查和网上核查来看,去年我县有30%的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因此,各镇今年要从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四、进一步严把危改质量关。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必须有上下圈梁,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验收情况报告,按一定比例抽查。
五、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管理。网上信息录入要及时准确,今年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查询相结合,凡有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面积、建筑总投资等重要数据不符合要求随意录入的,下年度将按1:2的比例裁减危改指标。每月25日之前,各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88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镇要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顺利展开。
七、进一步筹措危改配套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其中,中央财政户均补助6000元。原则上,c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600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0元,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由各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改造方式等情况具体测算确定。各镇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将扶贫移民搬迁、残疾人危旧房改造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年月日
如何写d级危房施工协议书汇总二
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
(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建设部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5日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2012]71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
(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住建局每半月向市住建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每月进行通报、调度,并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市)也要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抓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按时完成。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或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
d级危房施工协议书汇总 d级危房拆除补偿标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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