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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考试心得体会及收获 税务工作体会和感悟收获(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211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地税考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我市征管面临的难题

(一)征管考核内容过于繁杂,实践工作中很难执行到位。目前,根据总局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基层征管实施“七率”考核,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考核办法尚有待完善。一方面,“七率”中的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存在着计算依据不准、考核与实际脱节等问题;另一方面,按季考核工作量大,采用普查方法必然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得不偿失,采用抽查方法必然导致结果有失真实,效果不佳,因此在征管信息尚未完全电子化的情况下,按季考核难以实现。

(二)征收力量配置难以平衡。目前从总体上说,我市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相对而言,机关人员偏多,一线征管人员不足;城区征管人员偏多,农村征管人员偏少。就税收收入而论,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少但效率高,农村农村零散税源征管人员多但效率低。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没有完全到位、征管力量普遍反映紧缺的情况下,既要保证重点税源的征管监控力度,又不能放弃对零散税源的管理主权,因而征收力量配备很难平衡。

(三)征管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一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财政以支定收,对税收计划的行政干预造成了税收任务连年高居不下,偏离了经济税收的航道,征管责任不合理导致难以追究;另一方面,个别税干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违反发票管理、转引买卖税款,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导致征管责任难以追究。

(四)征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一方面,两级稽查的同时并存,既与国家税务总局“不许重复多头检查”

的规定相违背,又削弱了稽查队伍的力度,影响税收执法刚性,而且存在城市分局检查科室与稽查局“争权夺利”的现象,加剧双方的矛盾和磨擦;另一方面,在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不合理,造成了管理权限的分散和管理责任的淡化,主要表现在办税服务大厅行使了部分管理权限,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与管理科所工作脱节。

二、我市加强征管应对措施

(一)强化了征管基础工作。我市从规范管理入手,首先是健全了征管制度,抓好了征管基础建设。对内重点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征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按照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研究完善了登记制度、申报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违规处理制度和征管操作程序。二是确定了科学的管理方式,按照“分工、协作、高效”的原则来对所有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项税收业务的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发票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二是把好了发票的发售关、审核关、检查关。三是严格了内部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发售,开具发票的责任人严厉追究。四是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坚持内外一事同罚的原则。特别是从严打击了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严格查禁了各单位接收报销非正式发票。

(三)理顺了征管与稽查的关系,强化税务稽查。新的征管模式是以查促管,进而提高征管质量。一是抓计划。以稽查计划明确了稽查部门的查户任务,确定了检查面,并设立了稽查积分制度进行考核。二是采取了有力措施和手段,提高查处税款和滞纳金入库率。三是抓处罚。加大了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避免以补代罚,提高了稽查部门威信。

(五)切实解决了基层征管中的难点。一是加强了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代扣代征管理制度,明确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组织了代扣代缴义务人进行培训。三是强化了征收管理,完善征管办法,搜索新的征管办法。四是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和运用了社会力量协税、护税,改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环境,全面促进地方税收工作快速发展。

三、征管改革建议

(一)建议规范机构及名称

建议将征收分局的名称统一变更为税务所。根据新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只有以上税务机关(包括稽查局)才具备税收执法主体资格,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农村征收分局作为县级地税机关下设的征收机构,虽然经过省局的批准设立,征管范围比以前的税务所要大,也能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但并非《征管法》所列示的税务机关,因此不能作为一级执法机构对外承担执法主体的职能,一旦与纳税人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我们将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变更名称后,将使得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理。

(二)建议优化机构设置

就我市现状而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征管机构数量过多,设置方式纵横交错,内设机构不规范的局面。内设外勤机构科、所并存,分局的结算与稽查的检查同时并存,农村征收分局数量过多,直接导致税收固定成本过高。

建议将城市分局定位为一级管理机构。城市分局与县以下的征收分局性质不同,它对应城市的区级政府,是县区一级政府的法定职能部门,承担县局机构同样的职责,因而不应作为市局派出的征收机构,只能作为一级管理机构存在。

建议调整农村税务所(征收分局)设置,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实行集中巡回征收。驻乡专管员模式已经实行几十年,但在农村税干人手不足、税源零星分散、交通发达,信息畅通的情况下,显露出诸多的弊端,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单人驻乡,势孤力薄,难以执法,难以考核,而且造成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不足。新的《征管法》实施后,对税务机关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送达税务文书、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求有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实施,从法律上否定了单人驻乡的旧模式。解决办法:一是适当合并税源少的征收分局,改设成大的税务所;二是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三、设立巡回征收组,每个组配备2-3人,由中心税务所管理。

建议调整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提高城市分局的整体效能。城市分局统一按纳税人纳税诚信等级设置机构和服务窗口,以纳税信誉等级分类实施管理分类。把纳税信誉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可以节约管理力量,把纳税信誉不太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便于加强监管力度,把纳税信誉特差的单位集中起来,便于加大稽查力度,不同等级的纳税户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当纳税户的信誉等级调整后,更换其管理部门。这样既有利于调整内部征管力量的分配,又有利于加深纳税人对自己纳税信誉等级的认识和重视,切实扭转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而且在社会公众的心理上形成一个习惯性的认识,了解一个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就联想知道其主管税务所,知道其主管税务所,就可以得知其纳税信誉等级。

(三)建议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扩大“一级稽查”模式,撤消城市分局的检查科室,集中税收检查权限,迅速增加稽查队伍力量。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符合“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既能增强纲税人的法律意识,又能提高税务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强化依法治税,维护税法威严。既有利于税务稽查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又有利于减少城市分局与稽查之间的干扰和阻力

关于地税考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同志们:

我就推进国地税合作讲三方面想法。

一、推进国地税合作是税收工作的现实需要

一方面,推进国地税合作是现实选择。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国地税部门都充分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较好地落实了税收政策,保障了税收收入,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国地税机构分设是分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在分税制体制下,加强国地税合作是必须的。刚才大家讲了许多,国地税尽管都是税务,但分管的范围不一样,而且我们现行的管理职责也有交叉,比如企业所得税我们两家都在管,有些企业是国税管,有些企业是地税管,同样一个税种由不同的税务机关来管,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合作机制,就会造成两家企业的税收管理标准不一致,同时还有可能税务处罚标准也不同,纳税人会感到不公正、不公平。此外,现在国地税两家的征管系统都是独立的,两个平台、两套体系,纳税人要重复跑两个办税服务厅,办税十分不便。国地税两套机构还会使我们的税收数据碎片化、管理碎片化、资源碎片化,这几个碎片化成为我们征管资源的严重缺陷。我不知道地税税费征收情况,地税的杨局长也不知道我们的征收状况,更不用说叶青教授讲的一些纳税人还可能由于两套系统之间的管理没有做到无缝对接、以至于少数纳税人还会游离于税收管理之外。所以推进国地税合作是我们现实的选择,这个现实就是在分税制情况下,国地税两套机构并存,职责交叉,必然要求我们强化、深化国地税合作,这既是政府部门为民服务的需要,是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的需要,也是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弯道超越的需要。

另一方面,推进国地税合作有良好基础。近年来,我们在联合税收宣传、联合评定信用等级、联合统一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开展了合作,如我们与省法制办一起发文,把自由裁量权统一了;对大企业实行“四统六联”的服务与管理措施,在全国也是处于领先的。应该讲,目前国地税两家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我们的政策是一致的、行动是一致的、处理也是一致的。今天我们召开国地税合作推进会,它不是刚刚开始,是在过去已有很好工作基础上,按照现在纳税人的需求、按照税收事业发展的方向来推进。其次,我们还有国地税合作的制度基础。去年以来,我们国地税两家共同推行了全国《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两家的征管行为、办税标准和业务流程基本实现了统一。此外,明年我们还将共同推行金税三期工程,这又为国地税合作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技术保障。所以,国地税合作既有必要,也有推进的可能。

二、推进国地税合作要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

我们所有的工作出发点就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我们所有的管理措施出台就是要做到依法征税,我们所有的服务措施出台都是为了为民收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既然是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纳税人服务,我们一定要知道纳税人需要什么,我们才知道该做什么。过去我们习惯于关起门来制定一些东西,当然很多东西也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这些措施还处于浅层次,与纳税人需求相脱节。现在我们到了推进阶段,就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国地税合作要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合作要全方位。国地税合作不能是单一的,比如我们两家税收服务举措一致了,我们的政策是不是也一致?我们国税有税收沙龙活动,与纳税人进行经常性地沟通,下次我们的税收沙龙活动就要和地税部门一起来搞;国地税两家一起来向纳税人讲解税收的服务问题、管理问题,对纳税人的咨询我们也一起来解答。所以全方位必须是一个方向,希望纳税人不断地提出需求来,也希望专家、媒体朋友们经常对我们提一些怎样能够全方位拓展国地税合作内容的意见建议,包括纳税人现在更需要什么样的合作,欢迎大家提出来,以便我们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

第二,合作要深层次。国地税合作不能流于形式,层次要更高。第一阶段的合作,从某种程度上讲形式是主要的;第二阶段就要从解决纳税人的真正需求着手,体现国地税服务与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包括网络宣传的一体化与准确性。我们不仅要做到两家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窗口互派人员,如东湖高新区国地税局现在的“一窗两人两机”合作模式,将来还要做到“一窗一人一机”,纳税人到任一窗口都可做到国地税通办,也就是国税窗口可以办理地税业务,地税窗口也可以办理国税业务。再比如在税收处罚、政策依据的确定上,不能拿不同地方的不同标准来要求同一家企业,要具有稳定性、确定性、一致性,这对集团企业、总分支机构以及关联企业等等都非常重要,所以要深层次地研究推进。

第三,合作要实质性。就是不能避重就轻,不能认为我们能做的就做、要克服困难做的就不做,必须牢牢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来推进国地税合作。纳税人有需求的、比较急迫的,我们必须去做,没有条件的也要想办法努力创造条件去做,而不是回避。所以我想,我们国地税两家坚持用3到5年的时间,真正统一到一个平台(申报平台)、一套标准(两家处理一样)、一套系统(包括12366、金税三期后两家的数据共享系统),真正做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三方共赢”。我讲的核心意思,就是要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不能以我们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己能做什么才做什么;要积极创造条件,要努力创新、攻关,通过国地税合作去解决纳税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具体地讲,全省国地税系统要同心同力,共同打造“4138”的国地税合作工作格局。在合作项目上,推进“四个统一”。统一自由裁量基准。落实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税务登记等7大类62个方面的涉税违法行为,国地税实行统一的处罚标准。统一税收业务规范。以推行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为契机,统一国地税业务办理流程与质量标准。统一管理制度办法。针对共同管辖纳税人的征管制度办法,共同协商,统一制定。统一推进综合治税。共同推进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推动国地税系统共同纳入全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适用范围。在合作运转上,构建“一个机制”, 就是全省各级国地税机关建立合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实行部门对口合作与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合作事项,推进合作深入。在合作实施中,打造“三个平台”, 就是不断畅通国地税合作渠道,打造共享的办税服务平台。联合开展办税服务厅建设,实现纳税人“进一个厅、办两家事”。打造互动的信息交换平台。以推行应用金税三期为契机,建设全省数据仓库,实现国地税信息实时交换共享。打造互通的热线服务平台。共用12366热线资源,实现热线互通、知识库兼容,联合开展纳税咨询等热线服务工作。在合作内容上,做好“八个联合”,就是积极创造条件,对国地税共同管辖纳税人的涉税事项进行联合管理,不断丰富合作内容。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共同制定宣传计划,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利用纳税人学堂等场所,联合开展税收咨询与纳税辅导。联合开展纳税人需求与满意度调查,联合开展纳税人维权活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与“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活动。联合推进网上预约、快递送票服务。联合开展税务登记管理。联合办理设立、变更与注销税务登记,联合加强非常户管理,联合开展户籍巡查。积极推进“一证一码”。联合开展申报征收管理。联合开展个体户定额核定管理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联合进行欠税公告与追缴工作。联合开发应用委托代开发票系统,开展委托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联合引导大企业制定内控机制、谈签税收遵从合作、提供事先裁定服务以及实施案头审计等工作。联合开展国际税收管理。在常设机构资格认定、税收情报交换、“走出去”企业管理、适用源泉扣缴管理的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反避税调查等方面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交流共享税收风险指标体系、评估模型与优秀评估案例,联合制定风险计划、开展风险分析与应对工作。联合开展税务稽查。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协同开展案件协查。联合开展税收分析与调查。定期联合开展税收分析与调查工作,共同推动分析调查成果转化。总之,通过一段时期的探索推进、完善提升,力争全省国地税合作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三、要以合作共赢的姿态推进国地税合作

地税考试心得体会及收获 税务工作体会和感悟收获(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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