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精) 我的偶像精彩开头结尾(7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偶像(精)一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我的大学,我的梦”。
今年已经过了一大半,我们也从一个满怀壮志的高中生,成为一名大学生,这期间虽然饱尝了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困顿,可丰富的大学生活又给我们带来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崭新境地,因为这里是我们攀登目标理想的新起点,这里也是我们积累知识阅历的新家园。
也许中学时期就已经读到或者听到许许多多关于大学生活的信息,有人说大学生活绚丽多彩的,也有人说大学生活是无聊空洞、浪费青春的。也许,后者更多一些。是的,其实,他们说的都是正确的,因为真实经历,他们才会那么说,这两者是不矛盾的。这是因为在大学里,有的人确实过得很充实、很开心,深深留恋这块他们认为是一辈子都无法重复的净土。也有的人,从一踏进校园就很失望,觉得一切都跟自己想像的不一样。从此浑浑噩噩混日子,最终醒悟的时候才猛然发觉,仿佛一夜之间,大学已经过去,随之逝去的还有自己宝贵的青春。记住,只有后悔大学混了几年的人,而不会有后悔上了大学的人。
即使是那些在校时贬得他的母校犹如人间地狱的人,多年以后,回忆起大学时光,也往往会感慨万分,甚至泪流满面。不管你未来大学过得如何,至少你要时刻提醒自己:人生只有一个大学阶段。
在过去的旅途中,无论你是否拥有过欢笑,拥有过阳光,这都已成为永远的记忆,加上一把锁将它封闭起来吧!摆在我们面前的,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旅途,新的梦幻,新的生命正在破土而出,面对这一切,我们该怎么办。由于现实的残酷,我们将化身为一个个骑士,抹掉胸口上的创伤,擦掉昔日的荣耀,拿上我们的曾经的利器,整装待发,新学期的目标是我们新的征途的开始!
梦想是我们通往成功的地图,只有付出了行动,迈出我们坚实的步伐,才能让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确定我们的目标,就要为了他努力拼搏。志当存高远!我们要立长志不要常立志。
人生是对理想的追求,理想是人生的指示灯,失去了这灯的作用,就会失去生活的勇气。因此,只有坚持远大的人生理想,才不会在生活的海洋中迷失方向。托尔斯泰将人生的理想分成一辈子的理想,一个阶段的理想,一年的理想,一个月的理想,甚至一天、一小时、一分钟的理想。当你听到这里,同学们,你是否想到了自己的理想?
人生的花季是生命的春天,它美丽,却短暂。作为一名大学生就应该在这一时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青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每个人主宰着自己的明天。
历史的重任在肩,我们责无旁贷。我们一定会勇敢地挑起肩上的责任,虽然前方会有巨浪滔天,但是也会有长虹贯日。让我们拿出“吹尽狂沙始到金”的毅力,拿出“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去迎接人生中的风风雨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坚信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学习的根是苦的,学习的果子是甜的。我们奋发努力、勇往直前,一定会迎来收获的那一天。希望几年后的今天,我们能够收获自己辛勤劳作换来的累累硕果。同学们,今天让我们在一起定下大学之约,让我们告别盛夏的流火,应承金秋的丰硕,用青春诠释我们曾经的誓言,用汗水锻造我们明日的辉煌。未来的日子我们将共同走过,我们有着共同的追求。
大学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也需要我们去把握和深人体会。有人说:“平凡的大学生有着相同的平凡,而不平凡的大学却有着各自的辉煌。”但,你可以选择平凡,但却不可以选择平庸;可以的话,相信谁都想不平凡。好了,我今天的演讲也到此为止了。最后,只上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的,送给我自己,也与大家共勉!
谢谢大家!
我的偶像(精)二
在认识程先生之前,我也曾矫情地认为自己不会再爱了。
前男票,个子高高,笑起来挺好看的一男子,可惜他很少对我笑。在我的印象中,他对我做过最多的表情是皱眉加摇头,再加上一脸的无语。
他工作忙,除了热恋期,他很少有时间陪我,不是出差就是应酬。
他每天下班回来都是一副疲惫到不愿说话的样子,有时候,我找话题和他聊,他也不愿搭理我。
他喜欢挑我毛病“你看你熬夜的脸色多丑,你做事就不能别那么拖拉吗?”“你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设计图现在都没弄出来”“你瘦得有种病态一样!”“你小腿怎么这么粗?”“你敲键盘能不能小声点?吵死了!”......
我们相处不到一年,他就提分手了。
她丰满性感,身材比我好;她腿又长又白,秒杀了我的短腿;她做事干净利索,而我拖延症极度严重;她早已游遍四海,我却依然是个能不出门就不愿出门的宅女......嗯,她有的,我都没有,他喜欢的样子,我都没有
分手那天,我没有闹,就这么安静地看着他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骨子里所谓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去死缠烂打,哪怕明知道自己不想失去他。
那一刻真的很羡慕那些,从一开始认识就能走到最后的人,不需要经过失恋什么之类的,就这么牵手白头。我很羡慕,却也只有羡慕的份
......
现在自己在另一座城市里三年,和众多职场人员一样,典型的工作狂,每天24小时,工作超过12个小时的都是家常便饭。
不是设计素材或改方案改到凌晨一两点,就是赶ppt赶到通宵,或是连续熬几天的夜收集整理素材。
每天都感觉很忙,其实大多数原因是因为自己做事太墨迹导致,这个我是承认的。因为在我意识到自己有这个坏毛病的时候,毕竟曾经就有人三番四次吐槽过我这个缺点。
他从事广告行业,广告设计,听着确实挺高大上的,实际上也是要加班加到哭的那种。别说平时加到10点,11点,有时候就连周末都得加。
即使工作很忙,热恋期也早已度过是n久,但他依然每次都会挤出时间拉着我到处玩,一起看场新出的电影,一起逛超市,一起买菜做饭,或是陪我到图书馆看上一天书......
有他在身边,我即使拖延症犯得再严重也不用担心他不喜欢,我可以没有高智商,可以晒得黑黑的,可以不穿拖鞋就在地板走来走去......
遇到程先生之后,我发现我并没有失去再爱一个人的能力。因为他是我遇到了对的人,不用他喜欢的样子,我都必须有,而我有的样子,他都喜欢。
其实不论男女,小时候,我们都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很特别的一个人,即使眼下平凡无奇,自己也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只是还没有被发现而已。想到未来,总觉得一切皆有可能。
可随着长大,渐渐认清楚自己不过时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员,身材不比别人好,脑子不比别人聪明,脸蛋不比别人漂亮,甚至性格都不会比别人更有魅力。
于是,总担心自己的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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