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护疫情心得体会及收获 防护疫情的心得(9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人民防护疫情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过“民法典”、“重庆市建筑工程管理条列”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生产的需要,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就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项目:甲方将承建的 主体安全防护脚手架及外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乙方组织施工。
第四条、 工期:
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工程工期根据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由甲方分段下达工期任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
第五条、 工作内容:
按文明施工要求随层搭设的安全防护钢管脚手架、现场临时安全防护棚及按甲方要求按规范所需要搭设的脚手架及附属设施拆架后分类将材料按甲方指定地点规格分别堆码上车,卸料平台的组装随层安拆。搭设过程中,清理清洗扣件及含甲方提供的钢管上下车。搭设安全防护钢管脚手架花杆,板油漆等费用。
第六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工程施工建筑及验收规范(jgb130—20__)和安全、文明施工检验标准(gbj59—99)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所需提供的钢管、扣件、油漆等分色带。
2、提供符合要求的绿色安全网。
3、随时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无条件配合指定专人与甲方施工员对工程。指定专人负责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做好所承包的自检工作,负责处理自检出现的问题并承担相关安全绳、安全帽及职工住宿、对讲机等费用。
2、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及时处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方案和意见。
3、负责处理不按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隐患进行的返工、整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甲方派人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所承建工程区域和所住生活区域的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做到机具、工具摆放有序、整洁、工完场地清。居住的区域做到五线一方筷,即鞋、衣服、毛巾、安全帽、餐具摆放成一线,被子叠成方块,无卫生死角(乙方未按以上内容组织实施根据影响范围给予经济处罚,根据需要甲方派员整改费用乙方负责)。
5、负责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班组未展开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质量为依据处罚200元。)并将资料装订成册,(每日开展的班前安全活动没少开展一次或少记录一次,(以资料为依据)没处处罚10元)工程完工后交甲方存档备查。
6、因乙方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班作业,因酒后上班作业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组织的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且无疾病,应符合从事专业应符合从事专业工种的素质和要求(年龄控制在55周岁以内)。如乙方未按上述条件组织工人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安全。如出现工伤事故,费用开支在壹万元以内(含壹万元)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开支超出壹万元以上;超出部分按甲乙双方各50%承担
8、乙方应为其进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乙方未办其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无条件垫付每月民工工资。
第八条、合同款:
安全脚手架含四口五临边及临时工棚以及早需要临时搭设的一切防护措施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按50%计算)8.00每平方米/元
(1)、施工中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其余安全帽、安全带及其辅材、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2)、包括劳保用品、生产工具费、工期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赶工费、治安保卫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斑、医疗费等甲方许搭设的一切临时设施、花杆油漆及粉色带、安全网搭设及修补。
(3)、包括现场的管理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企业经营费等直接、间接费
(4)、付款:工程完工至十层后按已完工程量50%支付,封顶后脚手架拆出完成付足工程款85%,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要求:
1、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全部采用领料制度,材料已经领用,均由乙方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工归还库房或堆放在指定位置。
2、 如甲方在现场发现扣件、模板、钢模、钢管乱堆、乱放或现场清理马虎,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的标准,甲方有权处罚或另派人进行整改,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甲方在乙方清理现场后到现场发现一个扣件、模板、钢模按所材料的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3、钢管、未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得切割,如乙方人员对前述材料进行随意切割的,则按所切割材料的10倍赔偿。乙方在使用中因使用不当,弯曲过度、无法归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扣件、钢管、钢模、安全网在工序完工后乙方自行清理现场。并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组织实施由甲方派员清理堆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在乙方清理现场后对乙方清理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以上材料,则按所发现材料的10倍费用对乙方进行处罚。(扣件1%,超出部分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乙方进行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录和宿舍住宿,饮食卫生等各项制度,对违规者的处罚按安全管理规定四十个不准,十个要求,一个标准执行,现场处罚,当日兑现。
2、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2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在施工人员全部出场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3、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借故中途退出的甲方有权拒付所有的工程款,其损失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的中途退出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管理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使整个工程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5、 因乙方工作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责令乙
方无条件清退出场,乙方在退场后甲方有权拒付未付的工程款,乙方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其进行追偿。
6、乙方住宿自行负责,生活费由乙方自理,乙方人员丢失或损坏甲方公物的,要照价赔偿,所赔偿价格以甲方的购买票据或市场价为准。
7、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有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如因未进行就业培训上岗或无操作证的,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或有关行政主管单位的罚款全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将所有作业人员上岗证包甲方存档(含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住址、年龄、省份证复印件)。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均须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及附件一、二、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人民防护疫情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程造价以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化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定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 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 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化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 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 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时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 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 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 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就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 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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