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 园林工程总结会心得(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一
留园全园分为四个部分,在一个园林中能领略到山水、田园、山林、庭园四种不同景色:中部以水景见长,是全园的精华所在;东部以曲院回廊的建筑取胜,园的东部有著名的佳晴雨快鱼之厅、林泉耆砍之馆、还我读书处、冠云台、冠云楼等十数处斋、轩,院内池后立有三座石峰,居中者为名石冠云峰,两旁为瑞云,岫云两峰;北部具农村风光,并有新辟盆景园;西区则是全园最高处,有野趣,以假山为奇,土石相间,堆砌自然。池南涵碧山房与明瑟楼为留园的主要观景建筑。
留园以水池为中心,池北为假山小亭,林木交映。池西假山上的闻木樨香轩,则为俯视全园景色最佳处,并有长廊与各处相通。
留园内的建筑景观还有表现淡泊处世之坦然的“小桃源(小蓬莱)”以及远翠阁、曲溪楼、清风池馆等。
拙政园、留园可以说是整个苏州古典园林风格的代表,所有的造园手法和造园工艺都是典型的样式。当然不同的园林又有不同的园风,拙政园以假山叠石堆砌有名,可谓体积旁大,技巧花样脱俗,形态惟妙、游憩舒适。留园则有着面积虽小,设计经典,充分利用建筑物,精巧的将园分成互通有力的格局。是很好利用空间和地理现状表现优美的典范。也是现代设计师应该很好学习的的一个方面。狮子林,耦园,仓浪亭也都大同小异,各有特色。都是古代园林的经典的设计。而随后我们去的上海则是另一番景象,上海外滩是很前卫的现代建筑设计的代表。
外滩特色建筑群保存至今的共有23幢房屋。从上海开埠到形成今日的格局,经历了3次大规模的建筑变迁。上海外滩矗早期建筑的形式多为欧洲古典式、文艺复兴式和中西结合式。到19 世纪末,在钢筋水泥框架上发展起来的形式有意大利巴洛克式、仿文艺复兴式和集仿古典式。
19世纪中下叶英商怡和洋行率先在外滩北京路口租地,越二年建居住和办公合一的2层楼建筑。到道光二十九年从洋泾浜到北京路,外滩已有11家洋行建了类似的建筑,这些砖木结构楼房多为英国乡村建筑样式,或者是带有宽大内长廊式阳台的东印度式建筑(券廊式)。在19世纪60~80年代陆续翻建,出现一批仿文艺复兴风格建筑,到19世纪末,外滩的建筑已鳞次栉比。这一时期建筑,尚存的只有33号原英国领事馆。
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5~1919年)为第二阶段。随着地价上涨,水泥等新材料的引入,外滩建筑约有近半进行重建,使用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层次在三四层至六七层。建筑风格上出现了向近代建筑形式过渡的折衷式。内外装修讲究、设施增多,汇中饭店安装了上海最早的电梯。这一阶段建筑保存至今的有10幢。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1920~1937年)为第三阶段。恰和、汇丰、江海关、沙逊等11幢建筑又翻建成高楼大厦。新建筑特点是体量大,8层以上高层几占一半。建筑形式出现了立面简洁的早期现代派、许多建筑气派豪华,装饰富丽堂皇,设施更趋完善,出现了上海最早使用冷暖气设备的建筑(汇丰银行)。这一阶段,除建于民国37年(1948年)的交通银行大楼外,已基本形成今日的外滩建筑群格局。
作为万国建筑博览会的上海,外滩可以作为一个代表。站在浦江边上,从北到南举目望去矗立在西面一字排开的高高低低、样式各异的建筑物,也真如同参观世界建筑博物馆,凡是形成风格的异国建筑,都可在这里一睹风采。
1927 年重建落成的江海关大楼,从早期的古庙式,到19 世纪末期的西洋式建筑,直至今日所见的巍峨雄峙、上有钟楼的英姿,乃为欧洲古典和近代建筑相结合的折衷式。外墙用金山石作墙面,东部沿外滩高7 层用金山石砌筑,外滩大门前为希腊多立克式柱廊。望去气魄伟岸,一扫中期西洋式的那种接近庭院式建筑的格局。上海街面日新月异的建筑,和街面上异彩纷呈的万国店面装饰,将与外滩的高楼大厦万国建筑艺术风格契合得更紧密、更融洽、更和谐。外滩将率领遍布上海的广大建筑群,形成一个欧陆风格的远东大都市。
石库门与新式里弄住宅
上海的民居建筑形式,是适应开埠后市场经济特点的需要而产生的,19 世纪后,上海脱离自然经济社会,而跃为开放的国内最大的贸易市场,人口激增。为此中外业主开始由东到西营造民居。为提高地皮使用率,采用联排并立、群体集居的方式,设计建筑成上海独有的石库门里弄民居。随后在此基础上,从20 世纪20 年代起,又出现了高级新式石库门房屋,但真正代表石库门特点的,还是初期形成的格局,这在上海住房中占有最主要的地位。
上海的外滩建筑设计汇集了世界多种设计风格,是建筑设计的大杂烩,从一侧面反映了欧陆大都市正在行成。
有关园林招投标心得体会二
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
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成都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 漆饰基层完工;
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总造价×50 %=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总造价×45 %=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总造价×5 %= 元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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