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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协议书最终保管 就业协议书由谁保管(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222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毕业协议书最终保管一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以社会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建立“需求、培养、实训、就业”的教学模式,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根据乙方提供的入学材料,到省教育厅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负责学生毕业证及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学科的教学任务。

3、学生毕业后负责推荐就业,并为每位学生至少提供一个就业岗位。

4、负责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

5、负责推荐就业的专业包括我院__年招生的各个高职专业。

二、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1、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时。

2、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刻苦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3、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供真实、有效的入学录取材料。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配合学院进行上岗培训及推荐就业。

三、如果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负责安置工作。

1、在校期间不认真学习,所学课程成绩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者。

2、不按时交纳学费或经学院允许缓交,但在毕业前仍未交齐全部学费者。

3、在校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毕业后自行就业者。

5、无正当理由,出于个人好恶,不服从推荐就业者。

四、其它规定

1、如发生协议条款之外的事情,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十八周岁以下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签字。

3、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学生)

法定代表人(盖章) 监护人: (家长)

x年x月x日

关于毕业协议书最终保管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友、来宾,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工业工程系的_x,非常荣幸能够作为20_届毕业生代表在这里发言。

几年前,因为清华园,我们遇见了彼此。不经意间,清芬园开张了,食堂的餐勺换了,学堂路两旁的树长出了新枝,我们也成长为了更好的我们。我总觉得我们这届学生是幸运的,我们共同见证了艺术博物馆的落成,看到了_x书院招收第一批学生,目睹了第一批00后进入校园,还认识了前不久发现的古墓“校友”……几年来的点点滴滴,在离别瞬间涌上心头,此时此刻,首先想说的还是感谢,谢谢所有关怀我们、鼓励支持我们的师长与亲友们,谢谢你们!

我来自甘肃镇原——一个黄土高原上的贫困县,交通不便,教育资源有限,经济相对落后。犹记得第一次去省城参加物理竞赛实验环节,我甚至没有见过比赛所用的仪器,当我终于找到仪器开关时,实验时间已经到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不同地域的教育差异如此巨大,短暂的失落也在我心底埋下了改变家乡教育现状的种子。

经过高中三年的拼搏,我幸运地成为了这个园子里的一份子。邱校长在开学典礼上就告诉我们:“清华学生要具有理想主义精神”,要“听从内心的召唤,突破现实的羁绊,追求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目标”。四年的大学生活告诉我,实现人生目标的关键是:能坚持、有担当。

坚持,就是身处低谷仍心怀希望,困难重重仍坚定前行。

担当,就是要铭记清华人的家国情怀,,坚守理想。

我也始终记得曾经想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的懵懂初心。考研成功以后,我决定延迟入学一年,加入清华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清华培养我们成为“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人”,父母希望我不忘“饮水思源”,朋友们希望我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而我想“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事情”!

岁月不居,未来可期。我们不仅有坚定不移的决心,果敢刚毅的品格,更有家国天下的情怀和为理想不懈奋斗的一腔热血!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心底的热爱与热泪盈眶的感动。感谢清华给我们更加有力的翅膀去翱翔天际,我们将坚守信念,乘风破浪直济沧海!

谢谢大家!

关于毕业协议书最终保管三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海鸥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这一个月我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一个月。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指导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触了四五起真实案件的办案经过;

亲手书写了起诉状、证据清单、申诉状、再审申请书、代理词的法律文书;帮助客户起草遗嘱;到过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旁听了两件案子的开庭审判;还参与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楼盘的商品房预售的签约工作……以前我对律师事务所的了解仅限于别人的口耳相传,对此的感性认识少之又少。然而在这一个月海鸥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经历,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严谨、充满挑战的法律实务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遇到了许多关于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由于能够接触到真正的案件办理,我也逐渐地对此类案件产生了兴趣。其中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问题我研究得比较深入,现在就这方面内容简述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买受人签约购房合同之前,要买受人签一份《认购书》并交纳数额不菲的定金,如买受人不能在房地产公司限制的期限内与其签约购房合同,则房地产公司就没收其定金。而要认定房地产公司能否有权没收定金,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就要认定《认购书》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不同于买卖合同。这种观点认为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它是一种债权的担保形式。定金由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债)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即担保之债与被担保之债形成主从关系。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担保之债是对主债效力的补充和加强,受主债效力的制约。主债无效,担保之债亦不存在;担保之债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而现在通行的《认购书》无非是限制购房者(债务人)必须缴纳首付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丧失定金,其确保售房者(债权人)利益。可见,其定金所担保的主债务(购房行为)还没有发生。因为至此,双方尚未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为规定其内容的从合同(定金合同,即《认购书》)亦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相当于买卖合同。其理由是: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二、文件体现了合同主体、标的、价款等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三、文件内容虽然简单,但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习惯以及开发商的宣传、展示内容等,文件所确定的房屋买卖完全可以实现;四、文件中通常会对定金问题作出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即能证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五、开发商和购房人签署《认购书》之类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现,符合合同订立过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六、虽然《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中都会约定某一具体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但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没有强制使用文本,因此,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完全是对《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的细化、补充或变更。既然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之类的书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定金责任)。

我觉得以上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签订《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认购书》可以看作是一份独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签订对购房人来讲只是为了获得特定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优先购买权,对开发商来讲只是为了加强对购房人的约束以增加交易机会。《认购书》的签订是为了保证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够顺利签署,但当它的条款约定相对较为详细,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时亦可视为它为买卖合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不仅要看其具体内容,而且也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就是《内部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这里先说明一下几个名词的含义。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

毕业协议书最终保管 就业协议书由谁保管(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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