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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研究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法律的研究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与反思(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法律的研究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拟进行的 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该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仅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5、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6、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7、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8、双方可根据本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是有能力从事此专项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2、 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者律师助理)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3、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 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 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 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 如需乙方与承建商进行谈判、磋商及办理其它相关法律事务时,甲方则须支付乙方律师(车马、食宿) 元/次/天。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因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政策数百件,工作量极大。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以现金的形式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文书翻译费用;

2、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 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 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范围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 因甲方或者其它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自 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时)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题法律的研究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主题法律的研究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七次会议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__年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_普治办[20__]28号)要求,20__年12月,_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的积极性,为加强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林瑞局长任组长,邹立威、黄怡菁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岗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12月4日,我局召开了法治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

二、内容丰富,重点突出。

我局注重将法治宣传月活动与省局日常工作相结合,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以来省局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集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集中学习宣传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_中、法治海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气氛。大力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三、形式多样,措施得力。

为了使20__年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学习、制作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上网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同时,我们还在12月4日和17日开展_中县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着力扩大宣传范围,切实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进一步促进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职责分明,措施得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形式创新和宣传实效,把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实际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规模、有实效,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四、立足长远,注重实效。

_中县食药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对此次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并把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作为一次实效工作,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使干部始终坚持学习宪法、食安法工作长抓不懈的思想,更好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设。

20__

20__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青山、和谐青山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率,根据县依法治县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组金法宣办(20__)13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四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为认真搞好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我镇做到早研究、早安排、早部署。在活动一开始,我镇就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责任到人。与其他镇直单位联系,充分协调,共同组织好四月份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认真组织和精密布置,确保了今年的法治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为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宣传工作实效,我镇按照既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镇干及镇直各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了一次宪法专题学习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宪法精神,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切实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努力把宪法精神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

二是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各村运用悬挂标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通过在“村村通”内播放法治宣传录音,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公交站牌、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材料的方法,把各种法制宣传内容和信息传递到辖区广大居民群众手中,真正把法律知识送进家门中。

三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法律旁听带到青山初级中学,现场庭审观摩给学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召开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以责任落实带动工作落实推进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五是开展大型广场法治宣传活动,共有来自司法、卫生、农技、妇联、文广、财政、民政、教育等八个部门参加,活动当天除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外,共发放《宪法》读本、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宣传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单、健康保健手册等共500余份,解答群众现场咨询近百次。拉近了普法工作者与群众的距离,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成绩显著,效果明显

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宣传月活动,为我镇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有的注重形式,讲求实效不够,普法教育工作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和

法律的研究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法律的研究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与反思(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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