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位心得体会及感悟 获学位感言(6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学籍学位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我校目前共有12个教学班,一到六年级各2个教学班。上学年在校生数547人,上期毕业生97人,新招一年级新生102人,上学年转入75人,转出28人,休学2人,本期实有在校在597人。
学籍管理是学生教育就学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学期开学前,郇校长就专门召开由各班子成员参加的新生入学、学籍筹建工作会议,要求班子成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认真细致的做好学籍筹建设工作。本期实际在校学生为597人,而学籍中仅仅只有589人,其中还包括籍在人不在的7人和人在籍不在的15人,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从外省转回来的本户籍学生,没有提供正式的学籍手续,但不能不收,一旦你收下学生后家长便外出打工,再追究手续就成了一个难题。本学期以来始终没有放弃追收学籍资料和联系对方学校进行调档工作。
本学期开学以来建立:新生名册,小学生毕业名册,小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在籍学生名册,分年级做好各种套表及各种原始材料,及时记载学生变动情况等,能按县局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并追收以前班主任手中的一切与学生个人信息相关的资料,收集入存档。
加强入学管理。为了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在招生前期我们就把入学通知书发到家长手中。按照因校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小学入学管理,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严控学生流失,有针对性的解决 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辍学问题;强化学校建设,增加帮扶对子,千方百计确保我校辍学率控率在省定标准以下。本学年中我校没有学生辍学。辍学率为0。
1、“三册”制度。每学期开学初造学生花名册,点名簿,每年新生入学后制好学籍簿,建好了学生档案,严格实行学生“学籍户口”管理。
2、转学、休学、退学制度。学生转学必须凭转学证明。转出学生必须由本人或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教导处办理转学证明。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退学的学生必须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办理休学、退学手续。凡办理了转学、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在学籍簿上注明转学、休学、退学的时间、原因。教导处建立了专册登记簿。未办理转学、休学、退学手续,自动不到校学习的流动生,班主任及时做好了学生、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到校办理手续。对休学期满的学生,学校按时通知到校插班复学。
学籍资料填写、存档,是学籍静态管理的主要方面。根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我们对学生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一是购置了档案盒,为档案标准化管理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对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对各种表册及时建立、及时填写、整理、分类。及时装订成卷,编写归档。三是有效的利用电脑、打印各种统计报表,使档案规范化。
1、学生学籍信息不完整,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收集的第一手资料出现误差,导致部分学生的信息在学籍信息与公安户口信息对接时出现错误而被锁定。
2、部分学生家长还没有学籍意识,滥用国家法律法规,给学校学籍管理增加难度。不及时提供相应学籍证明。
3、学生流动性太大,部分学生上学期转进或转出,学籍手续还没完善又有了下一步变动。给学籍管理带来麻烦。
4、目前存在部分留级学生的现象,又不能不让孩子读书,造成人籍不符的现象。
5、留守儿童过多,隔代监护无力完善学生学籍手续。
下学期起将针对相关问题尽量做到层层把关,完善学生相关学籍信息。
对于学籍学位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在一定时期内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要求的,由本人申请,经校医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一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当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教务处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学生应向院(系)交验学费等缴费凭据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休学或其他原因离校而未经教务处批准入学者,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到所在院(系)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而不注册者,院(系)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学制与修业年限
第五条 各专业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对口招生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六条 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四年制不得少于三年,五年制不得少于四年,四年制不超过六年(含休学),五年制不超过七年(含休学)。
第七条 学生取得的学分累计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各专业的总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三章 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与考勤
第八条 课程考核
(一)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式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二)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60分为合格。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可取得学分;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当参加重修。
(三)课程考核成绩由期终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项组成。课程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期终考试,考核成绩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参加期终考试成绩合格时,考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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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期终考试成绩×70% 平时成绩×30%;参加期终考试成绩不合格时,期终考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四)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生理缺陷或其它疾病不宜参加体育课程某些项目者,需持校医院诊断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体育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可以改修保健课,考核合格后成绩按60分记载。
(五)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在学生成绩册上只记载一次。
(六)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在受处分至少6个月后,可参加课程的重修。
(七)详细规定参照《 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全部课程都参与学分绩点的计算。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为:
考核成绩60分,绩点=0;
60≤考核成绩70分,绩点=1;
70≤考核成绩80分,绩点=2;
80≤考核成绩90分,绩点=3;
90≤考核成绩≤100分,绩点=4。
第十条 考勤
(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学籍学位心得体会及感悟 获学位感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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